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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都是浪子。只有浪子才能理解浪子,不是吗?”

萧锦侃说道。

阻府童子不再言语。

唰啦一声将手中的刀,出鞘。

“此刀名为‘春寒料峭’。”

阻府童子说道。

“此刀名为‘一把普通的柴刀’。”

萧锦侃说道。

听到这里。

铁观音噗嗤一声笑了。

师徒果然是师徒。

全都是同样的幽默。

只是从萧锦侃的身上,铁观音感受到了年轻人特有的蓬勃朝气。

却是要比叶伟还活泼许多。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冰出于水而寒于水。

就在这么一瞬间。

铁观音看着自己身上的红袍,突然有些触动与感慨。

他觉得自己一把年纪,还为了那些所谓的世俗之事来回奔波于天下有些不值得。

他想找一个安静的小地方隐居下来,每日和三五朋友喝喝酒,扯扯闲篇。

说急了就出去打一架,或出彩头下个赌注。

这样安安稳稳的再活上个一二十年。

等到自己老的就要动不了时,再用自己的金剑刺破咽喉死去。

岂不是极为圆满?

景平镇就很不错。

这地方安静。

人少。

镇中人也极为质朴单纯。

叶伟也很不错。

幽默。

不服输。

而且做的饭也没有难吃到那种地步。

至少按照他的要求做的那锅鸡汤面还着实有些可口滋味。

“你这刀的名字,倒真是有些随心所欲。”

阻府童子说道。

“随心所欲这个词本身也是个不错的名字。”

萧锦侃说道。

阻府童子没有回答。

他在等萧锦侃出刀。

他手中的春寒料峭已经出了刀鞘。

然而萧锦侃却还没有出刀。

只是。

他忽略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萧锦侃手中这把普通的柴刀,本就没有刀鞘。

没有刀鞘的刀该如何出刀?

没有刀鞘的无时无刻都在出刀。

就在这时。

萧锦侃转过身去,朝着饭堂后方走去。

“这里桌椅太多……弄坏了我可没钱赔给我师傅。”

萧锦侃说道。

“浪子还愁没钱吗?”

阻府童子问道。

“英雄自是富有。浪子向来落魄。”

萧锦侃说道。

同时指了指阻府童子的脚下。

阻府童子脚下穿的是一双崭新的靴子。靴子上用金银丝线绣着祥云纹饰。

靴尖处还有一只虎头。

看上去威风凛凛。

虎头后面趁着一片树林。

那样子似是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后跟出有一条青龙盘旋。

龙头正对着脚踝处。

龙口大张着。

云从龙,风从虎。

这靴子若不是穿在脚上,和一副丹青佳作没什么两样。

数日之前。

阻府童子从通今阁的一间商铺里走出来时,脚上就穿着这双靴子。

看得出他很喜欢这双靴子。

虽然已是第三次穿。

但靴子底部依旧很干净。

靴面上也几乎看不到一个褶皱。

那会儿是正中午。

影子正好直直的投在他的脚下。

投在这双靴子下。

他很是恼火。

因为被影覆盖住之后,旁人就看不清他脚上的靴子有多么华丽了。

阻府童子恨不得往脚上绑两个灯笼来驱散影子。

但他是不会做这么奇怪的事情的。

虽然他很想。

但也不能做。

因为他在通今阁很有名望。

这名望不是单指好的名声。

当然也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意味含在里面。

至少阻府童子走到哪里,都有人隔着老远就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少有的几个人敢于和他正面打一声招呼,他却也是不苟言笑的轻轻点下头,算是做了回应。

没人知道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没人知道杀人如麻的冷血阻府童子,竟然为了一双崭新的靴子而高兴到了整整第三天。

五绝童子虽然同气连枝,但彼此的住处却相隔的十分遥远。

分别在通今阁的东西南北中,五方之位。

阻府童子自然是在正中央。

他的住处旁边,就是一座酒楼。

当然,是正经的吃喝酒楼。

不是明月楼那般的烟花之所。

阻府童子不喜女色,也不善饮酒。

唯一的爱好就是做饭。

甚至一度前往中都城,在厨神马文超的府邸前跪了三天三夜以求能拜他为师。

马文超被其坚韧感动,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让阻府童子做了一盘蛋炒饭。

但当阻府童子一拿起刀时,马文超就转身回去了。

“事物是用以填补,滋养人体的。而你手,你的刀,却尽是血煞之殇。这样的手,这样的刀,做出来的饭,吃了会让人折寿的。”

马文超说道。

这算是给阻府童子判了死刑。

他在厨子一途上的死刑。

但阻府童子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

不过他还是把马文超的话听了进去。

他的确是杀过很多人。

可是那些人或多或少,或轻或重,都有必须要死或是必须被他杀死的理由。

阻府童子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但普通的食客却不是必须死之人,也不是必须被他杀死之人。

所以从中都城回来之后,他只做饭菜给自己吃。

要折寿,就折自己的寿好了。

反正这人寿自由天数。

与其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度过。

不如慷慨些,潇洒些。

因此他每天都会到住处旁边的酒楼中借用锅灶。

烧菜煮饭给自己吃。

而他每天做的饭菜都一模一样。

因为阻府童子认为只有每天都吃一模一样的饭菜,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否有所进步。

虽然那蛋炒饭有时候把他吃的着实想吐。

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其实他做饭的水平已然很是高超。

至少不比那酒楼中的厨子差。

可是他已然只做蛋炒饭。

而且从不愿意让旁人尝一口。

待这事传出去之后。

大家对他反而更加敬畏。

因为没有人能做到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三顿,全吃蛋炒饭。

阻府童子做到了。

而且他还做到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至少每三天都要杀一个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穿着不同的靴子。

因为他再也不想过小时候那种赤着脚走路,被石块割破脚掌的日子。

所以他对靴子有一种变态的执念。

但他脚上的这双,已经穿了三天了,竟是还没有换掉。

由此可见他对这双靴子的喜爱。

到现在已经不止三天了。

阻府童子还是没有换。

因为他在街上遇到了另外三名童子。

他们刺杀刘睿影无功而返,回到了通今阁。

距离在中都举行的文坛路虎斗却是没有多少时日。

时间紧迫,阻府童子当街纵马,带着其余四人,一路星夜兼程才赶到了景平镇中。

本想在这饭堂里打个尖,歇歇脚,待日头快落时再上那博古楼中。

没想到却是遇见了萧锦侃。

饭堂后面有一扇小门。

小门通往后院。

除了叶伟和萧锦侃之外,没人知道这饭堂中还有这么一处幽静的地方。

这里也是叶伟每个月大醉十日的地方。

后院中没有任何杂草。

也没有一株树。

地面上刚刚冒头的嫩草,被修建的整整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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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风云录第2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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