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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组织我的将士们,对敌人的大阵展开一次冲击。”毛承禄就一边整顿着自己的衣甲,一面决然的决定。

陈忠当时大惊失色,他一项是稳妥为先的,虽然按照朝廷的安排,他负责皮岛的水军,这一次运载着毛承禄的教导营上岸救援,从整个集团利益出发,他必须要发声,阻止毛承禄的莽撞。

一千教导营的兄弟,面对七千的建奴主力发动进攻,这就是在找死,陈忠立刻拉住了毛承禄已经跳上了战马的马缰绳,誓死都不让他做这种简直就是飞蛾扑火的莽撞事情:“敌人势力强大,你这是在飞蛾扑火,你这是在将将士们的生命当儿戏,你这是犯罪。”

骑在战马上,焦躁的扭动着身躯,努力的想要挣脱陈忠的阻挡,皱着眉头,大声的解释:“我知道敌情有变化,我更知道用我这一千兄弟对敌人展开进攻,是以卵击石,但是既然我来了,我必须要发动一次进攻,因为,我必须要让黄古堡的兄弟知道,我们没有抛弃他,我的父帅没有抛弃他,这是一种姿态。”

听到毛承禄这样的嘶吼,陈忠也只能放了手,因为毛承禄说的对,这次救援的目的就是要让所有的兄弟大帅说的,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冲击一次,让黄古堡里的兄弟知道,他们没有被抛弃,他们的援军就在外面,只要他们坚持住就有希望。

毛承禄端坐在战马上,对着身后上马的一千教导营的兄弟大吼:“我们是什么人?我们是复辽军身经百战的精英中的精英,我们是父帅,是复辽军的拳头中的拳头,我们吃最好的伙食,享受最好的待遇装备,我们被所有兄弟将士羡慕,那么我们该做什么?”

“做拳头。”一千兄弟一起高高举起他们新装备的马刀,一起大吼。

“对,我们就是要做复辽军的拳头,就是要做我父帅的拳头,所以,我们必须让建奴见识见识我们的强悍无敌。”然后一磕战马,将马刀高举,小盾当前,第一个冲了出去,一面冲一面大吼:“教导营,锋矢阵,冲击——”

紧跟在毛承禄身后的陈三高举马刀,橫举盾牌,跟着大吼:“教导营,冲击——”

一千教导营的兄弟一起大吼:“冲击——”

一千匹战马如奔腾的洪流,冲出这个小渔村,冲向了那密密麻麻的的建奴大阵。

一千对七千,那是多么的渺小,但这一千兄弟却带起了千军万马的气势,那种义无反顾的决死之心,就让天地变色。

皇太极站在阵中,看到一千复辽军的锋矢阵向着自己冲过来,当时就笑了:“这才是我需要的,让他们以飞蛾扑火的愚蠢,让我们在这里歼灭他们。”然后对着身后的将士下令:“放箭,杀光他们。”

随着一声令下,一篷羽箭就腾空而起,密密麻麻的遮蔽了半边天空,呼啸着飞扑而下,转眼间将复辽军的锋矢小阵淹没。

敌人的箭雨是稠密的,稠密的比暴雨的雨点还多,毛承禄立刻将盾牌遮挡住自己的脸,他根本不担心自己的战马,不担心自己的身体,因为——整个战马和自己的身体,都被双重藤甲包裹着,面对敌人威力弱小的骑兵弓箭,几乎就没有任何损伤。

复辽军,教导营,是整个复辽军唯一的一个骑兵队伍,战马当然是无比珍贵的,而整个教导营的将士,更是未来毛文龙主力中的主力,骨干中的骨干,怎么能够轻易的让他们有所损伤?在不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对不拿出来的,但只要将它们拿出来,这就是毛文龙手中的铁锤,这就是毛文龙扭转战局的关键力量。

所以,在装备他们的时候,毛文龙已经做到了不惜血本,不但用最好的铁料,打造出了最好的马刀,而且,为他们编制了特殊的藤甲。

其他将士的藤甲都是单层的,而整个教导营连人带马,他们身上覆盖的藤甲,不但是双层的,而且还不惜用珍贵的桐油浸泡蒸煮过了。经过桐油蒸煮浸泡过的藤甲,坚固绝对操过了一般的铁甲,最少,操过了大明工部打造的铁甲。

其实现在的教导营骑兵,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就是成为了重甲骑兵。

这是第一次对阵建奴的骑兵大队,检验这支队伍的时候到了。

如狂风暴雨一样的箭雨扑面而来,毛承禄将自己手中的小盾顶在了眼前,遮挡住了脸面,噼里啪啦的声音,就在自己的藤盔藤甲上响起,用桐油浸泡过的藤甲的确起到了绝对好的防护作用,本来那些骑兵弓的弓箭力道就弱,射在藤甲上几乎就起不到什么作用,有了这样的效果,将士们就更加兴奋起来,嗷嗷叫着,奋不顾身的扑向了敌人。

建奴们绝对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这几乎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他们就眼睁睁的看着那些穿着怪模怪样甲胄的敌人,带着满身就如同刺猬一样的羽箭,呐喊着冲杀过来。

站在队列里的皇太极立刻就明白了,这就是三国演义里说的那个孟获所佩的藤甲,都用老藤编就再用桐油浸泡,真的是刀枪不入。但这东西怕火,可是急促之间,哪里还有火箭?

“准备战斗。”皇太极一面下令,一面立刻退进了阵里,汉人说的君子不立危墙,这一点皇太极绝对领会而且给予了坚决的贯彻。

毛承禄带着他没有损伤的一千将士,呼啸着冲进了敌人的阵型,他的盾牌挡住了敌人的一把钢刀,然后毛承禄特殊的马刀就顺势划了过去。借助着战马冲击的力量,完美的弧度,百炼精刚的刀刃,轻薄的刀身,毫不费力气的划开了一个白甲兵的棉甲,锋利的马刀在划过他的胸膛的时候,他幸福地竟然没有感觉到疼痛,一捧血红血红的内脏,哗啦一声,带着身体的热气,就流了出来,在他内脏流出来的时候,那个白甲兵竟然还向毛承禄挥出了他的大刀。

毛承禄根本就不去看他,不管他死活,他会有身后的兄弟来对付他。这就是锋矢的特点,以一员猛将为先锋,像锥子一样刺破敌人的阵型一点,然后跟着他身后的兄弟,就用这一点为突破点灌进去,就这一个小小的破口,被快速的撕开,将这个一点的漏洞,立刻撕裂成一个血盆大口。这样的阵型,在他的前锋,你需要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士万人敌,才能凿开这一点,然后让身后越来越宽的战斗面,将这一点撕裂开来,而毛承禄就是这一点的金刚钻,就是这一点的万人敌,他凿穿开了建奴的大阵,杀了一个建奴,然后紧跟在他身后的王老三和他的兄弟两个人,就将这个一点撕开成两点,然后跟在他身后的四个兄弟,在这四个兄弟后面的八个兄弟,就将这一个破口无限的扩大。

整个阵型的要素,必须有速度,所以绝对不能停,这是缺少战马的中原汉人,用生命总结出来的,以宝贵的骑兵战胜几倍乃至几十倍敌人骑兵的阵法,这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冲进去了,前面虽然是密密麻麻的敌人,但对尖峰的毛承禄来说,他只要面对前面的一个敌人,将他砍翻在地,为自己的前进打开一个通道,其他的就交给兄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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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文龙的宿命开始,再经历一次他的人生第3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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