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原来它也不会发光,淡蓝的光芒,只是他用先天真气注入圆玉时的反映。

他曾反复试验过,输入真气地圆玉可以像夜明珠一样发光。甚至更亮更美,但时间只能维持一两天左右。

真气消散后,它会重新黯淡,除非输入大量的先天真气,再用某种秘法把先天真气封印在里面……不过封印的办法仅在沈轻舞送给他的天晶中感应过,现在还无法掌握这种秘法。好在夜明珠发光时间虽短,但足够唬倒这些家伙了。

陆明还装出漫不经心地模样。随手把手中的夜明珠抛在赌桌上,啪地一声轻响。直让所有人的心弄得一哆嗦。

天,这么粗手大脚。万一这颗夜明珠碎了,上哪找第二颗?

谷玲玲差点哭了。

这么好的宝贝怎么随手就扔了呢?她赶紧把它捡回来。小心翼翼地捧在双手中,激动地注视着它。屏息,大气也不喘,生怕稍一用力呼吸,它会碎掉似的……

荷官示意保安们稍稍把灯光调暗一些,这下,圆玉伪装成地夜明珠更是散发出迷人的淡蓝光芒,除了陆明之外,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站了起来,呆呆地看着这颗散发奇光的夜明珠。谷玲玲发现,微微用小手合拢它,也无法阻止它光芒的渗透,手指的间隙,反而有无数的淡蓝透出来,染得自己的手,就像蓝玉一般……

陆明招来了女侍,要一杯红酒,放在赌桌上,然后把谷玲玲小手中地夜明珠扔了进去。

叮地脆响,众人的心又刺激得加速狂跳一百下,这小子地动作太粗鲁了,也不怕把宝贝磕坏,大家真受不了,人人都替他感到心疼!

那杯红酒刚好能淹没夜明珠,但它散发出的淡淡蓝光,却将整杯红酒,变成了一种让人窒息地绛紫色。

绝美,让人无法用言语形容,只有黯然叹息。

这夜明珠如果谁敢说它不是宝贝,那他一定是个大白痴,如果谁敢说它只值五十万,刀疤男第一个就会跟他拼命……这家伙激动得握紧拳头,差点没有大吼一声打劫!梳大背头的大富豪那手指带点颤抖,世间地宝物他看得多了,家里也有不少,可是像这样夜明珠,他一辈子也没有看过。

如果对方肯交换,他愿意把所有的筹码都送到这个年轻人地面前,再给他签一张五百万的支票。

不过,他心里明白,这种宝贝,是拿钱买不到的!

整个小厅的人,都不赌钱了,他们早在刚才调暗灯光时,就看清是怎么一回事了。所有人都围过来,呆呆地看着陆明面前的红酒杯,无论男女,无论富豪还是明星,都暗中吞咽着口水,无不想将宝贝据为己有。

保安们如临大敌地把守的周围,像这种宝贝暴露在众人面前,极容易产生失控的场面。

“你的,这个,珠,我要,要了!”

自高级包厢之中,有个身穿迷彩服头戴红色贝雷帽的混血女子大步走过来,看着陆明,用听起来很别扭的汉语,一字一句地说。

陆明心中一笑,终于来了。

装逼还真不容易,自己装了大半天,才把暗黑殿的人吸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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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美女,帮我吸一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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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稍稍往后面看看,微讶。这个身彩迷彩服的暗黑殿混血儿杀手,就像是《古墓丽影》中劳拉和《街霸》美臀女特工嘉米的结合体,气质上又有点像《生化危机》四代中的艾达,野性、冷傲、杀机暗藏又性感十足,虽然身穿一身迷彩服,但更反衬出她的飒飒英气,让人眼前一亮。

看见这样的女人,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心中,都会有升起崇拜和征服这种双重式的矛盾。

她的强大、冷傲让人噤若寒蝉,任何人直视她那紫色的眼眸都需要极大的勇气。

同时,她的性感魅力,又让每一个男人都像飞蛾扑火般把目光投向她,那裂衣欲出的胸乳和挺翘的丰臀能让人不停地暗咽口水,冷傲的脸,非但不会让人感到被拒千里之外,反而在她眉宇间,有一种魔力般的诱惑。

那丰腴性感的嘴唇,仿佛涂上了某种致命毒药作为催情剂。

让每个男子明知死路一条,仍然愿意亲吻她,然后义无反顾地死亡之吻下坠进地狱……

“你,说,需要什么?那怕,要我替你,杀人,也没有,问题。但我要,要珠子。”这个身穿迷彩服的女杀手来到陆明的身后,用极不流利的汉语,让陆明开出条件。她为了加强说话的效果,右手把插在腰间的伯莱塔92F型地银色手枪抽了出来,这种精度奇高的手机是美国新一代军用手枪。由意大利伯莱塔公司研制,装备后,重新改名为M9,在世界十大品牌手枪中,伯莱塔92F型手枪力压群雄,排名第一位。

