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所以我自己从小到大没养过宠物,不太清楚怎么和动物们交流。特别是来到小城之后,身边多了许多在城里都没怎么见过的虫子、蛇、壁虎等各种让我不舒服的动物,虽然帮着巴特尔放过羊,在他的帮助下,也骑上了满身不情愿的“天马”——不过羊儿忙着吃草,不搭理我;“天马”则很“有灵性”,没过多久就把我颠了下来——让我很受挫折……

回到小城后,就开始了最正常不过也最乏味的日常工作。

因为之前刚来的时候,我和老秦还没那么熟,加上老秦一个人自由惯了,所有工作自己全能干,而且做得也快,与其与把事情交给我这个生手,还不如按照自己的习惯来。本来车站就小,工作也少,我一直都没真正的按部就班的进行日常工作。

主要也是自己是第一次参加工作,不知道该怎么着手,在家里几乎不用自己干活,在学校也没学好,净学着怎么偷懒怎么玩了。到了这里,也不主动工作,也不知道该怎么和领导沟通——本来老秦我的这个“顶头上司”就不好说话,车站还就只有我们两个,更没人能教我,我也就乐不得的躲得远远地,每天白天混日子,晚上思考这么做究竟对不对,我应该怎么做,但是第二天还是浑浑噩噩的,浪费着青春。

和刘叔从城里车站回来后,刘叔把我送到小城车站,自己回了家。

“我回来了,心姐和小晴都送好了。”

我通告了一声,没准备能得到回应,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叹了口气,躺在收拾整洁的床上,看着墙上挂着的制服,我想起了许多,比如刚才小朱的讥讽表情,还有我一直以来思考的事情。

冬日清晨。

寂静的窗外,微雪飘扬;虽然屋里有暖气,还是喜欢赖在床上。半梦半醒间猛然想起了今天的约会,睡眼惺忪地掏出床头的手机——还有不到半小时。翻身下床,立马清醒。收拾妥当,来不及吃饭就向父母说明后,在他们诧异的目光中走出家门——毕竟不上学以来,头一次起这么早。

出门,相约定的地方赶去,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一路上不住地笑出声来,引来行人侧目。心潮澎湃间,顾不得凛冽的寒风,不断加快脚步。

约定时间内赶到,在马路的对面就是让我魂牵梦绕的“她”——一袭白衣亭亭玉立,枚红色的贝雷帽下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柔顺的披在肩上,戴着粉色卡通手套地小手不时地揉搓敷在被冻得通红的精致的脸蛋上。虽然等了我很久眉宇间毫无怨色,满满的思念与期盼。看在眼里,柔情似水化作满腔热血,车水马龙间闯了过去。

早早的起床,老式录音机依旧每天都在歌唱——今天是张雨生特辑,正在播放《我的未来不是梦》。

准备完早餐,随着“请全部带走!”的悠扬动听的歌声结束,老秦关上了录音机,开始吃饭。

今天又是周六,每到周末,老秦都会早早地去镇上那个精致不应在这里存在的二层小楼,虽然几乎他每天都会去,但是周末就会在那里呆一整天。

事先说明,我没有跟踪,只是好奇老秦和那个妹子……

到了镇上,老秦直奔二层小楼,我犹豫了一会,悄声了上去。

今天是这一个多月以来久违的好天气,没有漫天的沙尘暴,也没有凛冽的寒意,轻风拂面,暖意洋洋;不远方土地上小草冒出尖尖头,预示着春回大地;就连路旁黄土地里看上去枯死的树木也生出了新芽……

不情愿的醒来,心里想着“这是几点?”迷迷糊糊地打开手机:6:00——才睡了不到三个小时。习惯了宅在家里的生活,突然换了个环境,睡觉确实是个麻烦事(其实也就比我平时晚睡一个小时罢了),更何况条件如此恶劣:放置了多少年的铁床稍有动作吱嘎作响,上面只有两层破垫子硌得后背生疼,绕是我身宽体胖没有暖气也冻得根本受不了——毕竟胖并不是不怕冷,北方没有暖气冬天也不好过。要不是手机快没电了估计得折腾一宿。

也许是运动产生的安多芬的作用,边做这套体操里最激烈的一节,边兴奋得大叫了起来

“你看着买点什么,到时候给你报销,我一会过来找你。”说完就走了。

付了钱,在阿姨异常热情地注视下出了门。虽然说报销也不好买太多——毕竟也没什么能买的。

对着西斜的太阳伸了个懒腰,不见老秦,想着也没什么事决定到处转转。沿着绵长的古道,一切染上夕阳的色彩,柔和温暖;大漠之上,远方一处人家炊烟孤零零的袅袅升起,仿佛置身于国风古诗之中。在如今几乎绝迹的宁静之美,让我不禁驻足欣赏。

“哎呦,今天点子不错啊......”见只有两位女生上来,这几个人更加大胆,狂妄猥琐笑了,转移注意力,两个人黄毛向着两位女生走了过去,小伊挡在小倩身前;剩下三个人依然围着我,不想让我坏事。

小学的时候,父母为了我能长高(还算成功)并且能减肥(失败),把我带到了城里一个体育馆,跟着学篮球。有一年来了一位比我稍大两岁的新男学员,一开始除了觉得他皮肤煞白,长得有点像外国人之外,没什么别的印象,直到教练替他向我们介绍的时候才发现,他是位因为药物致残的后天性聋哑人。

当时跟着他我也学了不少简单的手语,但是真正交流的时候靠的是在手上写字。抓着对方的手,一字一字的写着要说的话,靠看笔划来认字,确认认出来之后,再写下一个字。因为是零几年的时候,小孩子都没有电话,在体育馆穿着篮球服打球也没人会带着纸笔(曾经有人带过,但是觉得太麻烦就干脆不交流了)。现在听来好像是很麻烦的事情,但是我们两个人都乐此不疲,有时候在多次认错一个字之后,突然灵光一闪认出来之后,甚至会高兴的击掌庆祝!混熟了之后,他也会跟我开玩笑,甚至抱着我的篮球就跑,我就叫喊着去抢——真是单纯美好的少年时光啊!

主:您刚才特意提到了您的朋友,而且您看起来歉疚之情溢于言表......可以谈一谈您这位朋友吗?

杨(默然几秒):啊,当然......他叫高远......之所以提到他......就在昨天,我突然遇到了他......他在一处建筑工地——干活......几乎认不出了,十几年不见了,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重逢......我和他从小学就是同学,因为都有几分书呆子气,意气相投,便成了莫逆之交。直到高中,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谈天说地,议古论今,只要一放假,我们就约在一起开读书会——也因此,被果断视为“基友”,遭女生唾弃。(杨苦笑)他是个真正的才子,比我强了不知多少倍!有时候一句话,对我就犹如暮鼓晨钟、当头棒喝、醍醐灌顶。

主: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让您如此推崇?

杨:很复杂:他很偏激,经常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他有时内向沉闷,一整天一句话也不说;有时候又十分冲动,一言不合就大发雷霆——但多是色厉内荏;有时候英雄气短;有时候做事不经大脑;......虽然有一股让其他人感到莫名其妙、不太舒服的傲气,但只有我知道他是真的很有才,记得初中有一次......

(左侧灯光灭,右侧亮,右侧布置不变。正午,公园长椅上,中学生高远坐在长椅上看书,阳光照在他身上,中学生杨凡从侧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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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旧事第6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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