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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看不看病先放一边,正经事不能耽误,掏手机,管他新婚不新婚,蜜月不蜜月,老娘不痛快,你们也别想舒然。

“你这是干吗?”老戚拦下我。

“哦,问个号码,你懂的。”我淫荡一笑。

“别问了。”老戚心领神会,“那伴郎是我朋友。”

“靠,怎么能是你朋友呢!是你朋友,你结婚的时候干吗用张浩?你不用张浩,佘曼那娘们也不能那么嚣张,你妹妹我也不会平白无故挨那俩嘴巴,到现在还疼呢!”

“当时还不认识。”老戚一脸委屈,“这哥们没事总来我那喝酒,我一看翻版正版的,能见个真人就行,所以。”

哎,患难见真情。短短两句话说得我热泪盈眶,拉着老戚的手,差点儿跪了。

“行了,肖静,我知道你不容易,自己调节,能帮你的我尽量帮。”见我如此感激涕零,老戚似乎有些犹豫,“到现在我也不清楚,这究竟是帮你,还是害你。”

“没事,老戚,姐们炉火纯青了,姐们刀枪不入了,姐们就差永垂不朽了,放心,死不了人了,再死,我去。”

老戚是个好人。这个我始终想说,但是一直没有机会,等姐心情舒展了,一定弄块匾挂他那酒吧里,“救死扶伤,盖世英雄”。对了,老戚最终还是没能禁得住大家的忽悠,开了个小酒吧,不喧闹,有意境,有事没事的本姑娘还能在那吼两嗓子,抒个情,忧个伤,还能碰上给小费的傻逼,真他妈贴心。话说回来,咱也不能白享受这VIP待遇,该尽义务的时候也得付出,名字是我给起的,“HOT”,带点儿私心,浩=H,桐=T,读起来就全明白了。老戚无奈地叹着气,“我这改纪念馆了。”我嘿嘿一笑,眼前却啥也看不清了。

有了这个酒吧,我们所有人几乎每天都准时报到,有任何酒局全部拉过来,也算交伙食费了。张浩走后,每个人都开始酗酒,原来不止我一个人难过,这我很欣慰。酒是个好东西,除了壮胆,还能穿越,好几次喝完酒,我都能看见张浩远远向我走来,有时候,他不来,王桐就来。反正这两个人总是交替出现,想谁的时候就能看见谁,牛逼。

说起穿越,不得不提起鑫鑫。她沉迷于穿越剧无法自拔。很多时候我都在思考,老戚开这个酒吧,可能也是被逼无奈,家里待不下去,不能总外面晃荡,王桐不在,没人吐槽,所以索性搞个酒吧,娱乐大众娱乐自己。其实,活雷锋都是逼出来的,这话在理。鑫鑫呢?还是像个傻子一样被老戚当闺女养活,没办法,她天生嗜好这种生活,无追求,无目标,跟姐们那是没法比,姐玩感情的,没感情,真可怕。

不过,貌似老戚打跟鑫鑫结婚那天,就本着一种与人为善的态度,无欲无求,活佛转世。但怎么说呢,谁都有感情,有的人泛滥,有的人严谨。曾经一度我以为老戚喜欢激情四射,因为实在看不出来他对女人有什么特殊的兴趣。可是,经过将近一个月的明察秋毫,还是发现了些蛛丝马迹。老戚有个情儿,不是幼女,不是哦巴桑,是一个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女人。样貌肯定不如鑫鑫,但势气绝不输佘曼。靠,我怎么还能这么心平气和地提这个名字呢?我应该做个小人儿诅咒丫八辈儿祖宗才对啊,好吧,暂且忽略不计,咱是个有文化的人,接着说这女人,好像叫刘芳芳,哎,老戚身边这些女的都是叠字,叫起来天然嗲,索性我叫她芳芳姐,一确实是姐姐,二总担心自己哪天喝大了,喊她刘慧芳,那可就悲催了,老戚不是宋大成,老戚最多算个活雷锋。

3.

