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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浣花棉织锦甲的下面,二人竟然还穿了一层大红色的衬袍。

“红袍客?!”

常忆山出言惊呼道。

“认出来了?”

二人脸上浮现出一抹邪笑。

“博古楼一向偏居一隅,只修文道,不问天下与江湖,你们如此行事却是意欲何为?”

常忆山问道。

“你既然知道我们是红袍客,想必也知道我们对此也是一无所知。都是奉命行事罢了。”

二人说道。

“这三人不是博古楼中人,难道也要为难?”

常忆山说道。

他的左手已经托起了砚台。

“没有为难他们,或者说他们还不够格让我们大红袍为难……我们只是给了他们最想要的东西。比起你即将经历的,却是要美好的多!”

二人说道。

随即把身上的浣花棉织锦甲一把扯掉,彻彻底底的露出了下面的红袍。

这红袍宽大异常,能把整个身子全都罩在里面,只露出一个脑袋,却是连鞋边都看不见。

这红袍也鲜艳异常,散发着一顾浓郁的血腥,比身后装裱室中的血腥更胜。

常忆山面色凝重。

他看着这两名红袍客分开了身形,在自己的一左一右站定。

此时已然开春久矣。

但当这两名红袍客脱去伪装,露出身上的红袍时,饶是常忆山也感觉到一股肃杀从四面八方裹挟而来。

究竟是什么样的功法武技,才能让气候都为止疯狂?

常忆山没见过。

他也根本想不到。

虽然红袍客的名头近年来在天下很是显赫。

但对于红袍客的来历,却几乎无人知晓。

只知道他们隶属于一个组织,叫做大红袍。

但是这个组织在哪?奉命于谁?有何纲领?似乎全凭心愿。

不过无论他们做什么,却都是如此堂堂真正,从不遮掩。

毕竟身上那一身红袍太过于醒目,而大红袍之人行动时又必定穿着红袍,所以也无从遮掩。

至少到今天为止,常忆山听说的关于大红袍的事迹好坏参半。

他们确实做过几件骇人听闻的屠杀,不过杀的都是欺压良善的山贼恶霸。

也做过几件不讲道理的屠杀,杀的却是平南王域一个有名的镖局,连带着镖局的当铺。

不过他们也曾在饥荒时买粮赈灾,也曾在水患时派人固河。

就好像一个孩子,今天高兴了便和你天下第一最好,明天不高兴了,就撅着嘴不理你,甚至从你身边走过时还要想办法把你绊倒。

但是被绊倒了,毕竟还能站起来。

若是死了,可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所以大红袍的行事准则说来也简单,死或生。

死也让你死的彻底,生也让你活的舒心。

“大红袍竟然只派了两人来,还真是看得起常某!”

常忆山说道。

“不是看的起你,而是看得起狄纬泰。”

其中一名红袍客说道。

“此话怎讲?”

常忆山问道。

“因为我们懂得尊重。”

另一名红袍客说道。

“尊重?你们冒充博古卫,又公然为难我博古楼贵客,这就是你们的尊重?”

常忆山面色冷峻的说道。

“我们的尊重不是那些客套,是狮子搏兔亦全力以赴。”

一名红袍客说道。

常忆山冷笑。

已经许久没有人当着他的面说过如此放肆的话了,就连狄纬泰也没有。

听这两人的语气,似乎来两人已经是很大的排场一样。

“只是不知谁是狮子谁是兔。”

常忆山说道。

“向来只听说猛兽独行,只有牛羊才成群。眼下看来,这独行的似乎是在下才对。”

常忆山接着说道。

两名红袍客默不作声。

身上的红袍也一动不动。

常忆山将自己的目光放在一名红袍客身上,分出精神笼着另一名红袍客。

因为这两名红袍客除了一个脑袋之外,身体的其余部分都在那宽大红袍里,一旦出手,猝不及防。

对于未知,谁都会恐惧。

或许这才是人们选择在晚上睡觉的原因。

毕竟白天的时候亮亮堂堂,四处皆是清清楚楚,就算是偶有阴影,也黑的并不实在。

可是在夜晚却不同。

白日里再熟悉的东西,只要被罩上了一层黑暗,就是月光再亮也没有用。

常忆山也害怕未知,所以他晚上也会睡觉。

既然害怕,既然未知,那就干脆不要去想,不要去看,不要去琢磨。

混混沌沌的睡过去,等到再醒来时,又是一片锦绣天光,岂不快哉美哉!

但是现在天还很亮,日头还很高。

不过再高的日头都照不亮红袍客那宽大红袍的里面。

常忆山不知道二人隐藏在红袍下的手上是扣着满把的暗器,还是提着刀,亦或是还没拔剑。

肃杀之气越来越凝重。

常忆山觉得身子有些冷。

但他并不认为这是真实。

因为刘睿影等三人的下场明显是中了精神操控一类的功法武技。

所以他觉得自己也是。

常忆山有个最大的有点,就是时刻都把自己摆在极低的位置。

对周边的任何人,发生的任何事,都仰视着。

他觉得这样才能看的更清更楚。

仰视之后,觉得着实没什么意思了,再直起身子与之对视甚至俯视也都来得及。

可是当他看到自己的砚台上竟然结了一层白霜之后,他知道这并不是幻象。

常忆山很不喜欢寒冷的环境。

冬天的时候他要么去往温暖的地方,要么就窝在屋子里抱着火炉看着窗外的冬日暖阳。

以他的修为,早就已经是寒暑不侵了。

所以这对温暖的眷恋,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但他可是土生土长的震北王域之人,又怎么会对温暖有如此的偏执?应该早就适应了才对。

在这种肃杀的环境下,常忆山竟是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玩雪的场景。

那雪捧在手上,一不留神就化成了一滩水,让他很是难过。

但自己被冻的通红的小手,却又传来一阵阵刺痛,让他更加烦躁。

于是从那一天开始,他便认定这雪是天下最没有良心的东西。

明明我已把你捧在手心,小心呵护,你不但夺去了我双手的温暖,却仍旧不愿意多停留片刻与我相伴。

宁要化成了水从指缝中流走,也不要在我的手上彼此欢快。

太自私了。

但现在的常忆山却又很羡慕雪。

因为它开心时,可以变成冰,不开心时可以化成水。

但自己无论开心与不开心都得在这恶心的世间苟活。

虽然他活的很好,好到天下间没几个人能有他这么好,但他还是觉得自己是在苟活。

因此他很羡慕雪的这般变化的本事。

回过神,却发现眼前竟然真的下起了大雪。

他伸手接过几片雪花,发现这雪花竟然在手中并不融化。

“这雪,下的真好。”

常忆山不自觉的说了一句。

“这雪正是你所喜欢的样子。”

一名红袍客说道。

“我想要什么你们都能给我吗?”

常忆山问道。

“不能。我们是人,不是神仙。”

红袍客说道。

“那为何要说这雪是我喜欢的样子?”

常忆山问道。

红袍客不语。

这个问题他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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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风云录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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