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李青山想了一个办法,抱着小家伙到村里找奶。有的妇女天生奶足,自己的孩子吃不完,奶水多得只能挤掉在地上。所以,李青山为了儿子能活下去,干脆讨起了“千家奶”。但毕竟村里生孩子的妇女有限,小家伙食量不小,还是常常哭闹。
孩子就这样一顿饱一顿饿地成长着。但刚过了一岁,就能下地走路了,而且还能拿筷子往嘴里扒饭。
这一年来,山里的知青有的生病有的告假,反正有好几个偷偷地回城里去了。沈华已经结婚生子,况且她已决定把这一生交给李青山,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母亲。她明显苍老了。二十五六的人,眼角已有了发丝粗细的皱纹。每天晚上,她搂着被饿得哭叫的儿子时,内心里总有一种酸楚。要是在城里,孩子不可能这样饿的,至少,也能买个奶瓶让他喝足牛奶,可以用摇蓝车把孩子推到大街上去散散心,孩子的尿布也不用自己天天生火烤,孩子生病了也不用自己担心农村的赤脚医生用那不知消没消过毒的针头不分青红皂白地照着屁股就扎下去,孩子半夜尿床了只须拉一下电灯开关就可以马上处理,不用找半天油灯划半天火柴结果弄得满身都是尿味煤油味,要是在城里……沈华竭力不使自己去想,但偏偏又去想。
儿子一岁了,还没有名字。李青山知道自己文化不行,便把此任务交给沈华。沈华虽然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却不愿像山里人那样为孩子随便起个“阿猫阿狗”了事。在孩子满一周岁的那一天,沈华终于给儿子起了个名字——李思城。
思城——也许她这一生只能在梦境中想念着生她养她的那座城市吧!虽然那座城市的高楼和灯火让她魂牵梦萦,但她已经选择了大山,选择了李青山,选择了与她梦境中截然相反的贫穷荒凉的山村。所以,她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将竭尽全力抚养他,教育他,让他成才,让他长大后能回到城市里去,过着快节奏高质量的生活……
她坚信,要苦就苦她这一代吧。下一代,将是她的理想和希望!
第十四章李思城的叛逆
李思城长到两岁,已经很少哭了。他穿着母亲为他缝的开裆裤,让姐姐思萍拉着到田野里去摘野菜,割猪草。他实在很瘦,让人担心他细细的脖子撑不住那颗硕大的脑袋。
李思城三岁时,已经不用拉着姐姐的手而独自偷偷地跑出去玩了。有一次,他从小溪边回来,小脸变成了苦瓜,右手被一只大螃蟹的“钳子”夹住了,只好双手捧着螃蟹回来求救。思萍吓得哭了,沈华从房间里出来,气得恨不得把他打一顿。但见儿子痛苦的模样,赶忙用柴火烧那螃蟹,那蟹才松开了“钳子”。
当然,沈华也有喜欢儿子的地方。比方说沈华教他背的唐诗,他一学就会。虽然发音不太纯正,却一字不漏。
李思城四岁时,李青山从村里拿回来许多扫盲课本。那时农村能认识字的人不多,上面下了文件,扫除文盲,各地编了扫盲课本,下发乡村,每个生产队选派一名识字较多的社员晚上召集全队男女老少(当然,有个别固执的老者老妇除外)一起学习。同样充当着“教师”角色的李青山每晚疲惫不堪地回来,觉得教文化比挣工分难多了。有的社员甚至说:“李书记,你干脆扣我两个工吧,这文化,一学头就大了。”
李青山万般无奈,每晚便教李思城学习上面的文字。想不到儿子对文字特别喜欢,教几遍便能上口。一两个月过去,李思城已能将整个扫盲课本一字不差地通读下来。
