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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每次林如凤都曲着双腿,几乎是哀求着他。许丹阳厌烦甚至痛恨她这种表情!他想起和他发生过性关系的那些女人,无一不是像游鱼一样鲜活,无一不是像灵蛇一样灵动,无一不是像魔鬼一样销魂。可他面对林如凤却一筹莫展,但越是一筹莫展越让他感到刺激。他就像一个自负的驯兽师一样,发誓要把桀骜不驯的烈马驯成听话的小狗,同是也要把温驯的小猫驯服成凶猛的老虎。但他没有做到。他在垂头丧气的同时也怒火中烧。他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以他的身份地位才学相貌,随便在京城找个漂亮风流的小姐,简直易如反掌!他为林如凤办了户口,安排在自己公司工作,这种运气哪是一个外地女孩能够随便碰得上的?而林如凤却不会珍惜,让他不爽!他有时真想离婚算了。他觉得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要维持下去简直没有任何意义!我许丹阳是做大事的人,岂能让一个生活的累赘拖着自己?他奶奶的!他经常在心里骂林如凤。但他平时的表现却是一个儒商,一介书生。连他的父母都感觉如此。

第二百零八章如凤之“苦”

而林如凤,也同样觉得许丹阳和她结婚是不平等的。当初,要不是许丹阳鼓噪她下海开公司,她已决定读研究生。研究生读完可以轻易解决北京市户口,可以到跨国公司去工作甚至出国。她学的计算机专业现在已是炙手可热的职业,她的好几个同学都有了车,在跨国公司拿着白领的薪金,住着完全西化的公寓楼;而她,现在还坐许丹阳那辆经常住院的破桑塔纳,有时许丹阳不高兴,便闷声不响地把她甩在家里或办公室,她还得挤公共汽车。当初,她是为了帮许丹阳创业才放弃大好的前程的。在公司,她经常累得直不起腰。又要搞财务,又要接待客户,许多合同都是她一手签的。而账户上的钱全是许丹阳这个法人的,自己每月只拿2000元的工资。许丹阳多次提醒她,这是公司最高的薪水啦!她的确爱过许丹阳,想为他奉献一切,她像中国千千万万的女性一样,在幕后扛起沉重的担子,为的是把丈夫推向前台。而许丹阳从未在别人面前夸奖过她、鼓励过她。他认为她是他是附属品,是一架机器,不管在公司抑或在家里都是。最让林如凤忍受不了的是在床上,许丹阳一改过去那副斯文的面孔,变得像日本二战时那些丧心病狂的军官,动不动就让林如凤给他按摩,甚至还病态地折磨林如凤。在这方在,许丹阳从来没尊重过林如凤,从来不问她愿不愿意。而且,许丹阳一脱了衣服,简直叫林如凤对这个平时潇洒得迷倒一大片的男人无法忍受。他的肚皮上全是脂肪,像一堆发了潮的烂棉絮,林如凤只要碰他的肚子一下,一夜都会觉得有毛毛虫钻进自己的血管里乱爬。再就是他的胸脯,简直瘦得要命,那肋骨根根如刺,看上去像一把木梳,硌得人生疼;他的腰部是一道三寸长的刀疤,据说是小时候与人武斗让人砍的,现在像一条丑陋的蜈蚣,黑红黑红的,趴在那里,一碰到它浑身就起鸡皮疙瘩;最难以忍受的是他的腿上长了久治不愈的牛皮癣,铜钱似的,一到半夜他就像刨冬瓜皮了一样“喀嚓喀嚓”地抓,白天起来床上就有一层皮屑。可是这些,都不为外人所知道。白天,许丹阳被名贵的西服包裹着,依旧卓尔不群。林如凤经常在他的鼾声和抓痒声中睁着眼,想着心事。她想起了对自己寄予无限希望的父亲。倘若父亲知道女儿的生活是在一种苦闷中煎熬,老父亲一定会痛哭失声的。父亲来过一次,许丹阳开车把从未到过京城的父亲拉到新世纪饭店,在几个年轻人的欢呼中父亲高兴地喝多了,吐了一地。许丹阳回来就笑她的父亲老土。父亲要去看李思城,她没让他去。想到李思城,林如凤就让眼泪一颗颗滑落进枕头里。她已经没有再跟他联系过,但梦里的李思城老她面前吹箫,那箫声像山间的野风刮过岩洞啊!她走过去,李思城成不理他,李思城冷漠得如一尊石像……梦时醒时断,残得让她无法连续。她当初在清华时,李思城曾送给她一枚用弹头做成了五角星,她没敢拿出来让许丹阳看,她把它锁进箱子里。当孤寂的夜里,许丹阳不知去向的时候,她就拿出来,轻轻地抚摸。那五角星被她摸得如玉般光滑!林如凤在抚摸它时,就觉得自己在抚摸李思城的身子……这身子她在12岁那年她就见过,那时溺水的李思城正赤着身子被父亲从水里抱起来……后来,李思城要去流浪了,他已经长大了。在送别的车站,她把她的手伸进车窗摸他滚烫的额头……一晃几年又过去了。在香山植物园,当她看到李思城健壮的身体在烈日下泛着古铜色的光芒时,林如凤才真正感到李思城已经是一个真正成熟了的男人,那猎鹰般掠起的身子简直让她的心跳得要炸裂……那宽实的怀中,是一个避风港啊,那瓷实隆起的胸肌昭示着生命的顽强与坚实……可是,命运捉弄人啊,李思城没有钱,奋斗多年却还没有一个站住脚的根基,而他和她的路线却永远像两条平行线一样不可重合,只能默默地看着对方,关注着对方……林如凤终于选择了许丹阳,这里头有功利色彩,这一点她必须承认。她喜欢北京,她承认她是一个凡人,一个俗人,那种挣脱现实樊篱的勇气逐渐被平淡得庸俗的现实生活所湮没。她只想有一个家,一个可以让她学习和工作的家。而李思城不能给她这些,许丹阳能。她明白一个女人尤其是从外地杀入京城的女人要想活得舒坦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她选择许丹阳,是一种无奈;况且,当年那个成天在北京图书馆看书的许丹阳,是那么具有白马王子的魅力,而许丹阳的母亲又是她最信任的老师。许丹阳在和她恋爱期间所表现出的种种关心和呵护,使她做梦也想不到婚后会变得如此糟糕。

