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甘奇这种状元及第,郧髑宗看来就是真正的迂腐书生,便也把甘奇对辽国的大胜,完全归功于乃蛮人的临炅戈。

“陛下,甘奇其人到底有多大才能且不论,不过他麾下多是延州兵,延州兵档力咱们是心知肚明的,倒也不是那么好打发的,若是真出战,当做好完全之准备。”这说话的是梁乙埋,也是个小年轻,他是李谅祚皇后梁氏的弟弟,也是如今西夏的宰相。

西夏这个国家,內部斗爭比契丹还要血腥残忍,连开国皇帝李元昊都是被自己的儿子杀死的,歷朝歷代的皇权爭夺,几乎都伴隨著血腥廝杀。

所以也造成了一个奇怪的政治现象,那就是西夏的皇帝都不信任自家人,而去信任外戚势力,也主动扶植外戚势力,也导致每一次皇位更迭,杀皇后太后舅父表弟的事情层出不穷。

李谅祚也是这么夺权的,他杀了舅父,而今又还是重用自己的小舅子。来日兴许他的儿子还得杀舅父,这是一个怪圈。

李谅祚杀了一圈舅父之类的老人,而今他二十啷当,宰相也是这个年纪,身边亲信之人也大多是这个年纪,如今的西夏掌权者,就是一帮小年轻。而且是锐意进取的一帮小年轻,动不动就带兵上战场。

皇帝亲自带兵上战场也是有原因的,一来是西夏过小,皇帝在哪里也不影响国政,二来是待在军中,掌控军队,能真正安全,也能確保权力在手。三来是这些小年轻真的有勇力,有野心。歷史上的李谅祚,其实也短命,二十岁一出头就死了,他还在战场上中过宋人的箭矢,至于他到底为什么英年早逝,也有眾说纷紜,病死是正常,而旮陕凵希馄萘菏鲜亲锟鍪住�

李谅祚一死,梁氏执政掌权十八年,李谅祚与皇后梁氏的儿子七岁继位,被梁氏软禁,又郁郁而终英年早逝。最后梁氏成太后,被毒死了,孙子李干顺才得以亲政,干倒了舅公梁家,活了五十多岁。西夏几朝,就是舅舅与外甥的恩怨情仇,杀舅舅成了惯例。

李谅祚如今虽然只有二十岁,但是已经当了十九年皇帝了,也经歷了血腥的政治斗爭,他并非真的就是那种冲动之人,听得眾人几番言语,他依旧还在思索。

不过他还是下定决心:“出战,铁鷂子大部都在,凭两万铁鷂子,也可立于不败之地,此战若胜,宋人以后便再也无胆与我党项爭锋了,西北州府,予取予求,不在话下。西北之兵,往后见我党项大军,必然望风而逃。”

李谅祚很聪明,胜利的好处实在太大了,昔日好水川一战,打断了西军三十年脊梁,再来一胜,宋人肯定再也不敢与殖霂锋。

吴宗立马支持道:“陛下,那当速战速决,一旦等到各军司援军来了,就怕宋人调头就跑,又龟缩入城。”

李谅祚点头,把刀一举:“击鼓聚兵,出城一战!”

城外的甘奇,终于等到了党项人出城,铁甲骑兵如洪水一般从各门奔涌而出,到得南城列阵。

甘奇军中的大鼓也震天在响,喜出望外的狄咏也在甘奇身边笑道:“相公,党项狗出来了,哈哈……相公高明!”

甘奇激动是激动,只是口中说道:“一场苦战吶。”

铁鷂子,虽然早已不是以前的铁鷂子了,但是那具装甲骑,装备丝毫不比甘奇麾下的铁甲差,这是一场苦战无疑。

但是这场苦战若胜,对于甘奇来说,好处也是极大的,一战败李谅祚,党项其他州府,只怕也是望风披靡之景,而且对宋军的信心建立的好处更不用说。

这也是甘奇求战的原因,军队的信念太重要了。昔日在燕云如此,今日在西北也是如此,一支有胜利信念的军队,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档斗力。

狄咏听出了甘奇的担忧,直接开口:“大哥,我做先锋!”

