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飞心态好:“人家有这能耐拍这么大的片子,就说明人家厉害,我们的零食网站能有三枪的成绩,我围着深圳裸跑十天。”
韦小瓒笑:“裸跑十天,不累死也得饿死!”
苟书寒也笑:“好兄弟讲义气,飞哥跑的时候,我跟瓒哥给你喂吃的递喝的!”
韦小瓒:“那排泄怎么办?”
苟书寒:“排泄助跑啊,一串连环屁,像火箭上太空一样层层助推。”
韦小瓒哈哈大笑。
男人之间的快乐有时候很简单。
万飞:“……”
三人分别之后,苟书寒跑去一些零食店子看了看,又跑去周边写字楼转了转。
他想多了解一下市场。
约莫一个多小时后,他开始走路回去。
万象城离蔡屋围并不远。
回到家,打开客厅门时,正在客厅外阳台不知道发什么呆的苟妈妈叫他声音小一点。
提醒他林小娜睡着了。
“这个时间还睡什么?到了晚上兴奋又要骑我肩上玩,不行,我去把她整醒。”
苟妈妈说:“上午送她妈妈走的时候哭得太厉害了,哭累了,回来本来就睡着了,结果隔壁两口子吵架放煤气,丨警丨察一来,她就醒了,丨警丨察一走,她就钓鱼打瞌睡,刚困着,你喊不醒。”
是啊,这世上至少有两种人喊不醒,一种是装睡的大人,一种是才睡着的小孩。
“小苏呢?”
“隔壁煤气味太重,她去外面逛了。”
有煤气味么,苟书寒动动鼻子,没有闻到煤气味。
妇女最喜欢夸大事实了,特别是老妈这个级别的妇女。
耸人听闻!
“黑老子哦,隔壁为什么放煤气?死人了?”
“听讲是男的在外面养了个野女人,自己堂客房租都交不起了,还好没出事,儿啊你要记住,你以后不要对不起小苏,别做这些事……”
苟书寒无语:“妈你说什么呢,真是——”
“别真是了,小娟给你们写了一封信。”
说完苟妈妈晃动自己的手,她的手上拿着一封信。
“信?说的什么?”
“说什么我怎么知道?妈我小学都没有读完,妈看得懂吗,你念一下给妈听听。”
苟书寒才想起来,老妈小学都没有毕业,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呢,他走过去,接过信。
“那小苏呢,她不肯念?这才嫁过来就不孝顺了,等她回来我好好教育一下她,动之以情,晓之以下跪,包她以后对你老人家言听计从!”
“你爸爸以前经常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跟老婆别动不动就认错。”
“行了,我读书时候你们动不动就要我下跪,怎么不说男儿下有黄金,现在开始忽悠我不要给我堂客下跪,我跟你说,以后我一回家,我就先跪两个小时,我把你黄金全跪掉!”
苟妈妈给他一个白眼。
“别这么看着你儿子,你儿子的骨气早在你们的棍棒教育下变成糯米了!”
苟妈妈知道自己儿子又开始皮了,她开口说道:“你在家里偷钱出去玩游戏,当初你爸只喊你下跪,要是他知道你以后要给堂客下跪,当时就把你两腿打断!”
“好了好了,越说越恐怖,是不是小苏不肯念给你听?”
“她不知道这封信,她出去后,我在小娟睡觉那房间搞卫生才发现的。”
“哦。”
原来如此。
信封口没有密封,苟书寒拿出信纸。
两张信纸,上面是林小娟手写的,密密麻麻娟秀的字迹。
庆祝生日后,林小娟洗簌完毕,躺在床上看着身边熟睡的林小娜。
她看着腕表上的时间,还有几分钟就即将变成12月13日。
自从有记忆起,已经过了二十多个生日了,今天27岁的生日,没有华丽的布置,没有热闹的场面,却有刻骨铭心的记忆。
林小娟闭眼都是晚上刚进门一瞬间,女儿唱生日快乐歌,苟妈妈笨拙的拿打火机点蛋糕蜡烛的画面。
借住在这里,林小娟每一次下班回来,都忍受着煎熬。
一种说不清的,像一个大杂烩般存在的情绪在心间萦绕。
但这种情绪,就在今天晚上,在自己说出要去上海后,突然归于平静。
林小娟下床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然后又坐回床上,背靠床头,腿微弯曲,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放在自己的大长腿上面,想写一封信给朱苏和苟书寒。
有一些话当面说不出口,那就发封email吧。
可配置老旧的电脑卡顿厉害,加上她不懂系统清理。
敲了几行字,感觉文档里本该快速的光标闪烁都慢成了心跳的节奏。
她决定手写。
于是她又下床,拉开窗帘,远处的灯光马上跑进房间,整个房间如同蒙上了一层月光。
林小娟从自己行李箱里的工作文件夹,翻找出一本印着现在公司名称已用了一大半本的信纸,然后回到床上,把电脑放在腿上,信纸铺在电脑上面,开始动笔写起来。
“苏姐、寒哥:
见信如晤。”
写下前两行之后,她盯着窗外,思考了许久。
蔡屋围地处深圳最繁华阶段,但租房大多老旧,加上租客更换频繁,房间窗户合金框与墙面接触的地方已经变得深黄,在夜晚外面灯光照射下,背光的墙面看上去,像有人拿墨笔沿着玻璃外框涂画了一圈。
一种别样的脏脏的美。
窗户好似这间房的眼睛,这种脏脏的美,像是给房间的眼睛画上了悲伤的烟熏妆。
过了一会,林小娟把目光收回,然后适应着柔弱灯光,继续往下写起来。
苏姐、寒哥:
见信如晤。
有许多话,当面我不知道如何开口,所以让你们见笑了,要用这种方式跟你们说。
感谢这十多天来的照顾。
说谢谢显得太生分,但是仍旧要谢谢,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跟你们之间会居住在一起并和谐相处。
这是一段特别宝贵的人生经历。
曾经,我问过自己,喜欢是什么,小时候不知道,后来才明白,喜欢只是一种简单的情愫,稍微有好感就能演变成喜欢,所以喜欢不需要负责任。
读高二的时候因为喜欢一条裙子,害得我爸爸妈妈在我面前第一次吵架。
那条裙子很贵,爸爸妈妈不肯给我买,我跟爸爸妈妈闹情绪,后来爸爸做主买回家,妈妈跟他大吵了一架,我看着那条裙子,突然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喜欢它了。
我把它放在衣柜里,再也没有拿出来穿过。
我讨厌它。
人生中喜欢的事物太多了,许多都只昙花一现。
所以到后来,我喜欢什么东西,都会很谨慎,反复的问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心想要的,要了,会不会伤害家人。
读了大学,我认识了寒哥,起初只是欣赏他,后来,我用了一年时间反复的问自己,只是喜欢吗?
寒哥,你是上天给我设计的一道题,一道命运级别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