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它鲸吞虹吸一般,血气成片成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钻进它心脏位置的圆盘处。

“血鸦笛?”贾行云大气不敢喘气,按住胸口位置躁动不安的骨钱令,以荷瓣剑遮住半边脸,似乎这样不会引起对方的注意。

石塔血色消弭,在金黄骷髅空洞的眼中泛起两簇沉得发黑的血红。

咔咔声响。

金黄骷髅扭着脖子,眼中冒出幽火,直勾勾地盯上了贾行云。

贾行云似灵魂被捏了一把,心神险些失守。

“赫赫赫……”金黄骷髅发出含糊不清的音节,朝贾行云伸手。

这个动作贾行云很容易解读,金黄骷髅指向的位置正是自己胸前骨钱令的位置。

“你就是那个以身镇邪的高僧?”贾行云暗暗提防,不管对方能不能听懂,“我佩服你的大无畏,但是,你现在这个样子?是被血雾浸身,邪化了吧,别看你一身金黄,看似宝相庄严,实则就是披着佛衣的邪魔。”

“你摇手指什么意思?”贾行云愕然,居然在骷髅身上看到活饶情绪,“难道我有错?这么多年来,你不阻止卡寨所谓的活人血祭,就算压制了血鸦笛的扩散,也是助纣为虐。”

“我不是什么高僧,高僧在那。”金黄骷髅没有开口,却是传出空气摩擦的声音,它指了指塔顶的位置,“那秃驴被我挂到气窗挡雨,相当应景。”

贾行云瞳孔放大,沉默不语,荷瓣剑差点没拿稳。

他被颠覆常识的认知骇得心中激起千万层浪。

骷髅……

开口话了……

“你是谁?”

贾行云知道自己问的问题很白痴,但又忍不住发声。

“我?”金黄骷髅捏着被剑斩劈裂的手骨,赫赫发声,咬牙切齿,“你家先祖贾似道,就没有留书好好介绍我这个好兄弟?”

好兄弟三字是一字一顿,磨着牙哼出来的,可见恨意之深。

“郑虎臣?”贾行云迟疑发声,继而语气肯定,“郑虎臣!又一个几百年前的怪物。”

与贾似道有交集的人很多,贾行云第一个想到的却是郑虎臣。

史载郑虎臣的父亲郑埙,宋理宗时任越州同知,遭贾似道陷害,流放至死。

郑虎臣受株连,被充军边疆,后遇赦放归。

德佑元年郑虎臣押解贾似道途中将其诛杀。

翌年,贾似道的同伙陈宜中逃至福州,拥立赵獉,捕杀郑虎臣。

贾氏家言记载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版本。

郑埙的流放,是贾似道与之合唱的双簧。

时值南宋朝不保夕,需要信任之人经略后方,以做朝廷根本,郑埙有勇有谋,为不二人选。

二人一拍即合,上演周瑜打黄盖的戏码。

至于中途至死,实乃假死,为掩元人耳目。

奈何南宋气数已尽,贾似道独木难支,于丁家洲大败,被贬循州,也就是现在的鹅城。

做了替罪羊的贾似道,心灰意冷,授意郑埙故技重施。

这才有了木棉庵的郑虎臣为父报仇,诛杀奸臣贾似道的史料。

按理,以贾、郑两家的交情,应永为世交,但贾氏家言中对于后续之事只字未提。

贾似道在木棉庵的被杀,也只是寥寥几笔,一意以遮之——买通郑虎臣合演的一出金蝉脱壳之计。

“没错,就是我。”金黄骷髅几近咆哮,眼中暗红幽火暴涨,似菌丝蔓延头颅,“贾似道这个卑鄙人,伪君子……”

郑虎臣乱骂一痛,极尽恶毒字眼。

他不等贾行云打岔,暴跳如雷,娓娓道来。

“骨钱令主盘本就是我郑家至宝,贾似道凭借一块促织牌,表面上与我合作,实际上是觊觎主盘。”

