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素净那一脸冷酷神色,常宇心里甚至在犹豫要不要让莲心跟她学武,别最后搞出个灭绝师太和周芷若。
吴中等人烂醉如泥直接用王府的酒车装车送往德王府,常宇则要先去刘泽清那里一趟,素净认为既然自己和德王了了人情,便没必要在吃人家住人家的,她带着莲心自有去处。
常宇也不干涉她,任由其离去,乘坐一辆马车直奔总兵府方向,行数十步闻外间有铃铛声,掀开车帘便见海弘和尚在车畔并行,讶然道:”大和尚怎么没回王府歇息“。
”大人身边不能没人随扈,他们喝多了便由和尚代劳吧,这本就是分内之事“。海弘面无表情说道。
常宇微微点头:”既是这样和尚上车吧“。
海弘不说话,纵深跃上车辕,手里禅杖上的醒铃在夜空中分外响亮。
刘泽清昨晚没睡好,今儿又忙乎了一整天,但精神依旧亢奋不已,嘴角的笑意若隐若现,不难知他心理的欢喜。
他自然欢喜了,除了常宇画的那个大饼外,今儿切切实实落到了好处,便是以最小的代价博了个好名声。
灾年,没有什么比设粥棚赈灾最能得民心的事了,但是若在往年刘泽清根本想都不会想,偏偏昨夜在小太监点了一下之后毫不犹豫的就做了,理由很简单,他需要洗白,他需要为将来的大厦打地基。
所以欣然做了这件善事,也的确赢得了百姓的一致叫好,心里头那个乐哦。
今儿一天,除了开仓赈灾在粥棚露脸演个全套外,余下时间刘泽清都在筹备银子的路上。
刘泽清在济南经营数年,家大业大资产雄厚,仅从三年前随手就能给周延儒贿赂二十万银子,便知其实力了。
不过产业不代表现银足够,常宇一张嘴就是百万之巨搁谁都不是那么轻松,于是刘泽清便去筹钱了,他是地头蛇,名副其实的山东王,济南城中富绅多依附他生存,所以借个几十万完全不成问题。
最重要这些富绅知道刘泽清家大业大不愁还,而刘泽清也做好了心里准备,退一万步来说小太监延期了甚至赖账了,他也不怕,因为他从李自成哪里夺过来的肥肉,远不止百万,他还的起,只是那些肥肉不在济南还在运回来途中而已。
借的和被借的都放心,所以这事很轻松就办成了,仅仅一个下午,还欠余小太监的八十万银子(早上常宇已经拉走二十万去德王府)都装好了车在总兵府内放着了。
常宇到总兵府的时,刘泽清的宴席也刚散场,今晚他宴请一帮交好的那些城中富绅,一个个席间也被画大饼灌的晕乎乎,反正大家伙今儿都很开心。
”八十万两,装了近五十车,厂督大人随时可清点随时可提走“刘泽清一脸邀功的笑容看在常宇眼力特别受用:”一百万不是小数目,私交是私交,公事还得公办“常宇提议立一张正式借据,画押签字盖上东厂提督印,并以高杰和刘良佐为证人。
讲究!刘泽清很是欣慰,其实他现在已经非常信任小太监,人最容易在贪欲时迷失自我,丧失判断力,所谓心迷鬼窍就是这样,何况他已经知道小太监从德王那还借走一大批粮食,都是天大的数目,犯不着耍赖也赖不掉,否则一旦捅出去,朝堂上那些御史能将小太监祖坟给骂的自爆。
高杰看着脸上笑意不绝的刘泽清,心里感慨万千,这厮是死定了。
因为只有死人的帐不用还。
立完字据,常宇又与三人说了些闲话,催促尽快率兵南下,越早去建功立业的机会越多越大。
三人点头称是,言之就这两天便动身。
天近子时,常宇告辞离去,他要去德王府和朱由栎就粮草交接事宜聊一会,刘泽清亲自带人将其送到德王府门口。
朱由栎忙了一天虽疲却也没睡,与昨日兴奋难眠相比,今儿更多的是淡淡的忧伤,从被嗣立为新德王后,他也曾雄心勃勃想着重新光耀德王府,所以第一步就从存粮食开始,德王府有上万顷土地,可以说济南最肥沃耕田里十之八九都是他,这些土地或自己耕种或租给百姓收租,每年都有数万石粮食入库,这些粮食以如今王府这点人是怎么也吃不完的,但他也没想着去卖,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现如今粮食的重要性,有钱有权都不如有粮食。
当然有兵的除外。
如今他就遇到个有兵的,一张嘴就几乎将他老底差点给吸光了,怎么能不忧桑。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虽有不舍,但这笔买卖也不亏,更重要的是人脉投资,便以这十万石粮食的交易来买这个大太监的人情。
历来东厂的扛把子都是实权大佬,能攀上关系自有说不尽的好处和便利,而且这个小太监不光得崇祯帝信任,朝野名声又好,更重要的事其能战善战所向无敌,只要天下一日不平,他就还有用,朝廷和皇帝都不会轻易废了他,远比之前那些更牢固。
“车马不足,余下的只恐需要常公公自己装车了?”承运殿廊檐下,朱由栎和常宇在喝茶吹着盛夏清风。
“咱家就是车马多”常宇微微一笑:“快则三五日,慢则十日主力兵马则至,王爷便是有多少粮食都能给拉完”。
“没咯,没咯,一下子就被常公公给拉的倾家荡产了”朱由栎笑道,常宇则哈哈大笑:“您也赚个盆钵满满呀”。
朱由栎叹口气:“常公公应该知道这年头,粮食比银子值钱吧”。
常宇点点头,看着廊檐旁边的花枝上趴着几个蝗虫,眉头一蹙,伸手捉来在桌上把玩,朱由栎瞥了一眼,又是一声长叹:“干旱,蝗灾,今年收成又好不到哪去了,这该死的蝗虫真的就没什么好法子治么?”
常宇苦笑摇头:“蝗虫是天灾,治它最好是用他的天敌”。
“天敌?”朱由栎一怔。
“嗯,有一种鸟叫椋鸟,喜欢群居所到之处遮天蔽日正是蝗虫的天敌,只是……这玩意可遇不可求”常宇叹了口气。
“那说来说去还是没什么好法子了?”朱由栎略显失落,
常宇将那蝗虫放在蜡烛上烤熟了,随即放入口中令朱由栎目瞪口呆:“剩下的法子就是吃,烤着吃,油炸吃都是美味,回头王爷可与官府联手发动百姓去捉蝗虫吃,一来消灾,二来也能充饥”。
其实,应对蝗灾的办法有很多,比如喷药,可是这个时代没有,比如派遣鸡鸭鹅大军,轻松就能灭掉。
奈何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大规模的养殖场。
所以剩下的就只有眼前这法子了,哪知朱由栎听了直摇头:“曾试过,见效甚微,而且并不是所有人能接受这美味的,吃几只尚无妨,多吃几天胆汁都能吐出来”。
常宇顿感无奈,刚要叹口气,突然的灵光一闪:“若是以银子收购呢?”
朱由栎眉头一皱:“花银子收那玩意?你莫不是还想以蝗虫当军粮?”说着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了。
“正有此意”常宇一脸正色:“购入充作军粮”。
“常公公,您不会是……疯了吧,这玩意……”朱由栎顿时傻了眼,常宇这才道:“是军粮但不是给人吃,而是充作马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