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话说完,刘非接过话来说道:“老大,正好我有一亲戚有写字间转租。”
我有些意外的问道:“哦?是什么样的写字间,面积多大,位置在什么地方,另外一年租金多少?”
“好像是在cbd边上,还是4a级的写字楼,有大概两百平米的样子,租金我还还不太清楚。”
贝杉杉接过话来,说道:“那也不错啊,不过在cbd边上也应该不便宜吧,你能联系一下你那亲戚问问一年大概多少租金吗?”
“嗯。”刘非点了点头,便拿着电话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继续说道:“另外在新公司开业的时候一定得举行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发布会,这个柳清文你和沈家伟你俩去负责。还有前段时间我们的定点宣传也有了明显的效果,来咨询的客户比以前多了几倍,这样的宣传先暂时别做了,等我写一份大型的活动策划。”
潘子c`ha话道:“我呢,从第一笔业务到现在我一直闲着,给我也找点事做吧,闲着浑身不自在。”
我想了想,说道:“要不你去人才市场看看?看能不能找几个能辅助你的,帮你量量房画画草图什么的,毕竟等公司一开业后一定会忙起来了,到时候你一个人会很累的。”
潘子点点头说道:“行,还别说我还真有一俩徒弟,到时候我把他们叫过来。”
“那我呢?”贝杉杉又用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向我,每次她一做出这种表情我就知道没好事。
我还在思考怎么回答,沈家伟就说道:“嫂子就负责貌美如花就行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工作都是我们男人干的。”
潘子也跟着附和道:“对呀,小贝你只要好好的待在小白身边就行了。”
我用一种不太友善的目光扫视着他们一个个的,他们是还没看见贝杉杉的能力,我要把她以前的身份说出来估计会吓坏她们。
本来就是大家的一句玩笑话,贝杉杉也跟着笑着说道:“好的呀,那我就负责给你们短短茶水,打扫打扫卫生,连秘书都省了。”
沈家伟连忙鼓掌道:“这个主意好这个主意太棒了……”
话音还没落,柳清文就在他后脑勺重重地拍了一下,习惯性损道:“还是把心思用在你那三十岁的少丨妇丨身上吧,这么多天了也没见你们打一通电话,怎么的,人家把你这小弟弟给抛弃了?”
沈家伟当即就不乐意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盛气凌人的瞪着柳清文:“我他妈给你说了多少遍了,她不是少丨妇丨,你嘴能不能放干净点,不能我就拿针来给你缝上。”
贝杉杉有些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只是很疑惑的看着他们二人,我正准备解释,刘非就推开门走了进来,我们都齐刷刷的看向他,又一同问道:“什么情况?”
刘非一脸笑吟吟的说道:“我这亲戚也是急着出手,因为他也是租的,刚好还有一年到期,平时我们家和他家关系还不错,说就二十五万的租金就成。”
贝杉杉感慨了一声道:“啊!那还真是挺不错的啊,现在要在cbd附近找到一个写字楼都很不容易,更别说这么便宜的了。”
而我却陷入了沉默中,公司现在只有大概十八万的流动资金,还差七万,而且装修还需要一笔钱,买办公用品还要一笔钱,完事活动上还需要一笔钱,全部算上没有个百八十万是不可能的。
潘子似乎和我想到一堆去了,他也沉默着想了想说道:“钱没事,我去想办法,刘非你联系一下抽个时间我们去把这个事情定下来吧。”
我还真不知道潘子能想出什么办法,这小子比我还穷,我再怎么穷至少在重庆还有一个能躲风避雨的家,而他从小就是一个人,没有家没有存款,去哪弄钱我还真不知道。
我正准备问他去哪弄钱,沈家伟突然也站起来说道:“要不我们都凑一下吧,我能拿出大概三万块。”
柳清文也附和道:“我看行,这好机会不能错过,现在上海的写字楼不好找,况且还挨着cbd中心。”
贝杉杉看了看我,也说道:“我这里刚好也有三万。”
我知道她这三万是卖车剩下来的钱,虽然我心里是不愿意这么做的,但除了这样我们真想不出其它办法了,于是就这么一点一点的凑了起来,这不叫非法集资,这叫同甘共苦。
江文彦说完最后瞪了我一眼便离开了,他是一个很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可以这么说,我在他面前是自卑的,他不仅长得帅而且又有钱,他这样的男人身边是不缺美女的,可却偏偏看上贝杉杉了,看来以后还得对付他这个情敌了。
电梯下去以后,贝杉杉重重呼出一口气向我问道:“你是在哪碰见他的?”
“就在酒店大厅里,我一进来就看见他了。”我老实回答着。
“哦……”贝杉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从包包里拿出房卡打开了房间门。
我也跟着她走进了房间里,她好像很累,脱掉高跟鞋扔掉包包就躺上了库,我在后面将她脱下的高跟鞋捡到鞋柜上,然后又帮她脱掉上衣打了盆温水给她洗了脸脚,我现在总算明白以前我喝醉的时候她是有多么辛苦了。
折腾了很久我才放心离去,我有一点想不明白,那个江文彦为什么偏偏这个时候出来c`ha一脚,眼看着我已经翻过了我们中间那道墙,现在又出现一扇更加坚固的防盗门。
我不畏惧和他公平竞争,只是我认为这样的竞争完全没有一点意思,贝杉杉她不是物品,我们这样争来争去有什么意义呢。可感情不就是那么回事吗,只要没结婚就谁都有机会,就算结婚了俩人也不一定能够长相厮守。婚姻有人说是坟墓,也有人说是安全的港湾,我认为那是将爱情转换为亲情,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而婚姻更需要两个人去经营。
在回自己居住的地方我又选择了步行,这家酒店离我居住的地方并不远,走回去也小二十多分钟而已。我喜欢在深夜的街头点着一支烟,漫步在微凉的路灯下的那种清净,也喜欢夜晚的风轻抚着我的脸颊,然后用力的感受着一天结束后的愉悦,将那些困扰了一整天的情绪丢弃在凌晨的街头,然后在黎明来临前被城市的洒水车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冲刷掉。
在一个天桥上又让我碰见了上次唱《好久不见》那个流浪歌手,现在已经是夜深了,天桥上基本上都没什么人了,陪伴他的只有一把吉他和一阵不知从哪吹来的风。
我渐渐走到他的身边,他今天没有再唱《好久不见》,但依然是陈奕迅的歌,陈奕迅的歌不是任何人都能唱的,一是难唱,二是需要很浓的情感。他今天唱的这首歌叫《孤独患者》,他的烟嗓和情感将这首歌演绎的很细致,让人只要听了一句就会情不自禁停下脚步听他唱完。
我一直站在他的对面听着他唱完整首歌,我还记得上次我掏钱给他,他没要,他说他不是卖唱的,是来找他女朋友的,可是今天他居然在身前摆出了吉他盒,里面零零碎碎有一些零钱。
直到整首歌唱完后,他对着我鞠了一躬,然后说道:“谢谢你听我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