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的一天早晨。
罗勇闲来没事,便到山中的市集去逛逛。
翟让跟在他身旁,陪他一起逛。
其实罗勇知道,翟让就是想趁机偷个懒。
二人路过一间酒馆时,罗勇听到里面在说书,便好奇的凑了上去。
那说书先生朗声道:“话说那宇文成都,乃是朝廷御赐天宝大将军,天下第一武将!………花灯会上,他率兵将秦琼等人团团围住,就在这十万火急之时!咱们寨主手持火龙枪,大喊一声`休伤我家兄弟!`,说完便与那宇文成都战在一处!二人在火光中,大战了三百多个回合!”
说书先生说的生动传神,台下的听众叫好连连。
而站在酒馆外的罗勇,则是一阵尴尬。
“翟大哥,这是谁传出去的?!”
翟让笑道:“除了薛勇兄弟,还能有谁?”
“这,这不胡说八道吗?”
“没关系的,反正也没人亲眼看过你与宇文成都的大战。既然大伙都喜欢这个故事,你就随他们去吧。”
此时,那酒馆里的说书人是越说越夸张,都开始说罗勇是什么神仙下凡了。
罗勇实在听不下去,赶忙带着翟让离开了。
某日午间。
杨广看着自己的寝宫,连连摇头道:“不行不行,这个地方实在太差了。”
随后,他扭头对一旁的工部尚书说道:“把西边的偏殿拆了,给朕重新盖一间新的。新盖的偏殿,要比原来的大三倍。”
又一指东面。
“还有东边这个偏殿,也拆了,也改成三倍大小。盖好之后,再给里面挂满王书圣的墨宝,以供朕平日欣赏。”
又一指后面的人工湖泊。
“还有后面那个湖泊,将它扩大四倍。湖泊周围,要种上各种奇花异草。湖中心,要有灵台、方丈、蓬莱三座仙山。”
工部尚书听后,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对杨广躬身道:“陛下,修建这些东西,耗费钱财颇多。朝廷刚刚修建完仁寿宫,后面还有一大批的工程。此时国库有些捉襟见肘,可否请陛下宽限几个月?”
杨广一听怒喝道:“你说什么?!朕堂堂大隋皇帝,难道连这点要求你们都满足不了?!”
工部尚书连忙跪倒在地。
“陛下息怒,微臣不敢违背陛下您的旨意。只是,只是国库现在,确实有些空虚。而且民夫也有些不够……”
杨广不耐烦道:“钱不够,就向百姓征收。人不够,就到天下去征集!普天之下皆朕子民,能为朕效力,那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一旁的宇文化及也开口道:“还不快去!惹恼了陛下,小心你人头不保!”
工部尚书闻言,只得领命离去。
杨广又对宇文化及问道:“爱卿,东都洛阳现在经营的如何了?”
宇文化及答道:“禀陛下,以现在的速度,再过个两三年便可修缮完毕。”
杨广不高兴道:“两三年?太慢了吧!”
宇文化及低头道:“陛下,这修建新国都,乃是大工程。时间自然要久一些。”
杨广摇头道:“我大隋,乃天朝上国!修建一个国都还需要这么长时间!宇文爱卿,你立即加派人手,让他们在一年内将东都洛阳建成!”
宇文化及听后,也是不自觉的咧了咧嘴角,随后躬身道:“微臣遵命!微臣定会在一年之内,建成东都洛阳!”
杨广听后大笑道:“有爱卿这句话,朕就放心了。这个大兴城,朕早就呆腻了,真希望赶快换个新地方住。”
杨广喝了杯御酒,又问道:“爱卿,从大兴到洛阳的路上,供朕住的那些离宫别苑,你们修的怎么样了?”
“这个……最快恐怕也要一年。”
杨广又开始不高兴道:“什么?!一年!你们就不能快点儿吗?!”
宇文化及拜倒在地道:“陛下,此时朝廷国库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这个速度已经是极限了。”
杨广烦恼道:“又是钱。这样吧,朕下一道圣旨,让各地州府官员立即给朕进贡。”
宇文化及听了,赶忙阻止道:“禀陛下,其他官员都还好说。只是有一个人,若是知道陛下您这么做的话,恐怕会不高兴的。”
“何人敢这么大胆?!”
“靠山王—杨林。”
听到这个名字,杨广顿时一个哆嗦。
这杨广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这位老皇叔。
靠山王—杨林,在隋唐十八好汉中,排名第八位。
此人半生征战沙场,为大隋打下大半江山!因此被封为靠山王!
如今的杨林身在登州,总管登州一切军政要务。
登州原本是个贫穷的州府,时常受到海盗的骚扰。
但经过杨林这些年的治理后,如今的登州已是一片欣欣向荣之色。
这杨林位高权重、兵多将广。
若是让他知道,杨广为了建行宫向各地征收钱财,保不准会带兵过来兴师问罪。
杨广赶忙让宇文化及出个主意。
宇文化及笑道:“陛下不必担心,咱们只需巧立个名目,便能使那靠山王主动交钱。”
杨广听后,点头道:“爱卿说的不错,那立个什么名目好呢?”
“就说这些钱,是用来修建运河以及加固长城用的。如此一来,靠山王必定会欣然把钱交出来。”
杨广喜笑颜开道:“爱卿果然足智多谋,朕当初真是没看错你呀。”
“陛下过誉了。”
接着,杨广脸色一冷道:“令狐达那个混账,他现在招了没有?”
宇文化及微微一笑道:“他已经全招了。”
杨广冷哼道:“哼!这个叛徒!朕如此信他,没想到他为了自己的利益,竟然敢出卖朕!使朕的计划差点毁于一旦!”
杨广是越想越气,回头对宇文化及怒喝道:“爱卿,你去将此人五马分尸!再剿灭其三族!听明白了没有?!”
“微臣领命!”
宇文化及领命一声,便笑着离开了。
快出宫门时,宇文化及不自觉的扭过头,朝那正在闲逛的杨广望了一眼。
这一眼,宛如恶狼一般,令人心生畏惧。
距离罗勇回山,又是半个月过去了。
山东东阿县,斑鸠集。
这里是一处偏远的小集市,来往人不多,安宁又祥和。
此时的程咬金一家,就居住在这里。
自从罗勇走后,花家酒店的生意便开始一日不如一日。
最终,酒店实在是维持不下去。
花大脚无奈,只得遣散众伙计,把酒店卖了。
随后,程咬金一家便搬到了这里。
来到斑鸠集后,花大脚在这里开了家猪肉铺。
起初还有人笑话她,毕竟在这个时代女子屠猪卖肉者几乎没有。
但等他们见识过花大脚那精湛的杀猪刀法后,全都乖乖闭上了嘴。
本来靠着这样的小本生意,一家人也能过的很幸福,但程咬金却不这么想。
原本这程咬金还在打光棍时,觉得挣些小钱便好。
但自从他娶了媳妇后,便感觉自己肩上有了一种责任。
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挣大钱,让自己的老娘和花大脚,都过上好日子!
程咬金的想法很好,但行动起来却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