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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老虎若是聋了耳朵、瞎了眼睛,还是百兽之王。可要是眼睛与耳朵同时聋了、瞎了,那却是和阴沟里的老鼠美神两样。

厌结这三个月里,就是一只又聋又瞎的老虎。

何况这老虎还是受了不轻的伤。

要是落在猎人手里,这的确是狩猎的最佳时机。厌结身为曾经部落中最优秀的猎手,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

有时候猎人和猎物之间的转变,就是这样突然。快到让人来不及反应,自己射出的剑,反而回过头来,插入自己的眉心。

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厌结的脸色也变得很不好看。

他用手肘撑着,使自己的身子离开马车的车厢,挪着步子,走到一匹马钱。

脚下划出一道腥红的血线……

不知是不是犹豫紧张的缘故,厌结背后的伤口再度迸裂出血。已经浸湿了裤子和鞋袜,随着他脚步的移动,流淌在地面上。

右手掀起马鞍包,探入里面摸索了一阵,抽出把刀来。

这柄刀很有大漠的特点。

刀身宽厚,刀面又半个巴掌大,没有刀鞘。

漠南的蛮族人,用刀从没有刀鞘。

为的就是保证最快的出刀速度。

对方还在拔刀的时候,他的刀已经斩向了敌人的胸膛。

看上去有些胜之不武,但在这里,生存才是第一位。

中都城里,可以有人为了几两银子杀人越货。在漠南,也有人为了一捧粮食如此。

当很难吃饱肚子的时候,生存就是惟一的愿景。竭尽全力才能活下去,没有人会有心情去享受其它。

“走,去看看。”

厌结咬咬牙。

他的身子已经支撑不起挥刀的动作。

以前握在在手里,恍若无物的刀,此刻重达千金,坠在手上。

长兴挡在他面前,想要从他手中将刀夺走,却被厌结用脑袋撞开,结结实实的摔倒在地。而他也因为反震之力,朝后打了个趔趄。快要摔倒之际,用刀插入身后的沙子,这才稳住身形。

厌结已是强弩之末……

刘睿影走上前去,想在长兴还未站起来之前,先搀扶一会儿厌结。

但当他俩的眼神相对时,刘睿影却停住了脚步。

厌结的眼神很是平静。

可其中去蕴含着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若是爆发出来,足以将一切撕碎,包括刘睿影在内的这片天地。

此时此刻,厌结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让任何人夺走他手中的刀。

一只受了重伤,有瞎又聋的老虎,起码还拥有利爪。要是连利爪都被夺走,那便真的只能任人宰割!

他的利爪,就是手中的刀!

作为一个顶级的猎人,现在的部落盟主。厌结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殊死搏斗,更重要的是,旁人哪怕经历过一次,就足以吹嘘一辈子。但他却把这一切看做是吃饭喝水般简单,甚至是必须!

所以他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手里有刀时,便会握紧刀锋。

手里有剑时,便会剑锋直指。

即便什么都没有,他还有一身不屈的意志,一颗悍不畏死的心!

厌结知道前方的营地中,有一场殊死搏斗正在等着他。

这是命里注定的。

他喜欢马,因为盟主的身份,让他更加接近、拥有所喜欢的东西。但同时也让他被如此算计,中了阴谋。

但他不会从这样的殊死搏斗中退却,作为统御部落的盟主,任何时候都得展示出自己强悍的一面。不能有惧怕,更不能有同情,因为后者要比前者更加软弱。

软弱是在漠南死亡的唯一原因。

很多人死去,不是因为他们的体魄不够健壮,手里的刀锋不够锋利,而是他们的心没有似铁石般冷酷。

杀人或者被杀,饿死或是吃撑,这就是漠南中唯一且永恒的法则。

何况厌结是盟主。

他手中刀,并不全是为了自己挥出。

他能赋予刀特定的意义,向死而生,但实际上这刀却是护住了他身后整个部落的同胞。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部落分崩离析,被其他的部落吞并。父母妻儿都沦为奴隶,最终在繁重的劳作和少得可怜的粮食里累死、饿死。

在这种时候,厌结还具有他身为部落中人极为忠诚的一面,这样的献身精神,令刘睿影敬佩不已。但他同时也具有野兽的嗜血和狡猾,不会闷着头冲上前去白白送死!

生存就是这样,不比生活。

一旦倒下去,一切就结束了。

而生活却在每一个日出前开始,延续到日落后还不结束。

“你伤的很重。”

刘睿影说道。

厌结此刻会对任何他觉得有威胁的东西出刀,包括刘睿影,所以他选择开口说话,起码表现出自己并没有敌意。

“谢谢,但不必了!”

厌结气喘吁吁的说道。

他干脆坐在了刀柄上。

沙子不必泥土,没有那么大的阻力。

这柄刀又足够锋利。

在他体重的压迫下,慢慢深入其中,厌结的身子越来越矮短。

刘睿影闭上了嘴巴。

厌结的话已然终结了他所有想说的。

插手倔强之人行事做法的行为是很傻的,因为倔强的人之所以倔强,是因为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种坚持不是死板、不变通,而是在关键的时候,他们知道自己该守护什么。有时候是自己的性命,有时候是身后的部落,但往往是这二者合一。

刘睿影转过身,从剑鞘里拔出了剑。

他被厌结的豪迈与慷慨感染。

最可怕的对手,是热血中还保持这底线的理智,正是他此刻的模样。

剑尖从剑鞘中全然出来后,在阳光下隐隐闪烁着蓝光。

这蓝色要比天空跟深沉,比天涯更悠远。宛如大海波涛,被明月所调和之后所呈现出来的颜色。

大漠的黄,和剑光的蓝,彼此不能交融,反而互相争锋。

到底是这蓝能破开黄,还是被黄所吞没?

刘睿影心里也没有底……

不过前方的应敌刮来一阵风沙。

风沙不到,其中并没有多少砂砾,但却送来了阵阵血腥。

干燥的大漠中,这血腥夹在在风里,竟然让人觉得有些微微湿润。

这湿润的感觉竟是从血和风里寻找,也很是可笑。

最不可能出现湿润的地方偏偏出现了,这让人无法去苛责他的残酷与无情。

风沙用可怜的一点湿气,抵消了它所有的干涸和尘土。

刘睿影贪婪的深吸了一口。

这血的味道,和以前他所闻过的不同。

风沙过。

不远的前方,站立这三个人影。

此刻正午。

阳光正好从头顶照下来,让一条小虫都无处遁形,更不用说是三个人了。

就连影子都缩成一团,仿佛对这个世界满怀恐惧的孩童,蜷在爹娘的脚边。

这三个人手里都握着刀。

刀都没有刀鞘。

无论是看他们的身形,还是手中的刀,都能轻而易举的知道,他们是蛮族人。

何况他们并没有遮挡面貌。

截杀一位部落的盟主不是一件小事。

但他们既然选择不遮挡颜面,证明这三人心中没有任何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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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风云录第1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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