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营区外围只有一条堑壕,这是防备敌人战马突袭的设施,自然难不住李宪这种老油条。

来到堑壕里面,李宪抱住韦冬宁的肩头咬耳朵:“你身上有打火机,我们分头行动。”

“公子,你刚才的命令有问题啊。”韦冬宁也只能咬耳朵:“我们一放火,萧晨露就下令放箭,我们如何逃出去?”

李宪刮了一下韦冬宁的鼻尖:“放火是为了给敌人制造混乱,并不可能把敌人都烧死。况且我们有思想准备,当然能够逃脱。只要你照顾好自己,我肯定没问题。敌人在睡梦之中,仓促之下才会出大问题。我们分工,你到女真鞑子的区域放火,我给察尔罕来一下子!”

冒着被烧死的危险深入敌营放火,李宪也是被逼急了才出此下策。

柴油,这个年代的人并没有见过。但是柴油的气味非常特殊,这个年代的人根本没有闻到过,肯定会引起敌人的怀疑。一旦敌人惊叫起来炸营,放火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柴油浇上去之后立即点火,打敌人一个猝不及放。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要说拼命,指的就是这个节骨眼上。

完颜阿里合希望拖延时间,等待自己的大军到来,然后瓮中捉鳖。

敌人把自己当死人,李宪当然不能同意,所以战斗必须提前发动。

看准大体方向之后,李宪把油壶背在背上,又把自己的蛤蟆功施展出来,仿佛一只八爪鱼溜进敌营,在不同的帐篷之间爬来爬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好不容易爬到察尔罕的中军大帐附近,李宪刚准备有所动作,结果发现一队哨兵游动,他只能隐蔽身形。

等到哨兵走过去,李宪从背上解下油壶准备下手,没想到中军帐门帘一掀,察尔罕哈欠连天出来了。

李宪只能再次蹲下等机会,心中直打鼓:现在是四更天,就算察尔罕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也不应该这么早起床吧?难道敌人今天要行动?

结果事情又出意外,敌人大军暂时不会行动,而是察尔罕要行动,走到李宪趴的地方一撩袍摆!

李宪心中那个气呀,就甭提了!

想当初,就是因为那个像疯子一样的武元春,深更半夜要嘘嘘,结果被李宪的蛤蟆功撞上了,然后开始纠缠不休。因为李宪对于杀女人有极大顾忌,结果“蛤蟆功”和“嘘嘘”的故事到现在也没解决。

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李宪不想杀女人,并不代表他不会杀别人。如果被察尔罕这个突厥血统的鞑子淋一头尿,李宪觉得这辈子肯定要走霉运到底。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两米,在战场上几乎就是鼻尖对着鼻尖。

李宪心中在想杀人,身上自然会散发出杀气。

察尔罕是在草原上厮杀出来的,对杀气再敏感不过,略一愣神就看见蹲在地上的李宪,扑了上来的同时大喝一声“有奸细!”

四更天快五更天时分,正是万籁俱寂的时刻。察尔罕一声怒吼,简直有地动山摇的效果,马上就是脚步乱起,呐喊震天。

一千年之后的职业侦察兵,摸进敌营搞点儿小动作,居然也会被别人发现,二十一世纪的人都丢到北宋末年来了,李宪真的很愤怒。

气急败坏之下,潜力全部激发出来,李宪的双腿一弹,身体像一发炮弹射向察尔罕,一招两式已经同步发动。右拳砸在察尔罕的下丹田,左手一招叶底偷桃,察尔罕的两颗蛋被一把捏碎!

李宪随即长抓起油壶,在巡逻兵冲过来之前窜进中军大帐。

女人!帐篷的地面上铺着三层虎皮,上面居然有两个女人,两个一丝不挂的女人!

苍天啊——李宪心里十分纠结:老子刚说不杀女人,老天爷就送来两个!

为了两个陌生女人,让两万多人陷入生死绝境,这根本没有考虑的余地!

仅仅纠结了百分之一秒,在两个女人惊叫出声之前,李宪的两枚飞镖已经脱手飞出,心里随便祈祷一番:“不能怪我,要怪就怪老天不公!”

该杀的,不该杀的,现在都杀了。

侦察兵就是专门制造混乱的,敌人越混乱,侦察兵逃的越快。

李宪开始按照原计划浇柴油,根本没把外面冲过来的巡逻兵当回事。最好敌人都冲过来,然后一把全烧死。

利用察尔罕帐篷里面的牛油蜡烛,李宪首先点燃了中军大帐,然后抓起兵器架上的一根铜钉狼牙棒,掀开帐篷一角滚到外面。

李宪右手狼牙棒乱打,左手的牛油蜡烛一口气点燃了四周的六座帐篷,一时间火光冲天。几乎在同一时刻,东面的营区中央也燃起了大火。

嗖嗖嗖——嗖嗖嗖——铺天盖地的火箭已经凌空飞来,仿佛最邪恶的喷火乌鸦。

轰——敌人终于炸营了!

火箭还没有把帐篷彻底引燃,整个营区已经人喊马嘶,乱成一团!

急急如惊弓之鸟,忙忙如漏网之鱼。敌人发生混乱的一瞬间,李宪把蛤蟆功施展到极处,一溜烟就到了营区外的堑壕里面。

李宪躲在堑壕里面,并没有返回去和自己人汇合。不是一动不动躲着,而是不断移动地方,当然是要观察敌人的总体动静。

敌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这是评估敌人战斗力的最好机会,属于侦察的重点内容,他当然不会放过。

接下来就要打击涅剌部祖庭,对敌人战斗力多一份了解,未来的战斗就多一份保障。

只要用心观察,总能发现别人不注意的地方,果真被李宪看出了名堂。

世界上没有傻瓜能够身经百战而活下来,世界上也没有傻瓜变成了别人的敌人。

过去数千年,大漠深处各部落之间的兼并掠夺就没有停止过,宛若野兽一般的血腥厮杀,本来就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李宪制定擒贼先擒王的策略,首先杀了察尔罕,这个想法当然是好的,而且也把人杀了。

在李宪的内心深处,认为涅剌部落的族卫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肯定让涅剌部落彻底崩溃,一千多人肯定完了。

做出这种判断,是因为李宪曾经看见过察尔罕率部战斗。可是他忘记了,察尔罕上一次的战斗,不过是事先约定的演戏,目的是用最小的代价,干掉向吉的辎重连。

这个年代的帐篷都是用牛皮、羊皮缝制的,一旦燃烧起来根本无法挽救,只能等到大火把所有物品全部烧尽,然后自己熄灭。

李宪认为涅剌部肯定率先崩溃,所以他沿着堑壕快速移动,准备靠近马棚制造更大的乱子,策应向吉的白虎营发起最后冲击。

李宪的动作足够快,没想到敌人的动作更快。

他赶到马棚附近的时候,这里已经集中了近千人,而且都在用最快的动作装配马鞍,并没有半个人胡乱喊叫。

在越来越大的火势面前,这近千人居然无动于衷,只有百战雄狮才有这种顽强的心理素质,让李宪心头猛震。

大漠深处的野蛮部落能够存活数千年,每隔上百年就南下一次,把中原大地杀得血流成河,不是没有道理的。

眼前所见的场景,彻底颠覆了李宪对这个时空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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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宋第7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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