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自己的士兵面对这个小子,真的有点儿手足无措,当兵可以强拉,但真要是碰到反抗,这像年轻人一样,痛下杀手还是不行,毕竟现在的大帅和原先不一样了。

毛承禄就慢慢悠悠的走过去,围着这个壮汉转了一圈:“可惜了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汉子,不当兵真的是可惜了,如果你要是当兵的话,我现在就给你个总旗,然后你就努力奋战,估计这不出一年,你就能混上千总,到时候谁见了你都要叫你一声老爷的。”然后笑眯眯的问道:“升官发财光宗耀祖啊,机会实在难得,不再考虑考虑?”

结果这个汉子根本不给毛承禄脸色:“我娘告诉我,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你要是再让我当兵,我就和你拼了。”

毛承禄竟然宽厚的点点头:“我理解你的想法,我的义父说过,我们招募士兵,绝对采取自愿,自愿杀奴的,我们双手欢迎,不愿意,也就是所谓的没有能动性,我们也不要。”然后摇摇头:“可惜了可惜了。”就背着手往回走。

他的举动的确让大家感觉到惊讶,一个士兵就追上来问道:“这么好的苗子就这么放弃了吗?”

毛承禄就双手一摊:“我义父那个人的脾气你不是不知道,吐吐沫就是个钉,军令下来,谁要敢违抗,那就是找死,我这个义子头领,必须给我底下那一百多的兄弟们带个好头。”

于是这个士兵就真的可惜了。

但是毛承禄转身就说道:“不能志愿当兵,我不能强迫,我绝对不能违背我义父的军规,但是,我可以征用民夫。”然后就施施然走到那个壮汉的面前:“我现在就征募你为我的随军民夫,但是你一定知道,当我的兵去吃粮,未来可能还有军饷,最少还是有我这样一身挺括漂亮的军服,可比你的衣不遮体强多了,如果你再残废了,我的大帅可说了,按照咱们大明帝国的规矩给你补偿,如果你非常荣幸的战死了,你的家人就可以得到20两银子的抚恤。”揉一揉站在这个壮汉身边,紧紧拉住他衣角的那个女孩:“20两银子,完全可以给她置办一个丰厚的嫁妆,让她嫁一个好人家。”然后就非常郑重的补充了一句:“咱们和大明的军队不同,宁可兄弟们吃不上饭,也绝不贪墨了你的抚恤的。”

看一看这个汉子依旧不为所动,毛承禄就郑重的对他道:“既然你不愿意当兵,那么我现在就宣布,你已经被我征用为民夫了。”然后就指着他的鼻子道:“按照咱们大明朝的规矩,征募民夫是不能随你愿不愿意的,你是愿意也得当,不愿意也得当。而作为一个民夫,你不但要随军调动,苦活累活全是你的,而且你必须自备干粮,等我打仗的时候,你还必须给我冲在第一线当炮灰,当你死的时候,我连心疼一条野狗的心思都没有。”

“如果我不愿意呢?”那个汉子就红着眼睛怒吼。

毛承禄就像看着一个猴子一样的看着他:“官府的征召令,你敢违抗吗?那我现在就先杀了你。”再看了一眼这个没有屈服意思的家伙,毛承禄就直接吩咐身边的士兵:“先将他的这个妹妹直接砍了。”

这一下算是彻底的戳中了这个汉子的软肋,这绝对不是闹着玩儿的,因为官府历来就是如此,根本不和你讲道理。

在威逼之下,这个汉子只能屈服:“那我还是当兵吧,不管怎么说,还闹上一顿饱饭呢。”

毛承禄就揽住他的肩膀:“这就对了,为了我们那个伟大的复辽大业——当然和你说这种春秋大义你也不懂,就为了当兵吃粮吧,现在你就是我的一个小旗了。”然后看着这个汉子恋恋不舍的眼神:“你还不知道呢,在咱们这里,有一个老营,就在后方平安的过日子,你可以将你的妹妹送到那里去。”又看到这个汉子疑惑的眼神,毛承禄当场就拍着自己的胸脯:“你放心,你每五天就可以去看一眼,如果她莫名其妙的消失,你直接可以操刀子杀了我,是个爷们就说话算数。”

毛承禄的队伍就像气吹一样的在不断的发展,出兵时候的2000人马,不过短短的三天时间,就已经发展壮大到了7000,而随军的家属竟然也有两万。这样的速度简直让人咂舌,原先那些小旗都已经当了总旗,把总当了副千总,以此类推,大家各个转眼之间就升了官。

这时候七营营头宋鹏举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就来到毛承禄的面前提醒他:“我们这次的目的,招兵扩军是一方面,搜集物资也是重中之重,你怎么能够舍本求末?”

毛承禄看着这个焦急的样子,不由得哈哈大笑,然后一指广场上那黑压压的部下信心十足的说道:“磨刀不误砍柴工,现在我已经有了7000将士,有了2万多他们的家属,在我面前的任何敌人城堡,还不是我的囊中之物吗?”然后霍然起身,对着手下的众将大声吩咐:“现在将百姓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全部将士儿郎,跟着我,目标旋城。我们抢钱抢粮去呀。”

旋城不大,但周围也有三里,用二百个建奴守卫,即便是会分身术,那也是十步才能平均上一个人,守卫起来真的是处处漏风,处处漏洞。

早已经在百姓中获得情报的毛承禄,带着他的七千将士气势汹汹的到了城前,简单的打造了云梯之后,将自己的手下分成十股,从四个方向,开始全面进攻。

好在毛承禄并没有丧心病狂真让那些刚刚加入的百姓士兵第一个冲锋陷阵,将自己带过来的2000老兵作为攻击的主力,让五千新加入的士兵摇旗呐喊。

战斗任务分配完毕之后,毛承禄大步的走到了阵前,一把撕碎身上的服装,露出自己伤痕累累的身躯,将手中的大刀指向了敌人,对着身后的将士大吼:“是个爷们,就跟着我蹬城杀奴。”然后义无反顾的第一个冲向了旋城。

毛承禄就是一只疯虎,那么他带着的即便是绵羊,这时候也都变成了一群群饿狼,他们嚎叫着,随着那只疯虎冲向了高大的城墙。

毛承禄在脑袋上挨了一块石头,肩膀上中了两箭之后,他第一个登上了城头,旋城,转眼之间就被已经疯了的毛承禄拿下。

“首先告诉那些跟着我们的父老,敞开了吃,拼命的揣,揣不下之后就是我们的战利品。”

宋鹏举就担心的提醒:“咱们家大帅可是说了,一切缴获要归公,你这么做,可是违反了军规的。”

毛承禄就毫不在意的摇摇头:“跟着我有肉吃,这就是我的规矩,不让大家吃饱喝足,谁还跟着我拼命?你现在看一看那些刚刚还不情不愿的百姓,你看看那些刚刚还不情不愿加入我的队伍的士兵,现在他们一个个那种开心的样子,要不你去试试,你现在就是撵他们走,他们也绝对不走了。”

宋鹏举看一看城下那些欢天喜地的百姓和新兵,真的就无话可说了。

毛承禄就一把扳住他的肩膀,对着他笑嘻嘻的道:“老宋,人这个东西就这么怪,要想让他听你的,甘心情愿的为你卖命,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就是你对他动刀子,让他怕了你,还有一个办法,你就是喂饱他,让他知道,跟着你干,有前途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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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毛文龙的宿命开始,再经历一次他的人生第1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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