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损毁不孝,这是传承了几千年的道理。

华夏之中的那个华字,说的就是华服之美,若是改了那金钱鼠尾的发式,就是弃华为夷不忠不孝。

脑袋后面拖一条猪尾巴,岂不是羞死先人?

“若是咱们打不过,这天下就要亡了,你们的子子孙孙就要世世代代做建虏之奴。此一战,不为朝廷,只为你我不做亡国奴,只为你我的后世子孙可以安享太平!

此一战,有死无生。旗长战死队官顶上,队官战死营官顶上,营官死了我自己顶上去。

不解扬州八十万父老之危急,纵使战至最后一兵一卒,只要还没有死绝就绝不收兵。”

张启阳猛然握住刀刃狠狠一划,掌中鲜血顿时淋漓而下。

高高举起那只带血的手掌,任凭鲜血滴落在这片沃土之上,张启阳还在扯着喉咙的厉声呐喊:“此为血誓,天地共鉴,若有违背,断子绝孙!”

以鲜血盟誓,祭告天地,这是绝对不容违背的血毒誓言!

这番言辞举止,把下面的万千士兵激的血脉喷张,一张张年轻的面孔之上全都满满盈盈的热切表情,汹涌澎湃的求战之意蓬勃升腾。

连“不为朝廷”这么大逆不道的话语都公然说出来了,为的就是子孙后代永不为奴,这就没啥好说的了。

不是鱼死就是网破!

“我最后强调一遍军规!”张启阳单手抽出腰间佩刀,厉声呼喝着毅勇军的军规:“两军对敌,生死一线,后退者斩!”

“闻鼓不前者,斩!”

“迟疑顾盼者,斩!”

“前进不速者,斩!”

“知令不遵者,斩!”

“………斩!”

张启阳这个人,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就是一个笑面佛的形象,尤其是对于那些底层的士兵而言,这位张大帅从来都不端架子也不摆谱,整日里笑呵呵的,不管对谁都十分和善,就好像是个没有脾气的烂好人。

今日却一反常态,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果断与决绝,举手投足之间全都是凛凛威严,还透着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腾腾杀气,就好像忽然换了个人!

一口气念完了“军中十三斩”,带血的佩刀遥指正前方:“杀鞑子!”

“杀!”

“杀!”

万千士卒齐声呐喊,声浪仿佛滚滚怒潮惊的鸟雀齐飞。

前锋部已经先行出发了,后续的部队紧紧跟进,仿佛一个巨大的箭头飞速前进。

“此一战,我毅勇军打前锋,我也不求别的,只求三位护住我的侧翼就好。你们要是觉得不行,现在说话还不算晚。一旦到了厮杀的时候,若是有甚么差池,可别怪我翻脸无情,我认得你们,军法可不认得!”

作为毅勇军的友军,万迎风、大红狼和罗长腿这两部人马还保存着独立的番号和建制。

万迎风的士兵只带出来一千四五,大红狼和罗长腿的兵力稍多一些,约莫有两千五六百的样子。

故意把自己的两个直属队放在最靠近的队首位置上,作为冲锋陷阵的尖刀部队,而不是把万部、罗部这些杂牌军顶在前面,足见毅勇军的诚意。

至少,张启阳没有把他们的部队当做是一次性的消耗品,而是将他们护在稍微靠后一点的位置上。

这三个人全都是见惯了厮杀的老油条了,当然知道这样的安排是出于一片善意。

其实,张启阳未尝没有产生过把这些杂牌军当炮灰的想法,毕竟卖队友这种事情他不是没有做过。

当初在小吴庄的时候,八湾河一场血战,张启阳就把巡河营的士兵卖了个干净彻底。

但是这一次却没有那么做,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

万迎风部也好,罗长腿和大红狼的闯军残部也罢,据城死守的时候很还能打的像那么回事儿,但是在这样的野战当中,他们的表现到底如何,还是一个未知之数。

万一他们的战斗力没有那么强,打不过清军的话,不仅会给毅勇军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还会动摇高昂的士气。

因为对这些杂牌军的战斗力有所怀疑,也不敢让他们留在队腰这样的要害部位,更不敢让他们为整个队伍守尾断后,而是非常谨慎的将这两支军队垫在队肩部位上。

如此一来,就算这两队人马的战斗力真的不怎么样,也好有个照应,不至于出现崩溃的局面。

“我知道毅勇军是虎贲强兵,可俺们也未必就差劲儿了!”面庞狭长的大红狼嘿嘿的冷笑着:“我们兄弟不敢说身经百战,也是见过些场面的,当年开封一战……算了,俺们现在是太子的队伍,当年的事情就不提了。反正大家都不是雏儿,知道军法是怎么回事,俺就放一句话在这里,打不打得过另说,若是俺们违了你张帅的军法,只管拿刀子砍我大红狼的脑袋就是了!”

“我和洪兄弟垫右肩。”罗长腿还是一如既往的沉稳,那份巍然从容的气势果然不愧闯军老将的风范。“左边就留给老万他们吧。”

敌人在右前方,右边的压力肯定比较大。

闯军残部的人数比万迎风部要多一些,所以主动选择了一个比较困难的位置。

虽然万部人马数量较少,但左肩战斗位置上的压力也比较小,甚至不会直接和敌军接触,只要能够顶住清军的倒卷也就也就可以了。

万迎风这人素来寡言少语,这一次也不例外,甚至根本没有看张启阳一眼,而是始终目视前方,微微的点了点头:“那就这样吧!”

前锋队首部已经派出去了,垫在左右队肩上的两部人马紧随其后,作为核心主力的天干四营由张启阳亲自统领,牢牢的支撑在队腰上,断后的则是按照地支排序的五个新兵营和一个天干老兵营。

最后一次调整队型很快完成,整个队伍就好像是一把锋锐的尖刀,卷起一路烟尘浩浩荡荡朝着东北方向进发。

一刀斩落铜锁,抬脚将箱子踢翻,二十五两一个的中元宝满地乱滚。

“我的勇士们,扬州就在眼前。”战刀遥指着远处的扬州城,多铎脸色阴沉的高声大叫:“自我大清定鼎以来,战必胜攻必克,旌旗所指无比望风披靡,今日顿兵于小小扬州城下,实为生平第一大辱。”

面前的这些人与其他的士兵绝不相同,全都身披双层甲,手持比寻常刀剑至少大了两号的重型砍刀,无一不是身形魁梧体态雄健的彪形大汉。

和一般的八旗辫子兵不同,这些人没有佩戴光秃秃的平定盔,而是全都戴着高顶的熊皮帽。

这是多铎的本部亲军,号称熊卫!这些熊卫不仅装备更好战斗力更强,最要紧的是精神状态好的出奇。

从关外而至淮扬,一路转战,罕有一合之敌。

每一次出战,都是摧枯拉朽砍瓜切菜,曾在潼关一战中组成敢死队,硬顶着猛烈的炮火强行攻打,把席卷天下的闯军在雄关面前杀了个落花流水不敢回头一望。

百胜之军特有的那种剽悍和嗜血,造就了这支军队强烈的骄傲和自豪感,不仅拥有极高的荣誉感,而且对多铎无比忠诚。

这样的亲军,每战死一人都是巨大的损失,多铎从来都舍不得轻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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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悲情的皇朝,一个让无数人哀叹的朝代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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