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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他整整二十岁,便成为了蛮族部落中最强大且最年轻的盟主。

而且无人说不,一个个的目光都是敬佩。

如今也才过去五年。

论年龄,他和刘睿影相仿。

本该是喝酒吃肉耍风头混朋友的年纪,却提早做了旁人不敢做也不会做的事。

但也不知是磨难的风沙太过于骇人还是部落中需要操心的事物太多,单看长相,他却是要比刘睿影大出十来岁。

中都查缉司中的卷宗中,有关于他的资料,说他擅使一口落地齐腰的大刀。

想起在点,刘睿影连忙在他身子周围扫视了一圈,可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兵刃。

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不带刀岂不是和不穿衣服一样?

一个正常人决计不会光着屁股走在街上,一个蛮族部落的盟主也不会不带刀就出门。

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度的自信。自信到即便是两手空空,也能随性出行。

不过他虽然没有带刀,但他身边却带着自己最为依仗、信任、器重的心腹——这位部落中的智集,长兴。

矫健的身手比不上险恶的大脑,智集的作用往往比刀锋更加致命。虽然这位蛮族智集的脑子,刘睿影并不觉得有多么好用,但说不定在部落里,却是顶尖的存在也说不定。

“身为部落的盟主,你怎么会亲身付险?”

刘睿影问道。

“你把华容夫人哪里叫做险地?”

厌结反问道,然后看着长兴大笑了起来。

他笑的很放肆,但长兴却顾及刘睿影的颜面,只是应付着,微微笑了笑。

很快厌结也感觉到了不对。

因为对于刘睿影来说,只要出了下危城,往漠南走一步,都能算作是险地。

就连漠南城里,也不是绝对的安全。

中都查缉司没有站楼的地方,除了那四大王域的王城之外,就只有下危城中没有站楼。

没有站楼的地方,定然不够安全。要是有什么事,就连个支应的人都找不见。当然,这还是在胡家和欧家对待查缉司中人相对友好的氛围下。若是他们再刚愎自用一点,就算是让刘睿影有进无出,彻底消失在下危城中,查缉司也没有任何办法。

“我是去流人区里买东西。”

厌结说道。

果然!流人区和漠南的蛮族部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刘睿影也想过这个问题。

欧家和胡家这般强势的统御下危城,但为何还会容忍流人区的存在?这个地方,是不是就是为了给欧家和胡家做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当替罪羊之用?反正出了事,自己就能推的一干二净。即便是五王追问起来,最终也只能不了了之。

“盟主亲自出马,买的东西定然非同小可。”

刘睿影说道。

看似没话找话,实际上却是在套话。

只有这样的细节积累的够多,刘睿影才能对这位厌结盟主把握的更加全面。

“刘典狱说对了!就是买马!”

厌结一拍大腿说道。

刘睿影先是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厌结应当是没有听懂“出马”的意思,还以为刘睿影猜到了他是去买马。

实际上刘睿影听他说话也极为费劲……他的语调很重,一句话说出来,虽然语速快,但由于重音掌握的不好,所以很难听懂。

厌结的表情忽然扭曲起来……

他刚才拍打大腿的右臂,悬停在空中,久久不能放下。

刘睿影看着这种表情,也变的纠结起来。

这是疼!

疼痛的时候,人的表情大致都一样。

不过有些是心疼,有些是身子疼。

看厌结的样子,绝对是身子疼,错不了。

紧接着,刘睿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车里的空间虽然宽敞,宽敞到可以摆得下一张床和桌案,但这也是相对于马车而言。三个大男人,同在马车中,床占据了一半的位置,省下的全部空间已经都被血腥味充满。

顺着厌结悬停在半空中的右臂,刘睿影看到鲜血从腋窝里流出,滴滴答答的在手肘凝聚,然后落下。

厌结受了伤!

而且还伤得不轻!

长兴弓腰上前,伸出双手,缓缓托住厌结的右臂,让其放下。然后和刘睿影对视了一眼,长兴叹了口气,重新坐下,对着刘睿影说道:

“盟主已经三个月没有回部落了。”

这句话给刘睿影的冲击力,却是要比先前长兴告诉他这个光头独臂的男子就是厌结部落的盟主厌结还要大!

身为部落的盟主,三个月不回部落,部落该是怎生模样?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不可一日无主,部落同样也不能没有盟主。说不定等他回到部落,厌结部落已经改头换姓,根本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这三个月,厌结都在下危城的流人区里。偶尔会到城里转转,当然都是在晚上或清晨,人最少或最多的时候。人少便不会被看见,人多反而看不见,这两个时间对一个蛮族中人来说,是下危成里最安全的时候。

这三个月,他都在等一样东西——马。厌结从十岁拼杀到现在,整整十五年,没有喜欢过任何东西。但他第一次看到马的时候,就被那昂首的身姿所吸引住。成为盟主之后,厌结每个月都要去一次下危城中的流人区,那里有从西北来的马贩子,将草原王庭出产的骏马中金卖给厌结。

这三个月,他一匹马都没有等到……显然是一件很不同寻常的事情。但厌结不觉得,对于自己极为喜欢的东西,他丧失了一个猎人起码的精绝。熟悉的马贩子,三个月都买来,他却没有任何怀疑,反而一天天的等下去,即便是长兴竭力劝阻他返回部落也无济于事,反而把他打法到中都城去,美其名曰搜集情报,实则求个自己耳根子清净。

所以最终这三个月等来的不是马贩子,也不是草原王庭的宝马,而是三个致命的刀客。

能成为盟主的人,着实有些不同寻常之处,按照迷信说法,就是他的命硬。

无论谁,被一把三四十斤重的鬼头大砍刀砍重肩胛骨,一定会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可他不但能动,还能稳稳地站在地上,手上也稳稳地握住自己的刀,这当然能算是命硬!

除此之外,再按照迷信说法,能成为盟主的人,一定有大气运傍身。

而他的运气也着实不错!

三个月的功夫,等来三个武道修为和他旗鼓相当的致命刀客,这三名刀客在一件和马车车厢差不多逼仄狭小的房间里朝他同时挥刀砍去,他却只挨了一刀,这当然能算是运气好!

有了这两点加持,厌结不但没有被那致命的刀客取走性命,反而将他们三人全部杀死。代价只是右边的肩胛骨挨了一记重刀之外,就搭上了自己的佩刀。

这样的代价,换一条命,着实是划算的要死!

所以方才刘睿影在他周身扫视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到刀的愿意不是因为他没有带,也不是因为他自信,而是因为他的刀已经在和那三名致命刀客的一战中碎裂,什么都不存。

昨天正好是三个月零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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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风云录第12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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