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有一个爱好,喜欢砚台、雕刻砚台,据说生平所藏砚台达千余方,还著有《砚史》一书。
九儿姐教我的时候,不要求我背太多名人诗词,但对名人雅号、别称、性格怪癖以及奇闻异事,要求强记。
现在看来,她真是聪明到了极点。
有着名人本名题跋或者印章的,早就已经被人差不多了,往往就是这些不为认知的东西,像明珠一样,还遗落在世间。
这方龙尾砚的纹理很好,但雕刻却缺了一角。
我甚至可以猜测,这是高凤翰亲自雕废的一方砚台,流失在了世间,很有可能就是他右手病废之后,用左手雕刻不大方便,弄坏了。
否则,以他的雕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以前文人或工匠大师,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自己写废的书画、做失败的瓷器或者当时喜欢后来却看不顺眼的玩意儿,一般会丢掉或者砸掉。
这类东西。
在古玩行当叫做“仙遮脸”。
意思神仙的脸上长出了痘痘,不好意思见人,拿袖子挡住了脸。
非常有趣的一个比喻。
不要小看仙遮脸。
这些东西有些时候比完整的古玩价值还高。
因为名人仙遮脸作品太稀缺。
我回道:“雕废了。”
摊主说道:“所以我才开一万块呀,侬是不晓得哦,以前人家来看过,说这龙尾砚质地很好,如果不是雕坏了小角,至少要五万起步!”
我还是那句话:“雕废了。”
摊主都无语了:“……给侬降一千,九千拿走好伐?”
“雕废了。”
“侬是复读机哇?老雕废雕废的,古玩哪里有十全十美的,维纳斯胳膊少了,那不也是世界著名雕像!”
“雕废了。”
“……”
等他解释了七八遍,我连续重复说了七八次雕废了之后。
摊主终于勃然大怒,将那方砚台塞我手里:“三千拿走!再说那三个字我怕是要打人了噢,以后你别来了!真是气死人了!”
我付了三千块钱,将砚台带走。
仙遮脸我打算卖给颜小月的同悦古玩。
狠狠敲她一笔。
想到这事我就开心。
离开了摊市,我专门去了一趟百货商场,买了一个强红外夜视功能的望远镜、一个国外进口高光矿手电、一张魔都地图。
卖手电的店主告诉我,这东西千万不要对着人的眼睛照,十几秒容易亮瞎。
这高光手电比现在汽车的led强灯还亮,一般用于大型矿山使用,在当年算是国外来的稀罕货。不过,现在已经不允许用了,下矿正常都用光线相对柔和的探照灯。
有了这几样东西,只要陆小欣按计划去追疯虫,足够了。
到了傍晚。
夏禧告诉了我消息。
分别是赏珍会地点,疯虫关押地点。
我拿着地图,在上面画了一条线路。
出去租了一辆性能超好的跑车。
自己独自开着车,来到了桥边。
疯虫被控制的地点是郊区。
疯虫如果要逃跑,必然会开着车,通过这条桥。
因为过桥之后,有高速、国道、乡村小道……
如果他往反方向走,那头正在修路,他根本逃不了。
赏珍会的地点,离疯虫的关押之处,仅仅两三公里距离。
陆小欣要追疯虫,也必须要经过这座桥。
当然。
哪怕是中间突发变故,改变了路线。
我也不担心。
因为夏禧完全知道陆小欣往哪里追去了。
我的位置并不太远。
只要她出来了。
以这辆跑车的速度,她绝对插翅难飞。
如果把疯虫和陆小欣比喻为两条狗。
它们都曾狠狠咬过我。
现在它们互相追逐疯咬。
若两者一定要选择,我会放过前面那条,专打后面的陆小欣。
因为,她不仅把我咬得遍体鳞伤,还咬死了我最亲的人。
打开车窗,吹着江风,车里面的收音机里放着音乐,歌声非常应景。
我至今还清晰记得那首歌曲——黄品源《海浪》。
“……我听见海浪的声音,站在城市的最中.央,我想起眼泪的决心……”
我抽着烟。
静待着那一刻的到来。
也许我租的这辆车比较好。
先后有几位姑娘,专门过来搭讪。
那时候还没有车顶上放红牛或者绿茶的做法。
若是现在,我估计车顶放一瓶红牛,她们也就上车跟我走了。
晚上十一点半。
夜色暗了。
桥上已经没有了行人。
夏禧给我发信息,赏珍会已经开始了。
晚上十二点。
夏禧再发来信息,余风伤了人,夺了安保的手机,带着疯虫逃了,正开车往桥上狂奔。
这个时间点。
正是赏珍会鉴宝最激烈、安保见没什么事开始麻木的时候。
余风选择此时出手。
果然是狠人!
两分钟之后。
夏禧再传来信息,陆小欣听到消息,果然勃然大怒,留夏禧继续守着赏珍会,她带着四辆车,亲自疯追了过去。
如我所料,按余风的做事风格,他为了防止监视疯虫的人受伤之后给陆小欣报信,一定会第一时间夺他们的手机。
幸好我已经告诉夏禧,让他提前在隐秘之处安装一个报警器,方便受伤后安保人员立马报信。
要不然,疯虫这次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成功了。
也不可能有陆小欣追疯虫的剧情出现。
我更没有机会守株待兔。
现在他们完全按照我的计划在跑。
我闭上了眼睛,长舒了一口气。
拿着红外夜光望远镜,开始往桥头望去。
这道桥不是跨江桥,属于一条支流上的半观景桥,两旁有步行道和护栏,桥面不宽,可供三辆车并排通过,但长度却足足有十来公里长。
我的车靠边停在桥中间七八公里的位置。
有三三两两晚上不回家男女,也将车停在了桥两边。
黑灯瞎火的。
也不知道他们在车里干什么。
我打算先放疯虫过去。
待陆小欣开车过来时,再用高光照灯亮瞎陆小欣司机的眼睛。
我的主要目标在她。
即便陆小欣的车不因此而翻车,在极速追击的情况之下,司机一定会紧急制动,她后面几辆下属的车必然追尾。
我再下去逮住她。
必然成功。
二十来分钟之后。
前面车灯开始闪烁。
一辆没牌照的桑塔纳,若着急投胎一般,呼啸上桥。
再往后一看。
离他们六七百米之处。
五辆车如同夜空中饿狼,向前凶狠猛扑。
毫无疑问。
桑塔纳是疯虫的。
后面追击的车陆小欣等人的。
这五辆车的性能,明显比那辆桑塔纳好太多。
前后二十分钟左右时间,他们不仅咬住了疯虫,还追得只剩下六七百米距离。
疯虫的车离我越来越近。
我脑子跟他的车轮一样,在急速地转。
我在考虑要不要直接用灯亮瞎余风。
这样不仅疯虫逃不了,而且陆小欣在追上来之后,我可以迅速下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逮了陆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