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垫上没有绣任何图案,但是却有三个字。
左边是‘张’,右边是‘羽书’。
“我很想你,所以我把你给我留的信拆成两半缝到了鞋垫中。但我又恨你!所以我把你的名字绣在了鞋垫上,天天踩在脚下!”
银星说道。
“但是我看到你那白骨扇扇尾上拴着的流苏,我却又很恨不起来了,所以我不想再踩你的名字……”
银星背过身去接着说道。
刘睿影知道,她哭了。
不管银星年龄几何,经历多少,她终究都是一个女孩子。
女孩子若是撒娇装哭,定然会大大方方的,深怕别人看不见,因为她在等人来哄。
女孩子若是真到了伤心处,觉得委屈惆怅而流泪,则只会默不作声的找一个角落蜷缩起来。
现在这小院中没有一个可以让银星蜷缩的角落,或者说相比角落,她更想蜷缩在张学究的怀里。
但是她不知道自己扑上去的时候张学究是会把自己一把推开,还是闪身避过。
那样只会让他更伤心,何况现在还有两个外人,两个毛头小子。
银星也着实不想丢人,所以她只是转过了身,背对着三人。
张学究看着自己扇尾的流苏,用手轻轻的抚过,往日的一幕幕如潮水般涌了上来,让他不由得泪眼涟涟。
“喜不喜欢?”
汤中松问道。
张学究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还四下里张望了一阵。
“问你呢!喜不喜欢?!”
汤中松又问了一遍。
“你要问他喜不喜欢的是人,还是流苏,还是手中的白骨扇。”
刘睿影却是也在一旁帮腔说道。
“不过,喜欢流苏就是喜欢人,这么多年都没摘掉就是还念念不忘!”
刘睿影接着说道。
张学究摸着流苏,看着银星的背影,静默了许久,终于从牙缝中挤出了两个字:“喜欢”。
刘睿影和汤中松听到这两个字,转身就走。
不管后面两个人如何,至少现在张学究能正视自己的感情了。
说起来,刘睿影第一次见到张学究的白骨扇时也很诧异。
怎么那么好的一把扇子,非要挂着一串儿都快酥掉的流苏,原来背后却是有着这么一段非同寻常的往事。
睹物思情啊!
“你去哪?”
汤中松问道。
“我要去装裱一幅字。”
刘睿影说道。
“我也要去!”
汤中松说道。
但是刘睿影却没有挪动步子,而是盯着汤中松静静的看。
汤中松被刘睿影的眼神盯的发毛,这才低头看了看自己。
“哈哈哈,等我穿个衣服!”
汤中松笑着说道。
刘睿影也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我顺便去叫上酒三半。”
“好好好!等装裱完刚好去买点酒回来喝。”
汤中松说道。
“想喝喜酒未免也有点太着急了吧?”
刘睿影打趣的说道。
“能是喜酒最好,不能是喜酒起码也是酒。”
汤中松说道。
刘睿影点了点头。
毕竟这喜酒太贵,贵的不是价钱,而是人心与感情,本就不是人人都能喝得起的。
“这样就算结束了?”
萧锦侃说道。
他觉得有些不过瘾。
“那你还想如何?”
狄纬泰问道。
“张羽书这次会娶了她吗?”
萧锦侃这一句问话更像是自言自语。
“我知道你不喜欢大团圆的结局。”
狄纬泰说道。
诚然,双方尽欢的局面自是很能令人欢喜,不过这欢喜也就意味着顶峰。
顶峰过后,萧条也是顺理成章。
萧锦侃不是变态,他所想看的并不是两人血肉模糊的躺在地上,而后哭哭啼啼的死去活来。
他只是经受不住那种高处不胜寒的落寞。
众人皆醉,总有人独醒。
萧锦侃不敢说次次都是他独醒,但终归他独醒的次数比旁人要多的多。
所以落寞也要多得多。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固然可以添酒回灯重开宴,但只要开了宴,就总会等到曲终人散场的时刻。
所以他凡是都把握一个‘度’。
就像一把无形的尺子横在心间,不管经历什么都先量一量分寸。
谈天说地是,喝酒嬉闹也是。
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说什么附和什么的是马屁精。
然而萧锦侃向来听得多,说的少。
偶尔冒出一句话,却是又能语惊四座,画龙点睛。
被酒杯和酒牵着走,有多少喝多少的是酒鬼。
然而萧锦侃从来举杯少,饮的慢。
偶尔提一杯酒,却是能够牵着酒走,是为酒仙。
想必而言,酒三半只能算是酒人。
因为他既不是被酒牵着走,天天烂醉如泥,也不能够自控的放下酒杯当饮则饮,当停则停。
不过做鬼未免有失体面,得到了酒却失去了更多珍贵,最后剩下的只是一场场无穷无尽的宿醉。
然而成仙又太过于超然物外,虽然处处体面,落落大方,但终究会和这世间产生一层隔阂。
要知道,不论是仙还是鬼,可都是脚踩大地,头顶青天的。
谁也不能五谷不分,四体不勤。
所以还是这人最好。
踏踏实实,平平凡凡,当哭则哭,当笑则笑,不争拜将封侯,只知心怀敬畏。
奋而勇,信而忠,月月有余钱,顿顿有余粮,这就已然足够。
“我这个人还配谈论团圆二字吗?”
萧锦侃有些惨淡的说道。
狄纬泰很是清楚他心中的苦闷,因此也不再多言。
“我陪你喝完这一坛吧?”
狄纬泰说道。
这倒是他破天荒的要酒喝。
“不行!我答应了刘睿影,等他办完事之后还要来找我喝酒的。”
萧锦侃伸手护着自己那装着‘万家密酿’的酒坛子说道。
“怎么如此小气?”
狄纬泰不高兴的说道。
毕竟他难得有兴致想喝酒。
何况萧锦侃是一个他虽谈不上喜欢,又不怎讨厌,还能与他平起平坐的人。
这样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了。
上一次两人喝酒还是在去年秋天。
当时狄纬泰正在后院中忙着。
他沿着篱笆种了一溜黄瓜。
精心照料之下,长势喜人,放眼望去也能算是硕果累累了。
狄纬泰数了数,总共有七十三跟黄瓜。
担心自己数错,狄纬泰可是踏踏实实的数了两边半。
第三遍没有数完,是因为临时有事被中断了。
等事毕后,外面天色已晚,狄纬泰却是没心再提着灯出去从头再数一遍。
不过狄纬泰还是美滋滋的把自己的七十三根黄瓜全都安排了一遍。
几根清炒,几根凉拌,几根放肉沫,几根生吃,最后再留下几根长老一点,一半留种子,一半再吃老黄瓜。
这老黄瓜吃起来倒是别有一般风味。
鲜嫩的黄瓜口感脆爽,还有一股清香萦绕。
老黄瓜虽然质感远差昔日,若是生吃,自是有些疲软滞涩。
但若是清炒,再放几滴秋油,便能完美的中和这股滞涩质感,焕发出的微酸让人不禁口舌大动。
狄纬泰就在对自己这七十三根黄瓜的吃法中沉醉着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