李思城绝对算不上一个听话的孩子,没有一刻闲着的时候,拿山里人的话来说,是“搞事儿”,不听话。沈华除了做家务,还要抽空养猪。不过她最主要的工作是到陈家老宅的“清泉小学”去教书。其实,每天上课的时间也就是两三个小时。山里的孩子野,经常丢课本,有的孩子甚至连着一星期不来上课,害得当老师的还要去做家长的工作,又是劝家长又是哄孩子,这些小孩子才肯到学校里来。但迟到很普遍。倘若下了雨,肯定没有几个人来的。
沈华自从生了李思城后,身体越发不好了,经常咳嗽。他把思城交给懂事较早的思萍,自顾自地忙。但每次回来,不是小思城把思萍打哭了,就是小思城把她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家弄得像个猪窝。
李思城第一次挨母亲的家伙是快到五岁的那一年夏天。李思城与大队会计刘二娃家三儿子刘小三一起玩。刘小三七岁,鼻孔里却长年拖着一根又粗又大的“粉条”。这小三手里有一把弹弓,是用两条黑色的橡皮筋和一个“Y”形的小木头叉做成的,使劲一拉长,兜在后套里的石子便被弹射出去。李思城一眼就爱上了这个玩艺儿。他苦苦向姐姐哀求,把思萍的全部积蓄——一个五分钱的硬币要了出来,购买了这个他命名为“枪”的东西。只要见到动物,不管是家的还是野的,他都定然会满怀信心地向目标开火。刘小三收了五分钱有些后悔,又来找他要。李思城一气之下,拉动橡皮筋照着刘小三的脑袋射过去。顿时,刘小三的额头肿得老高,哭着去找他的老师沈华。沈华正在大队的猪圈打饲料,一看小三伤成那样,气得跑回家里,捡起一根小棍照着李思城的屁股猛抽。小家伙居然没哭,也没有交出那五分钱换来的武器。但他也不敢再向别人头上“开火”了。不过,对鸡鸭猪狗,还是不客气的。
秋天,李思萍已经六岁多了。她被母亲带着上了小学。李青山老是不在家,李思城一个人在家里闲不着。他用小锯子锯四轮车,用泥巴做泥人,发明了许多玩的方法。有一次玩火,差点把房子烧了。沈华没办法,只得让他也上学。一则避免许多麻烦,二来自己也可以照应照应他。
小学一年级是最难教的。面对一群懵懵懂懂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需要足够的耐心。也无怪许多人都称颂启蒙老师的伟大。
山里的孩子别的不怕,就怕老师。他们可以在放学后去疯去野,但在课堂上还是不敢乱动的,甚至有的小孩想上厕所也不敢对老师讲。因此,一天内有一两个孩子把屎尿直接拉到裤裆里或直接拉到课堂上是很正常的事。但李思城并不怕“老师”,这老师就是他的妈妈,他晓得她是温柔的,他也晓得她打他的手是经过控制了的。他有时等母亲转身在那块已经掉了漆的木头黑板上写拼音字母的时候,他就从桌子底下钻出去,从后门逃跑了。
对他而言,上课没有一点趣味。他喜欢捉螃蟹;喜欢躲在树丛里用自己的“枪”向那些呆头呆脑的斑鸠“开火”,当然十有八九是打不中的;喜欢用长长的狗尾草杆编织能装十来个蟋蟀的笼子;喜欢到地里去刨红薯,躲在树林里用柴火烤得半生不熟后啃得满嘴乌黑……
一开始沈华还满山去找,但后来也习以为常。不过,李思城还是怕父亲的。父亲从不打他,但父亲那双威严的眼睛让他感到这个新奇的世界里,有一种东西在制约着他,使他在做各种事情之前也想一想会不会遭到父亲的责怪。
总之,这个孩子已经能自己单独行动了。他就像一只偷偷脱离暖巢的小鸟,想展翅高飞却又老是受伤。他每天疯玩后总是带点伤回来,不是头弄破了,就是膝盖划了口子,或是手被刀子拉出长长的口子。沈华很伤心。一个村的孩子她都能哄得服服贴贴,但她所有的好法子一放到儿子身上,全都失去了效力。“这真是报应啊!这真是前世造孽啊!”每当沈华在安顿受了伤或是玩累了的儿子熟睡的时候,她总是这样悄悄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