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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子当然知道老爷不在乎那些个虚名,但这毕竟的观瞻所系,还想需要顾忌一下为好。”

“若是以前,我肯定会想方设法的辩解,但是现在么,已经没有那个必要了!”张启阳终于抬起头来,直视着金丝雀的眼睛,笑呵呵的说道:“连你都已经两鬓染霜了,我自己肯定更加的苍老,我们这一辈人,尤其是我,还能活几天?又何必在乎别人的观感?世人或许还无法理解我的作为,但时间会让他们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连赵苞这样的年轻一辈,都可以为了民族利益而不在意自己的生前身后之名,宁可留下千古骂名为万民唾骂,也要坚定的执行下去,我又有什么好在乎的呢?”

“我们这一辈人的历史使命已经基本完成,接下来就应该由年轻一辈来施展了,这个时代是属于他们的。”张启阳说道:“有些沉重和不洁的东西,必须由我来承担,如果赵苞的行为最终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那就让历史的惩罚降临在我身上吧。因为他是我的学生,他继承的是我的思想,我必须为他负责。”

张启阳给赵苞的那一枚金质勋章,和屠杀本身无关,而是为了表彰他的态度。

为了民族利益,不惜留下骂名,这才是一个对民族负责的态度。

也是他们这一代人应该具有的态度!

在民族利益面前,可以牺牲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百年之后的历史定位。

无论是名垂千古还是遗臭万年,只要是为了民族利益考虑,都是对的。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赵苞的行为不可能名垂千古,而是一定会遗臭万年。

那么,这个责任就由张启阳来承担吧,这个骂名还是留给张启阳吧。

“你用我的名义给朝廷上一个奏本,让朝廷委派官员去行宣教之功,恶人我来当,好名声留给别人吧。”

既然已经攻占了王城,除了一些扫荡参与的战争之外,大食国已不复存在了。

到了这个时候,就需要进一步的文化输出了。

屠杀的恶名由我承担,宣教天下施恩四海的善行由别人去做,想必一定会有很多读书人会争抢着去宣教四方蛮夷,会争先恐后的把圣人教诲散布到天涯海角。

到了张启阳这个年纪,他已经越来越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了,他只在乎自己能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

薄薄的晨曦还没有完全退去,太阳刚刚露出小半张笑脸,或许是因为昨天晚上下过一场春雨的缘故,空气清新极了。

光滑的石板路上湿漉漉的,还残留着昨晚夜雨的痕迹,潮湿的空气笼罩之下,气温渐渐升高,清新中透着一股懒洋洋的气息,偌大的北京城就好像是刚刚欢好过的女子,透着慵懒的气息。

街角的豆汁摊子已经支架起来,刚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的“炸甜饼子”泛着诱人的金色,蓝色布围子上的“豆汁王”三个字已经有些褪色了。

卖豆汁和的老王头象往常一样起了个绝早,习惯性的用抹布擦拭着桌椅板凳,将原本就很干净的老榆木桌子擦的都已经泛起了毛刺儿。

“郑爷来了,给郑爷问个吉祥。”卖豆汁的老王头热情的打着招呼,手里的麻木手巾都能舞出花儿来了:“怎?还是老规矩?”

郑头儿笑着点了点头:“还是老规矩。”

“得嘞。”卖豆汁的老王头大声的吆喝着,将一大碗豆汁盛的海海满满,同时奉上了两个炸的外焦里嫩的甜饼子,另有一碟子腌老萝卜条子,给顾客供应免费的咸菜是京城的老规矩。

和郑头儿一样,京城里的老少爷们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饮食,他们的每一天都是从一碗豆汁两个炸甜饼子开始的。

沿袭了多年的饮食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要是哪天不吃就会浑身上下不自在,好似缺少了点什么似的。

一碗豆汁两个甜饼,足以消磨掉大半个早晨的时光。

吃喝反而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借着这个机会与街坊四邻和相熟的人们闲谈莫论。

郑头儿见多识广为人和善,素来就有很好的人缘儿,最重要的是他很健谈。

“就这一碗豆汁,两个甜饼,吃了几十年,还是吃不够。真真的就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呢。”

虽早已须发如雪,但郑头儿却依旧健壮,讲话的声音仍然洪亮:“老王的豆汁口味最是地道,尤其是这炸甜饼子,几十年的老手艺,绝对信得过,可比前街的好吃多了。”

老主顾的夸赞顿时就让卖豆汁的老王头眉开眼笑:“承郑爷金口一赞,旁的牛皮我老王也不敢吹,要说这炸甜饼的手艺,可着整个北京城我敢夸第一。一来是因为咱的手艺早就使老了,是祖辈上传下来的。再者也是因为咱用的油是正宗的豆油,可比那些乌七八糟的棉籽油强多了。”

随着棉花的推广,山、陕、鲁、豫甚至是京城本地及口外一带,开始大量种植棉花。

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棉花唯一的作用就是纺棉线织棉布,属于典型的纺织原料,其实不然。

作为纺织的副产品,棉籽是非常重要的油料作物,不仅可以用来榨油,而且产生的残渣还是很值钱的精饲料。

当然,日子过的实在恓惶的穷人也会吃这个东西。

随着棉花产量的激增,棉籽油也就顺理成章的开始即进入千家万户了。

因为是“工业副产品”,棉籽油的价格很低,这也是迅速推广普及的重要原因。

对于这种油料,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极端喜爱和极端厌恶。

对于吃惯了豆油的老一辈而言,还是豆油的香味纯正,棉籽油则被当做是糊弄人的“假货”。

无论是营养价值还是具体的口味,到底是豆油更好还是棉籽油更优,根本就是一个众说纷纭的事儿。

但是如同郑头儿他们这些吃惯了豆油的人,还是无法接受棉籽油这样的新鲜事物,他们更喜欢早就习惯了的老口味。

或许,这根本就不是口味的问题,而是对待新鲜事物的态度问题吧。

“郑头儿,听说你得了一匹汗血宝马?”

“有这事儿!”早餐时间原本就是和老街坊们闲谈的重要机会,郑头儿很得意的说道:“有个蒙古商人欠了我很多银子,却又还不上债,就用汗血宝马来抵债了。”

“我听说那汗血宝马是大宛马,怎么会到了蒙古人手中?郑头儿该不会是被骗了吧?该不会是蒙古商贩用蒙古马冒充的吧?”

听了这话,郑头儿险些把喝到嘴里的豆汁喷在对方的脸上,哈哈大笑着说道:“蒙古马是什么品相?汗血宝马是什么样子?我贩运蒙货这么多年,若是连蒙古马和汗血马都分不出来,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郑头儿这一生虽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壮举,好歹也曾参与过当年的京城之战,在“雷霆”行动之中出过很大的力气。

因为属于毅勇军的外围人员,后半辈子一直混的很不错,先是在衙门里做了几年小吏,然后就带着兄弟们北上去贩运蒙货,着实赚下了不小的家当。

对于他来说,蒙古马和汗血宝马就好像母鸡和鸭子的区别那么大,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可能搞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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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悲情的皇朝,一个让无数人哀叹的朝代第8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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