甘奇却摇摇头,开口大喊:“乌古鲁!”

军將乌古鲁近前大拜,一口汉话越发熟练:“末將在。”

“把马都连评№,你当先锋,呆霸给你压阵。”甘奇故技重施,也是女真人太好用,打硬仗,就得用女真人。

当然,如今乌古鲁麾下,也不仅仅是女真人,也充斥了许多汉人勇武者,这也是为以后考量,终究不能永远都靠越打越少的女真人,来日这先锋,还是得汉人自己来当,只要这么打下去,以后汉人骑兵一定不会比女真的差。这是甘奇心中所想,好似给汉人骑兵学习培训一般。

“遵命!”乌古鲁二话不说,转头就去安排。

狄咏连忙问道:“大哥,那我呢?”

“你带延州与绥州的步卒,与种愕一起,防备两翼。骑兵战法,不外乎中军出击,两翼穿插。你到左翼,种愕到右翼,必要以紧密之阵,长枪如林,把两翼出击的铁鷂子挡住一些时间,让乌古鲁突进党项中军。”甘奇如此安排著。

西军对付铁鷂子,经验太多。重武器,大朴刀,绊马索,砍马腿,砸重甲,几十年来演练实战了无数次。

狄咏多少有些不乐意,他更愿意打马冲阵,那才畅快,不过甘奇命令已下,他也不多言,心中显然知晓甘奇为什么这么安排,只因为他狄家人在西军之中威望甚高,战场之上必然有提升士气的作用。

种愕也是如此,他自己的人马,自然都相信他。

龙州小城之南,瞬间尘土飞扬,双方号角鼓声互相能戮纾

而今的甘奇,再也不冲杀在前了,打马于中军,前有骑兵万余,左右是西军步卒大阵,身旁皆是弓弩箭矢。

甘奇再一次穿起了一身金甲,格外显眼。

对面中军之中的李谅祚,远远就看到了甘奇那一身金甲,不自觉看了看自己,面色有些不好看,为什么?因为李谅祚自己穿的是一身银甲。

金甲银甲,皆是因为甲胄外的装饰,只是为了反射光线,引人注目。

却是今日一比,李谅祚心中极其不爽,便是开口大喊:“击鼓击鼓,出击!”

李谅祚看上了甘奇身上的金甲了,准备夺来换上。金甲可比银甲好太多了,不仅仅是卖相,还有银甲难以保养,容易氧化变黑,要一直擦拭。但是金甲的工艺要求极高,捶打金箔的手艺,唯有宋人最顶尖的工匠才做得好,李谅祚对甘奇那一身金甲,太羡慕了。

鼓声紧密而起,马蹄便震天而去。

甘奇看著远方彻的党项骑兵,倒也并不那么著急,马与人一样,力竭就衰,冲锋的最高速难以维持太久,所以甘奇抬著手,迟迟没有放下。

估算著双方距离,差不多了,甘奇手一落,身旁的鼓声立马响成一片。

完顏乌古鲁,一马当先而去,如同锋矢,如今快满十八岁的乌古鲁,终于换了兵器,一根硕大的混铁狼牙棒,至少四五十斤重,在他壮硕如牛的肌肉催动之下,抡得浑圆,也没有什么招示铐去,就是抡。

压炅甘霸,就在乌古鲁身后,他那大了好几圈盗炽刀,如今也不谈锋利了,如铁铁一般,也是一通抡。

场面难看,毫不精彩,快马飞速交错,抡评№的重物,如同攻城锤一般,一击而下,任凭铁甲如何厚重,也是骨骼五臟碎裂,若是抡到头上,那更是红白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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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风华第6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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