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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被举孝廉

后来,中丘县令听闻原籍林虑现住本县吴庄的郭巨埋儿奉母孝感动天的故事后,差人去林虑核实,得到林虑郭家湾及周边乡民广泛证实,遂将“郭巨埋儿奉母”的事迹呈报冀州府,恳请州府嘉奖林虑籍中丘县大孝子郭巨。

不久以后,又传来于隼策试及第而被朝廷任命为兖州卢县县令的好消息,兄弟俩自是相互祝贺,额手称庆。

然而,高兴之后,郭巨想到,兄弟俩马上将各处一地,还不知几时能够见面,不免也有些惆帐。因此,就在于隼即将启程前去卢县就任之前,郭巨拧了鸡蛋,抓了两只大母鸡,带着郭宝去于家岗拜访于隼。于隼置酒席款待,兄弟俩举杯叙旧,不免热泪盈眶,真有些难分难舍。因郭宝在于隼任经师的中丘官校就读,于隼惜郭宝聪慧,欲刻意栽培,席间于隼对郭巨说,我去卢县后,宝儿若愿去卢县官校学习,可到卢县找我。

几天后,于隼启程去了卢县。

又过一年,吴京去世。

因吴京没有儿子,其堂弟又不在家乡,吴京的一个族人吴恍便欲收回吴京赠予郭巨耕种的田地。郭巨得知此事真不知如何是好?当初,吴京赠予田地郭巨时只是随口而言,并未留下白纸黑字之约契,所以拒绝吴恍似乎没有充分的理由,更何况自己是客住他乡,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武娟说,吴恍要那田地,俺就给他,再去找吴安大爹帮忙租他人的地种。

于是,郭巨就去找吴族的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辈吴安,让他帮着租一些田地。

吴安得知吴恍要收回吴京赠给郭巨的田地后,便出面予以制止。可是,吴恍不听,还说吴安没有权利管这事。最后,吴家族人分成两拨开始斗嘴。支持吴恍的人说,郭巨是外人,咱吴家族人不能胳膊肘往外拐。支持吴安的人则说,做人要有道德,讲义气,咱吴家族人不要对孝义之人做绝情之事。

郭巨恐因他让吴家族人起纷争,遂退了吴京所赠田地,变卖了房屋和家产,拟回老家林虑定居。因郭宝欲去卢县投学于隼大哥,郭巨和武娟遂携郭金先陪郭宝去卢县,打算将郭宝送到卢县后再回林虑。

行不数日,即至卢县。

于隼见郭巨一家到来,甚是高兴,设宴款待自不在话下。

宴毕,郭巨就将在吴京大哥去世以及吴家族人为他退地之事起纷争等都向于隼道了一遍。最后,郭巨言宝儿想在卢县入学,问于隼是否方便使宝儿入官学?

于隼回道,此事易如反掌,早盼宝儿过来。

郭巨遂再三感谢,并说,宝儿就交给大哥你了,我和弟媳武娟明天即携幼子金儿回林虑老家。

于隼道,郭贤弟可愿定居卢县?一面能够照应宝儿,一面你我兄弟也好经常相聚。

郭巨说,我很想留卢县,只怕麻烦大哥,误了大哥公务。

于隼道,贤弟住下,你耕你的地,我坐我的堂,何来麻烦?

郭巨本就不愿回林虑,见于隼大哥留得这么真切,遂说,如若大哥不怕小弟烦扰,小弟就暂时留在卢县。

于是,于隼差人帮郭巨购了田产,盖了房屋,郭巨一家便定居卢县。

郭巨定居卢县不久,原客住地冀州府在得到中丘县所报“郭巨埋儿奉母”的事迹后,亦为郭巨的孝心和行为所感动,遂将其上报朝廷,并将郭巨举为孝廉,从此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便广为流传。

郭巨定居卢县后,再未迁移,直到寿终。死后,葬于卢县。

(全文完)

(全文完)

(全文完)

关于郭巨埋儿奉母的一些历史记载:

之一: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来源:唐玄龄.晋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之二:

郭巨,隆虑人也,一云河内温人。兄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二千万,二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用赁,以及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与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石盖,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书,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赐汝。”于是名振天下。(来源: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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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巨那些事儿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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