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犯罪集团在选择租住房的时候,只会更加倾向于便于出入的环境。
如此一来,犯罪集团在城西区域的有效租住范围就显得更加的狭小了。
亲自参与其中的第五正,为了防止被犯罪成员1号给认出来,他此时已经做了妆容上的改变,不仅换上了一副黑框眼镜,还将自己的胡须给留了起来。
在这种稀疏胡茬子的渲染之下,第五正此时看起来更像是一名失意邋遢的待业青年。
组员之中的其他人都在各自的区域之中默默观察着行踪可疑人员,第五正此行的目的却有些不一样,他正在对已知的租住区域进行一次大排查。
这样的一种排查,并不是为了像海底捞针一般,借由运气的加持将犯罪成员1号侥幸的给找出来。
再说了,在不知道犯罪成员1号具体相貌体态特征的情况下,想要在茫茫人海之中将其给找出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第五正在这些地方搜查,也仅仅只是想要尽可能的了解一下这些为数不多的零星租住区的整体特性。
龙有龙道,鼠有鼠道,与整个犯罪集团斗智斗勇到现在,第五正对这个组织也已经有了一个天然的熟悉感。
凭借着这样的感觉,第五正再将自己给带入到他们的角色之中,是非常容易与合适的租住环境产生某种契合的共鸣感的。
以那名犯罪首脑的谨慎程度,他选择具体的租住场所,首先要考虑的,自然是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又可以细分为出行上的安全感,被追查的安全感,以及躲藏的安全感。
出行的安全感,要求租住地的环境最好方便出入;被追查和躲藏的安全感,则来自于租住地的普通特性,以及四周租客的整体素质情况。
例如说,有的租住地,本身就是一些社会底层人士的混居场所,这样的地界,天然的就会受到警方的重视。
这样的地界,好处就是想要混入一个有前科的人,其实并不容易被察觉,四周的人物都是半斤八两的,就算被丨警丨察给普筛一遍,也很容易被遗漏掉。
其不好的地方,就是容易被丨警丨察给找上门去,若是被核查人员的心理素质不过关,则很有可能被丨警丨察白白捡了一个大功劳。
这种有利有弊的环境,只要善于结合自己组员的具体特性,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够选择的。
例如说犯罪成员1号,他就应该是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若是将他给混入这样的环境之中,只要他的心理素质不是太差,就极其容易利用这样的伪装环境如鱼得水。
并且第五正也相信,犯罪成员1号本身的心理素质也是极强的,临危处置能力也是极强,混迹于复杂环境的可能性也是极高的。
虽然在排查的过程之中,第五正已经暗暗给出了这样的答案,但谁又知道那名精明且谨慎的犯罪首脑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盲目的根据自己心中的合理推测去执行的话,虽然有可能会破获奇功,但万一猜错了,对于这种似乎只有一次机会的抓捕,将会是一种没有任何回转余地的巨大犯罪。
在城西区域,第五正甚至还亲自前往了一些城乡结合部的区域,在那里,基本上都是一些改建的民居,又或者是一些等待拆迁的拆迁户。
这样的地界似乎显得更加的混乱,其实不然,由于大量的本土乡民混居其中,其实陌生人是很难在这里彻底藏匿身形的。
在街头巷尾的大爷大妈那里随便打听一下,很多的基本信息便能轻易获知。
哪里的房子要出租,哪里的房子被人租了,哪里的房子又要被人给转租,哪里的租客是个什么特性,哪里又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长短租客。
这些看似很重要的信息,其实在这些大爷大妈的生活之中,不过就是他们用以打发时间的闲聊话题。
若是那名犯罪首脑足够谨慎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组织成员暴露在这种天然的情报网络之下的。
里里外外大概巡视了一圈,l市或繁华或破败,或在脏乱中充满着无限希望的地界都已经看过一遍了。
都是些市井生活中常见的普通景象,那种光是看一眼就给人以怪异感觉的凶宅地点,根本就没有出现在第五正的脑海之中。
或许,这就是将一滴水珠藏于-大海的最顶尖隐匿手法。
默默坐在街头简易餐桌之上的第五正,望着眼前复杂难明的人流,一时之间再次陷入到失神的状态之中。
虽然第五正极力的在避免大海捞针的无用举动,但在l市广大人口基数的映衬之下,他现在干的就是大海捞针的活计。
到目前为止,已经连续缩小了两次蹲守区域,却依旧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这就是城市庞大人口基数对于丨警丨察系统的必然压力。
在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这种仿佛毫无意义的蹲守排查工作,却也不能临时废止。
略感无奈的第五正刚想要离开路边的小吃摊,突然便愣在当场。
第五五在设定这个外部施压计划的时候,直接明确了本次的抓捕过程可能只有一次机会,也就是说,在外部施压之后整个犯罪集团会反应很长时间,但他们内乱的过程却会显得十分的短暂。
这种下意识的推断,是基于第五正对于整个犯罪集团风格的一种了解,正是知道整个犯罪集团的作风干净利落,所以第五正才会如此轻易的下定结论,认定犯罪集团内部的内乱过程会十分的迅猛且短暂。
这样的惯性思维方式,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忽略了一种完全相反的可能性。
犯罪集团的首领或许是那种打着道义旗号去审判其他人的狂人,他本身的道德感或许真的会十分的强烈,但他的所作所为,毕竟是有违正常道德的暴力行径,在这样的大前提下,这名犯罪首领驾驭手下的方式方法,或许就不会如一般的道德群体那样严谨了。
按照一般的道德洁癖行为方式,一旦发现手下的人员私自干了一些严重违背组织理念的行为,这个组织首领就会干脆利落的对他进行审判,然后干脆利落的将其给处理掉。
可若是换一个思考方式,若是这个犯罪首领驾驭下属的方式,只是以道德口号为大旗,行事的方式更加趋同于利益集团的内部管理方式,那么整个犯罪集团对内和对外的行为方式将会完全不一样。
说得更加通俗一点,那就是典型的宽己律人的铁双标行为!
也就是说,或许犯罪成员1号私下贩卖东西的行为,其实在整个犯罪集团内部根本就构不成任何的问题,就算犯罪首领知道了这样的事情,也会对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整个的外部施压计划就仅仅只是一个笑话了!
这样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少呢?
一想起这个问题,第五正的双腿就仿佛灌了铅汞一般,已经不能迈出任何一步!
突然在自己逻辑推理里面发现了一个致命的漏洞,这样的失误,在一切事实未明之前,确实是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过!
或许,犯罪成员1号在他忙前忙后的这几天之内,已经向整个组织汇报了自己被警方发现的事实,随后便跟随其他人员一同逃离了l市,让警方所有的行动全都付诸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