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廖强却把这份“风度”当成了风扇,拿着到处扇,这就是不明智的表现了。其实这也还好说,风度嘛,也不用钱买,多给点也无防。可廖强这笨蛋谁不好扇,偏偏扇了罗平,那就没办法了。前面说过,罗平是跟贺军一起出道的,只是由于性格问题,一直不大合群,但平日里大家都以“兄弟”相称,没有“老大”一说。但廖强却当着多人的面说“就是你老大……”,以罗平的脾气,如果不收拾廖强,脸上是挂不住的,而贺军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更不可能为了廖强而造成团队的内部矛盾。更何况,大家早就已经磨刀霍霍,只等机会了。
所以,才有了后来那十一刀。
唉~看来搞偷盗行业的确实觉悟不高啊!
廖强被砍以后,他手下的人也分崩离析——毕竟是搞偷盗的,头都没了,就更没底气了。
这时有传言说廖强手下的一些人准备找我们报仇,于是有人提议把这些人一并收拾了,大家一听到这个提议,都很兴奋——真是一群热爱工作的人啊!
就在此时,我提出了我的意见,这也是我第一次在新的团队里面正式发言。
我说,虽然大家经常发生矛盾,但只是因为大家角度不同,所谓各司其职,各为其主,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跟廖强的矛盾,不应该加在他手下人的身上,何况现在廖强已经不在,如果这时候再收拾他下面的人,其他的人就会觉得我们没有器量,自然也就会对我们避而远之,如此一来,反倒是砸了自己的脚。
听完这番话,大家都安静了下来,除了罗平叫嚷着要一网打尽之外,其他人都不再言语。片刻,贺军对我点了点头:“风,你说的对。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
在一双双眼睛的注视下,我知道,关键的时候到了。
我想了想,告诉大家:“虽然我们在这里的实力很大,但却一直都是最穷的一帮人,除了我们收入面窄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看不起其他的团队。当然,林彬(娘子帮)一伙我们是不会苟同的,因为我很厌恶靠女人赚钱,相信大家也一样。但廖强的人不同,其一,他们大多只偷赌钱的人和玩游戏机(赌博游戏机)的人,或者外来人,其二,他们大多是未成年人,虽然现在廖强不在了,但他们却不会改行,也改不了(其中大多是孤儿或流浪者),必定还会有人重新带头,这样也会给我们增加麻烦……”
“所以我觉得,不如让他们跟着我们一起,这样一来,不仅能控制住杂乱的局面,也能聚集人员,还能增加收入,不知大家怎么看?”
话音刚落,大家一片哗然。片刻之后,勇二率先发言:“我赞同风的提议。”我感激的向勇二抛去一瞥。跟着,贺军、秦义及另几个骨干成员也都同意。只有罗平,仍是忿忿不平,因他平日跟对方发生矛盾最多,所以不愿相交,但经过大家同意,他也无话可说。(不久以后,罗平离开团队,下落不明。)
最后,经过商议,我们派出一位平日与对方没有过节的人前去谈判,事情进展的很顺利,得到了大家的一至认可。
至此,廖强的“三只手”彻底瓦解,他手下所剩二三十人,分由我们团队的人分别带领,而原应跟随我的一人,我未留下,而是交给贺军带领——一则觉得徒添烦恼,二则也实在不想拿取偷盗的钱。
自此,我得到了所有人的肯定和尊重,并正式成为了新的团队决策者之一。
第三十四章:史上最穷“黑社会”
现在,照我们这样规模的团队来看,也有很多人把我们叫做“黑社会”了。
在我们所看过的电影里(特别是港台版),“黑社会”都是很有钱的——开奔驰,坐宾利,穿西装,喝洋酒,住别墅,搂洋妞……这样的生活,自然是很多人所羡慕的。不过,当我真正混过所谓的“黑社会”之后才明白——住海边的就是不一样,就连黑社会的生活水平都相差那么远啊。
在我们刚接收廖强的“三只手”那段时间,我们还是过的比较宽裕的。
可能是由于“新人新气象”,那些平时偷懒耍滑的“队员”们都显得格外卖力,他们不只是偷赌钱人和外来人,他们也偷就近的人和本地的人,增加了业务量,所以收入颇丰,我们一群人也因此而得益。
我们提高了生活质量,从五块钱一包的烟改抽十块钱一包的烟,从二十块钱一顿的饭改吃五十块钱一顿的饭,算是实实在在过上了“好”日子。
眼下这生活,实在是实在了,可惜,不结实。
说到这,让我们回头看看,廖强被秦义和罗平砍了十一刀之后,完了吗?有的人会问,怎么那么乱?难道政府不管吗?当然,我们都希望政府不管,但生活中的希望总是落空,所以政府是要管的。
廖强完了,他的“三只手”也完了,但事没完。
一个月以后,秦义被当地派出所抓了,罪名简单明了——恶意伤人。勇二运气好,逃掉了。
秦义被抓的事,让我们团队炸了锅。根据我们一贯的风格,这事是不可能不管的,但这不是打架斗殴,是被政府“正规军”抓了,恐吓地谈判地通通地没用。一时之间,大部分的人都晕头转向,不知所云,半天理不出个头绪,只有勇二的思维比较明朗,他直接拿来两杆自制猎丨枪丨(以火药和铁砂为射击物,杀伤力极大),又叫人抱来一大堆西瓜刀大马刀,说:“我们去派出所把人抢出来,我打听过了,里面没几个人。”
我靠!我当时就想给他一脚,虽然这个想法很有创意,但毕竟太过新颖,不敢轻易尝试。
贺军也憋气:“去派出所抢人?你脑子被门夹了?就这两杆破枪,几把烂刀,去派出所抢人?我靠!”
勇二含冤,保持沉默。
这事闹腾了半天,后来我跟贺军商议,先尽快找到跟派出所有联系的人去打探一下情况,然后再想办法。事情很快就开始实施,我们找到人跟派出所取得了联系,最后经过派出所磋商和家属同意(廖强家人),同意赔偿四千块钱医药费,算是友谊解决此事。
四千块钱,要在现在,就是很多人买件衣服吃顿饭的价钱,可在当时,我的娘,简直要了我们的命!
无论如何,事情总算有转机了,没啥说的,想办法吧。
为了这四千块,我们想尽了所有能想的办法,卖光了身上所有能卖的东西(不包括器官),传呼机、手表、银戒指……能卖的都卖掉,就是这样,钱也不够,最后,就连手下的原“三只手”队员也到处向人借钱——偷盗团队居然向人借钱,这简直就是团队的耻辱,简直令所有成员蒙羞。
还好,就这么死凑活凑,四千块钱总算凑齐了。
秦义被放了出来,因是“取保候审”,所以不敢再有所动作。而勇二虽然没有被抓,但毕竟此事影响较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暂时也不外出活动。
团队暂时安宁了下来,从那以后,我们也就过上了无与伦比的穷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