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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里的那些浮财嘛,就由他带走好了,毕竟合作一场,我也不忍看他以后去讨饭。一大家子人呢.”李泽淡淡地看着杨开。

杨开心里打了一个突,连连点头称是,心里刚刚浮起的那点小念头,瞬间又被他抛飞到了九宵云外。

“那程维在城里的宅子,还有城外购置的那些田产,杨县令可取了去。”李泽的话一出口,王明义与杨开都呆了,不敢置信地看着李泽。

李泽不为所动,自顾自地喝了一口茶,目光转向了王明义:“王兄既然跑了这一趟,当然也不能让你白跑,义兴堂两成的份子,不知能不能让王兄满意?”

王明义完全成了木雕泥塑,整个人呆坐了半晌,才连连摆手道:“李公子,这件事,我知道错了,绝不敢再对义兴堂动半分念头。”

李泽笑着转头看向公孙长明:“先生,是我话没有说清楚吗?”

“你说得很清楚了,两成的份子,给王家二郎。”

李泽摊了摊手,“怎么王兄,不想要吗?”

嘴上问着是不是不想要,但语气却是变了,王明义满嘴苦涩,半晌才道:“不知公子要我做什么?”

“很简单啊!”李泽道:“第一,我不想义兴堂的事情,再被其他人所知晓,最好是连你的父亲兄长姨父也不要知道,多一个人知道便多一份泄漏出去的风险。我相信在翼州,也有许多别人的探子。”

王明义点了点头,这并不让人意外。

“有了你王二郎,相信即便有人再看上了我这小小的义兴堂,你也能把他们摁下去,翼州这地界,你话话还是能算话的。”

“我明白了。”王明义道。

“其二嘛,接下来我们义兴堂准备往卢龙那边探探路,王兄你在那边是有路子的。”

“王家的生意,也给李公子二成股份。”王明义立即道。

“不必,我这不是在与你搞交换,我真拿了你们的股份,你父兄,你姨父立刻就会知晓这件事了,那事情就会更复杂了。义兴堂的这两成,我是给你个人的。如果你不好意思的话,我义兴堂往卢龙那边走的时候,你多多照顾也就成了。”李泽轻笑道。

王明义低头想了片刻,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至于杨县令嘛,股份是没有的,不过义兴堂终究是在你的地界之内,每年我们会给你一笔钱,相信这笔钱,是你这个县令十年也赚不回来的。而且不用担上贪官的骂名.”李泽笑咪咪地看向杨开。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杨开又惊又喜,没有想到这件事到了最后,自己不但没有吃挂落,还能落下不少财货,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那就这样吧!”李泽站了起来,“天色也不早了,我们还要去赴程维的宴请呢!”

屋里几人相视都是大笑起来。

马车驶离了县衙,在后面,王明义与杨开也各自上了马车,一齐出发向着义兴堂的总部而去。

“怎么?瞄上王明义了?”公孙长明笑问着李泽。

李泽叹了一口气:“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既然他已经知晓了,便只能拉他上船了。”

“公子,其实我们已经吓着他了,犯不着给他股份吧?二成,一年下来可是一笔大数目。”屠立春小声问道。

“这个人不比杨开,是个有能力的,也有眼界更有关系。”李泽道:“既然已经在他这里露了相,那就不如拉他上船,嘿嘿,上来容易,下去就难了,没有两成股份,他是很难动心的,以后这个人,说不定还能大用呢,反正已经这样了,自然要将其用到极致。倒是那杨开无所谓,一点小钱就可以打发了。”

“公子还真准备往卢龙那边发展?”

“不过赚一把快钱罢了。”李泽点头道:“卢龙那边儿图谋不轨,现在正在大举屯集各类物资,物价飞涨啊,以前咱们没路子,只能干看着,现在不是有了王二郎吗?筹集资金,大干快上几把,然后便抽身坐看风云起了。”

第四十一章:昨日如朝露

当李泽与王明义,杨开联袂出现在义兴堂的总部,几人谈笑风生,李泽甚至走在最中间的位置之上,诸人如众星捧月,本来兴高彩烈迎上来的程维当即便骇然色变,两腿发软地瘫倒在了地上。

杨开连瞅都没有瞅他一眼,挥了挥身,跟来的衙役们一涌而上,将程维父子便拖出了义兴堂,而早就守候在义兴堂外的孙雷等人则鱼贯而入,重新控制了整个义兴堂。

屋内宴席之上的酒菜还是热气腾腾,不过招待客人的主人却直接换了人,李泽笑吟吟地径直坐上了主位,举杯邀饮。

人前欢声笑语,妙语连珠,在交际这一方面,李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前一世在商界打滚了半辈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长袖善舞,七窍玲珑,从一无所有混到名闻天下,李泽早就有了一颗洞察世情的心和一双能把人看透的眼睛。一顿酒还没有喝完,王明义已经把他当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兄弟,杨开更是感激涕零,大有马上叩头认大哥的冲动,浑然都没有觉得眼前的这个李泽,连十五岁都还没有到。

相比于他们,公孙长明对李泽的认知就深刻多了,酒席之上冷眼旁观,也只能是大叹这真真的是一个妖孽,早慧的孩子他不知见过多少,但像李泽这样成熟的宛如一只千年老狐狸的孩子,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如果说心智早熟,或者与李泽成长的环境有关,如果说他心狠手辣,也许是长年与屠立春这种人呆在一起而造就,但这样的交际手段,谈吐格局,公孙长明就真不知道李泽是如何学来的了?

公孙长明原本是不信什么生而知之的,一个人在呱呱坠地的时候,就是一张白纸,在以后的长长的人生之中,是被描绘成一副精美的画卷还是一塌糊涂的小儿涂鸦,就要看这个人的经历了,没有经历的人,不可能有大智慧。

但现在,公孙长明觉得自己的信仰正在摇摇欲坠,李泽表现出来的东西,在那个庄子里,是不可能有人教给他的,也没有人能教给他,这种人情炼达,知情识趣,洞察人心,如果出现在一个七老八十的人身上,那不会让人讶异,但出现在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身上,就不能不让人觉得妖孽了。

兴许这个人的身体里住着一个积年老狐狸吧!

不得其解的公孙长明,只能这样宽解自己。这个世界之奇,终归不是自己能一窥究竟的。他决定回去之后再好好地研究研究周易,来给李泽好好地卜上一卦,瞧瞧能不能分解出什么端倪来。

不过到了第二天,公孙长明就觉得自己对李泽的认识,还是肤浅了。

他一大早上就爬起来在院子里去踢腿伸胳膊,因为他很清楚,如今与李泽住在一个院子里,就算自己想睡懒觉,那家伙过上一会儿也会大呼小叫地在院子里折腾的,反正是睡不好的,倒不如起来扑腾两下。

不过让他惊讶的是,他倒是起早了,李泽那儿居然没有了动静,心中不禁暗恨,这家伙莫非是看穿了自己的心肠,特地给自己找嗝应么?

慢吞吞地打着他早就忘了不少动作的八段锦,不时还特意地呼喝两声,倒真是引来了一个人,不过不是他期望中的李泽,而是步履匆匆的夏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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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唐时代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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