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面又恢复火热的竞价氛围。
但当林森再次开口,场面又陷入寂静。
主持人心头哭笑不得,要不是林森之前让王子聪喊出了十点一个亿的天价,算是对他们拍卖会很有帮助的话,此时他心头会是愤怒!
不带这样的呀!
你一喊价,全场都闭嘴了!
主持人看了看林森,只好用眼神朝着拍卖会的负责人请求中断今天的拍卖。
负责人微微点头答应了。
见此,主持人立即说道:“恭喜七十六号的先生拍下这块石头,这是本次拍卖会最后一块拍品。不过没有买到合适的拍品的客人们也不要着急,本次附加盘一共五天时间,每一天都会举办一次拍卖会。”
“明天还请大家依旧来参加!”
“这么快就结束了?”听到这话,不少以前参加过南缅公盘的人下意识的愣了一下,按理说距离拍卖会结束,应该还有一个多小时才对。
一些聪明机灵的人,已经扭头看向林森了。知道问题的症结出现在他的身上。
真的是好家伙,凭一己之力,吓得拍卖方只好提前结束今天的拍卖。
林森不管这么多,直接交了钱。这些石头都会拍照留存,等要离开南缅的时候,自然还要核对一次。
“林先生,郑老板,好久不见了。”
拍卖会结束之后,今天两个环节算是结束了。
刘启意笑着走了过来,说道:“这几位怎么称呼?”
“你好,刘总年纪轻轻,一表人才,拍卖会上先声夺人,一举拿下两件拍品,真是让我吃惊。”陈迎笑呵呵的伸出手说道:“瑞市陈迎。”
“德龙的陈总?幸会幸会!”刘启意吃了一惊,连忙伸手握住。
李昌笑道:“北海昌盛集团李昌。”
“这是我不成器的儿子,李长坤。”
“李总好,能见到您真是有幸。李少好。”刘启意再次吃了一惊,昌盛集团可是北海最著名的实业集团,李昌本人也是华夏前百的实业家。
“杜丽。”杜丽笑着说道。
“玲珑珍品的女总裁,刚来南缅的时候,就已经如雷贯耳了。”刘启意笑着说道,心里头隐隐有些吃惊,没想到当初还需要郑广搭线的林森,如今居然已经和这样的一些人物在一块交往了。
发展的真快。
“几位,相见即是有缘,不知道能否赏个脸,一块去吃个饭?”
“这个嘛……”陈迎等人纷纷看向林森。
这让刘启意的心头更为惊骇,怎么,这些人物都是以林森马首是瞻的吗?
他到底成长到了何种地步!
林森笑着说道:“刘总,那就让你破费了。”
“哈哈,哪里话,能够给我脸面,我荣幸之至。”刘启意哈哈一笑,当即就说道:“各位请!”
“你请!”
几人客气一笑,便朝着各自的汽车走去。
上了车,刘启意在前头开车,杜丽开车带着林森等人跟上。
很快他们就到了一家装修简朴,但绝对干净的中餐店。
刘启意笑着说道:“各位,别瞧这家餐厅名气不大,但餐厅的老板可是一位国厨,曾经在大会堂上给国家领导做过菜,口味绝对让各位满意。”
“哦?”陈迎等人有些讶异。
杜丽说道:“没想到在萨格市居然隐藏着这样的高手,我倒是没有注意,真是疏忽了。”
“杜总,这家中餐店的消费很大众,您不知道也很正常,就算是我,也是偶然一次机会才知道的。”刘启意笑着说道。
也是,在场的人谁不是身家上亿?
一般情况下,除了郑广和林森两人,其他几个还真的不会在普通餐厅吃饭。
倒不是说瞧不起,而是到了这个经济实力的程度,他们往往没有精力去一一尝试,往往会看数据说话。
要做美发,自然是看时尚期刊上的推荐名店。要吃东西也是如此!
同时往常他们宴请宾客,也只好挑选在那些富丽堂皇的地方。
刘启意带他们来这个中餐厅,那是见他们为人都和善,不是那种喜欢摆架子的人,而且对这里的食物也很自信。
不然他也不会带他们来。
几人刚走进去,一个干瘦中年男人笑呵呵的说道:“哟,刘总带朋友来吃饭了呀,多谢您照顾我生意呀!”
“大家都是姓刘的本家人,照顾生意正常嘛!”刘启意笑着说道:“再说你手艺一绝,不趁着人还在南缅的时候多吃几顿,回去可就亏了。”
“哈哈哈,刘总赞缪了,我不过是会点家常菜而已。”中年男人笑着说道:“各位请坐,要喝什么饮料,冰箱里随便拿。”
“吃完之后一块算账。”
“好。”众人微微点头,李长坤直接拿了一瓶可乐。
郑广则拿了一瓶冰镇啤酒,笑着问道:“你们要点什么,我给你们拿?”
扭头一看,却见门外走来一群人。
看起来不怀好意的样子。
那群人一个一个的手里头拿着铁棍之类的武器,好像是认准了目标一般,朝着这边走来。
郑广的手指头一僵,然后下意识的拿起了两瓶啤酒说道:“阿森,有危险!”
李鹤立即站在郑广的身边,保护他的安全。
李长坤见外边来了这么多人,心头兴奋和激动了起来,抓起一张凳子,摆好了要打架的姿势。气得他爸爸一头恼火,但见的确有危险来临,也不好对他说什么。
刘启意的眉头一皱,问道:“杜总,您在萨格市有人脉,看看这伙人什么来头?要干什么?”
杜丽连忙说道:“是小刀会的人!他们是萨格市地下一霸,就算是对我,也只给三分情面。”
“带头的人是小刀会的二把手,因为打法像是一头疯狗一样,不惜性命,所以被圈子里头的人称之为野狗。大家等下千万别冲动,这些人里有我的熟人,等下我看能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听她这么说,李昌立即让他儿子先将凳子放下来,然后示意郑广别太激动,免得刺激外边的人。
虽然林森的功夫很厉害,将坤爷一等人击杀的时候,让他们也十分的震撼。但这里毕竟不是荒郊野外,出手对付他们的人也不是坤爷那等亡命徒。
林森功夫再好,也不能在这里杀人,不然南缅城市里的治安单位,肯定会找林森的麻烦。
到时候可就不好办了。
小刀会的二把手野狗走了进来,他膀大腰粗,脸上有几道疤痕,看起来十分的可怖吓人。手里头提着一把刀,上边满是黑紫色,应该是已经凝结了的血液,散发着令人头脑昏沉的腥臭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