芳芳是个神奇的女人,如果没有老戚的话,我依然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搞定她。首先她爱听我唱歌,当然我说给小费的那些傻逼里并不包括她,她给的是大费,那钱应该可以去趟丽江。有钱,而且是真有,但钱怎么来的,暂且忽略。芳芳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就有点不屑了,有钱能让阎王爷把张浩放回来吗?能吗?操。每次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都骂街,骂着骂着就不想骂了。阎王爷跟我没愁,谁都跟我没愁。芳芳每次来都点瓶小轩,一个人一晚上能干掉多半瓶,而且她只喝纯的,这点跟老戚倒是很般配。我一直怀疑老戚是在找个能陪自己喝酒的人,碰巧这个人又是女人,那么就天经地义,水到渠成了。谁能想到娇羞柔弱的何鑫鑫家中捧书研究穿越的时候,她老公正在跟别的女人把酒言欢,当她看完书再对着电视剧哭天抹泪的时候,人家俩人已经转战五星级宾馆,春宵一刻了。生活原本就是悲催,你以为很美好的事情,经不住细端详,再活的雷锋,他也不是雷锋本人。这话得小声说,会遭雷劈。

老戚跟芳芳究竟是怎么勾搭到一块儿的我确实没注意,确切地说,我开始注意芳芳这个人,是从她给的小费开始。后来她无意中说起,那天是因为喝HIGH了,以至于拿钱的时候手都失去知觉了,所以心情一澎湃,把钱包里的现金全掏出来,甩到桌子上,她说其实挺后悔的,因为貌似连找代驾的钱都甩出去了,可是,人活着得有范儿,扔出去的东西哪有往回捡的,是不?按照X计划,本想把钱还给芳芳的,可听她这么一说确实觉得是那意思,人确实得有范儿,真有假有都得有,捡起来的东西更不能随便还回去,那就叫没规矩,所以,姐们心安理得地花掉全部的愧疚,丽江没去,换个PRADA背背,挺好。

芳芳有事没事总爱教育人,我呢,自知有病,所以有事没事就听她唠叨几句,既满足了她,也亏不着自己,俗话说的好,听人劝吃饱饭,这是我重生后领悟的第一条人生真谛。芳芳和王琳不一样,王琳比较中立,如果不是关系特别亲近的人,根本看不出丫啥性格,或者这也是所谓的职业素养吧。王琳见过两次芳芳,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嫉妒吃醋神马的,她跟芳芳就是上不来,这让我好生郁闷,还忧伤地回想起王琳第一次见张浩的情景,为什么我喜欢的人,不论男女,丫都看不顺眼呢?这让我不禁萌生了一种下流的想法,难道丫喜欢我?不能够不能够,珍惜生命,远离拉拉。

说起王琳,自从和白炜那个王八蛋结婚后,就基本脱离了组织,一心忙造人,我真心替她憋屈,曾经叱咤风云的王姐事到如今怎么也进化成生育机器了?不过她似乎也很享受这种生活状态,写个稿子,造个儿子,过着日子,挺好。丫也算步入正轨,所以,作为编外人员的我,自然而然不忍心霍霍人家的好日子,只是偶尔王姐心情烦闷的时候,给她个耳朵就可以了。好在老戚那酒吧,天南海北各路神仙,时不时地还是可以碰到个投脾气对路子的,感情可以空窗,但友情绝不。老戚说这样不错,至少可以转移我的功力,免得把所有的招数都用在报复社会上,那就扯了。他还真是懂我,我真心不想报复社会的,可是,每每夜深人静之时,莫名地挫败感就像一条闹心的眼镜蛇,从头到脚在我光滑的小肌肤上滑来滑去,失眠,失眠,失眠,我严格做到了天亮说晚安,日落赛神仙。我喜欢一切黑的事物,我的衣服从黑灰完全演变成纯黑,有一次想去酒吧,发现自己竟然穿得像个黑山老妖,真怕走路上莫名其妙让武警给爆了头。我想即便武警不找我的话,交警也得请我喝茶。各种超速,各种闯灯,各种非法占道,不是我牛逼,我是真着急。我怎么能这么暴躁呢,尤其看到马路上那拖着大集装箱的卡车,真他妈想冲上去跟丫同归于尽了。有几次强迫停车,我在心里骂,肖静,你丫给我冷静,这么玩,你肯定得挂。其实我挺想挂的,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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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给我明天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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