“同性恋……”陆明抽了抽鼻子,忽然说了一句令众人莫明其妙的话。

“你怎么知道?”身穿迷穿服的女杀手眸内一寒,她的手。缓缓地抬高枪口,似乎随时都会对陆明的后脑轰出一枪。

同恋性在西方国家中盛行,男男的背背山和女女的百合,有些国家都可以结婚了。

不过。在东方。特别是华夏天朝附近地国家。受到儒家思想地影响。还是比较轻视和鄙夷地。女女地百合还好一点点。因为男人觉得百合勉强可以接受。如果有男人影响。还有可能改变过来。可是男男地背背山。那让人很受不了。虽然这种攻守关系古就有。国内最著名地受。莫过于据说比美人更美地龙阳君了。他地恋情。传颂千古。国人甚至特意以他地名字称这种背背关系叫做龙阳之好。

虽然改革开放后。人们思想被西方洪流渗透影响。国人知道了有人搞背背山。搞同性恋。甚至公开结婚。虽然不再像古代那般鄙夷和轻蔑。但绝对不会支持。

特别是网络地年轻人。更能代表国人地思维方向。

对于百合。渴望双飞地年青人并不介意。但对于背背山。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抗拒地。

虽然。世间也有喜欢菊花不好女色地强人存在……但相信这种强人。是少数。是少之又少地。不说亲身体验了。就是口头上。谁也不肯做受。把自己地菊花献出去……因为男子骨子里有傲气。总是渴望征服别人。不希望别人来征服自己。

古时有句话。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就是这个大男子思想地最佳印证。

如果说,只要把菊花献出来,就可以苟且偷生,那么相信很多男的宁愿选择死亡……

陆明是一个新时代青年,他地思想达不到那种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状态,有美女坐在怀中,不乱才怪,但他对于同性恋地态度,跟网络的主流相近,对女女地百合不太反感,对男男的背背山则呕吐不止,他无法想像一个男人搂着另一个男人亲嘴,再交叉交叉到天光那种情形。如果男女交叉交叉到天光,那是好事,证明生活很性福,换成男男,他绝对受不了这个变态地举动。

如果暗黑殿走出来的杀手是个男的同性恋,陆明会禁止他靠近自己三米之内,否则杀无赦。

不过是个女的,他仅是皱了一皱眉头。

好吧,女的百合还有救!

“你的脸、眉宇、皮肤散发一种特殊的春情,衣服上,也隐隐带有别的女人的体味,还有,你帽子沿藏有一根金色的头发,而你的发色,是微呈褐色的,这一切,说明你刚刚与另外一个女人欢好不久。”陆明微笑,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与我没有关系。至于交换条件嘛?陪我睡一晚,这是条件,你能答应,珠子就属于你的了!”

“……”众人一阵无语。

这样,还不如让老虎狮子改吃素。

女女的百合,本身就不是喜欢男人,才搞在一起的,现在要她陪男人睡觉,岂不是要了她的命?

谷玲玲有些着急,她生怕这混血妞真的答应陆明,陪他睡一晚,就拿走珠子。本来她与陆明只是刚认识,什么关系都没有,可是她心中却有种女人天性的嫉妒,觉得好男人好东西不应该让别人抢走了。

可是如果翻脸,一口咬定死活说不能给,她又怕混血妞会用手枪在陆明头上开个天窗。

比起珠子,还是生命更加重要。

所以,她的心中最矛盾,最着急,最难过……怎么选,都是她最不愿意看见的。

“不行,不可能,我不会跟男人同睡一张床,我最讨厌的,就是男人!把珠子给我,否则。我,开枪!”暗黑殿的女杀手举枪,指着陆明地后脑,冷冰冰地哼道。

因为心中愤怒,她说话倒流利了许多。

众人愕然,谈不成,可以坐下来再慢慢商量嘛,什么条件都没有。白给谁愿意啊?

只有半秃男,他心中得意了。

心中嚷嚷着开枪开枪,越快越好,最好一枪打不死这土包子。然后多打几枪,让他死无全尸最好!

“我最不喜欢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小妞,只有男人用枪征服女人,没有女人用枪征服男人的。你这样做很危险……”陆明淡淡一笑,表情满不在乎的样子,让众人感到惊讶,这小子的胆真是铁打的,就算那混血妞不想开枪,万一走火,他这条小命也凉过水。

“一千万港币。换,珠子。”女杀手忽然收了枪。哼一声,又开出条件。

“什么宝贝这么值钱?”背后。不知何时,来了个身材魁梧的黑人。他戴着墨镜,超过两米的蛮强身躯就像大山一般耸立。巨大地阴影足足可以遮住好几个人。

他用英语问了一句,看见红酒杯的异常,又说了句粗口,巨手想探下来,抓向谷玲玲小心翼翼捧着的红酒杯。

混血女杀手马上用手枪指着他,用法语冷哼:“臭狗嘉伯,马上把你的臭手收回去,马上!否则,我送你下地狱,你知道,我从不开玩笑。”

那魁梧地黑人又骂了声狗屎,站直身子,大吼道:“该死的,米拉,我可是你的队友,别用该死的枪指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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