现在,她只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就好像你去商场买一件衣服,穿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它是一件水货,你也只能认了。除非你把它扔掉!

扔掉了又怎么样呢?这些年的积蓄全在许丹阳的账上,要是离了婚,她在陌生的京城里怎么生活?而且,她的父亲非气死不可!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下身骚痒无比。她去了医院。医生带着一种鄙夷的目光对她说:“平时也注意点,图一时欢乐,造成长久的痛苦,值吗?”她才知道她得了性病。她终于把这事向好友孙虹哭诉。孙虹气得破口大骂许丹阳。

自那时起,她发誓不再让许丹阳碰自己。他们终于吵架了,打架了。许丹阳身体虽瘦,但拳头硬得超乎林如凤的想像。林如凤一气之下搬到孙虹这里来住。孙虹便经常带她去玩。JJ迪厅,就是孙虹最爱去的地方。

第二百零九章黑黑的阳光

曲已终,人已散。孙虹把林如凤带到酒吧,开始喝酒。由于热汗满身,孙虹解开衣服,把两只滚圆的丨乳丨房亮了出来。旁边几双贼亮的眼睛就刺过来,孙虹居然侧过身,大胆地迎合着那几双饿狼一样发绿的眼睛。

林如凤显得不好意思。正这时,有一高大的黑人气咻咻地从楼梯上跑上来,居然用纯正的中国话说:“孙小姐,让你久等了。”那黑人像一座黑铁塔,在灯影里看不清他墨一样的脸,但那口雪白的牙齿却水晶般闪着光,眼睛也一亮一亮的,像一个刚从矿井里挖煤出来的工人。

孙虹贼了他一眼,把衣服拉上,说:“不许看!”那黑人说:“不看不看。但中国的法律里没这项规定吧?”便又呲白牙笑。

孙虹指着林如凤说:“这是我的同学林如凤小姐。”又对林如凤说:“这是人民大学的穆赫塔尔•阳光,苏丹人,现正在攻读统计学博士。”二人便握手,林如凤感到穆赫塔尔的手滑如油膏。

林如凤素知孙虹朋友遍天下,整日手机响个不停。孙虹说她喜欢交个外国朋友。老外别有风味,比中国那些花花肠子的男人强得多。

那阳光果然了得。在与林如凤交谈中,居然连中国的历史也了解甚多。阳光发音纯正,差不多比得上播音员。

原来这阳光乃苏丹国一位农场场主的儿子,12岁便开始勤工俭学,15岁那年在工厂做工烫伤了手,至今小拇指头伸不直。他一直半工半读,在美国读完经济学硕士,又来中国读统计学博士。他在上大学前挣的钱,够他花到50岁。在本国,他已有两座别墅,两辆私家车。

人民大学的教授嫌穆赫塔尔这个名字太长,便为他起名阳光。可他往你面前一站,就是一片黑暗。

孙虹问:“李先生没来吗?”阳光答:“李先生回饭店去了,据说饭店发生了盗窃案,他要回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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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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