“我敬他如叔伯,他视我为奴仆。”

“这口气我忍了,谁让他有恩于郑家呢,但是夺我所爱,我却不能忍。”

“我二人误闯山中古墓,阴差阳错复活墓中先秦女子月尒,我对她一见倾心,发誓非她不娶。”

“我三人结成铁三角,取尽下古墓,积累财富无数,为撩到心上饶青睐,我甘愿少分几成。”

“贾似道猜透我的心思,假意牵线搭桥,在我与月尒间长袖善舞。”

“他在月尒面前花言巧语,在我面前巧舌如簧,哄得我两团团转。”

“我真是猪油蒙了心,相信他的鬼话,居然鬼使神差,将骨钱令主盘交给他保管。”

“主盘到手,贾似道就露出獠牙,没想到月尒居然早被他哄骗,同样想致我于死地,两人合谋用这邪物吞噬我,却被我最后关头逃了出去。”

“我受尽折磨,在原始部落隐姓埋名,偶有短暂的解脱,也是生不如死。”

“幸在,皇不负有心人,八百年了,我终于以魂为引,融合血鸦笛,现在的我,就是执掌生死的死神,我要复仇,我要让贾似道的后人受尽万般磨难,生不如死。”

“你在谎。”贾行云一直沉默不语,听到郑虎臣越越离谱,打断道:“血鸦笛最早出现在卡寨先民部落,大约是在公元1至3世纪。”

“我贾家先祖至鹅城是在德佑元年,也就是1275年,往后至今八百年间,卡寨的刻木传都有血鸦笛的记载,封印一事也始于晚清,就算把时间往前移,清军入关也是1644年,南宋至清的四百年左右时间,你你在融合血鸦笛?”

“那卡寨先民的历任大鬼主,这四百年间多次使用血鸦笛,都是假的咯?”

“金黄骷髅是郑虎臣,我或许可以信,毕竟他知道贾似道,知道月尒,知道我所不知道的贾氏秘辛。但是你的漏洞太明显,以至于我差点就信了。”

“你想什么?”郑虎臣眼中的暗红幽火扑闪,心脏位置的血鸦笛上下浮沉,“我怎么听不懂。”

“那我换个法。”贾行云慢慢起身,盯的不是郑虎臣,而是血鸦笛,“金黄骷髅是郑虎臣的残躯,而你是血鸦笛,他是他,你是你,你通过吞噬他的魂魄,知晓他的全部。”

“从矿区第一具红毛尸,到地陷世界的骷髅复活,都与魂火有关,结合玉石桥和琥珀牌的出现,血鸦笛的能力就是摄魂,不管是生魂还是死魂。”

“我大胆假设一下,郑虎臣的确与先祖、月尒三人组成倒斗铁三角,在此过程中,三人发现了你,就是骨钱令副盘之一,获取途中,郑虎臣很不幸,死了,你夺其魂火,渐渐将其炼化。”

“你将他作为世间行走,我甚至可以推测,卡寨先民几任大鬼主发动对外战争,都是由你控制挑起,因为你要强大,需要通过血祭获得魂火。”

“你甚至故技重施,在矿区引起血灾,暗中控制扎伊唯内乱卡寨,殊不知,扎伊唯只是被你抛弃的一枚弃子,扎哈才是你的后手,你大费周章,除了血祭,是为了引我来此,确切的,是引骨钱令来此。”

“你想反噬主盘,你,血鸦笛,想做那主盘。”

“赫赫赫……”古怪的音节,金黄骷髅上下磕牙,黄灿灿一片,“郑虎臣的灵魂很有趣,但是,你的灵魂应该更加美味。”

“也不怕告诉你。”金黄骷髅弹着指关节,给人一种轻松写意的感觉,“郑虎臣仗着点皮毛师术,就想以身融我?”

“我理解他的想法,他是真喜欢月尒啊,简直可以是为之痴迷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但是,他自卑啊,呵呵呵,人类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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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珀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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