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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一直想要考取童生,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

仓廪实而知礼节,民以食为天,故此农排第二,国家有了足够粮食才能走向富强。

商必须依靠他人而后能行,如果所有人都参与经商依赖他人,那么就无人可依了。

所以从商的人,虽然有钱,日子会稍微富足,但是地位低下。

张青枫日后要开设印书作坊,和书店做生意,必须去登记商籍。

而他现在虽然没有功名在身为农籍,如果要变为商籍,免不了遭人诟病。

索性好在,大武朝和张青枫前世历史上的朝代不一样,等级制度相对会宽松一些。

这里的经商者,只要花足够的钱财,就可以改变户籍。

并且想要考取功名,也能被给予机会。

换做前世历史上的朝代,户籍一旦更变就难以改回,并且终其一生都无法参加科举。

也正是因为如此,张青枫才会选择先从商,解决生计上的问题,再走仕途。

无论哪个年代,虽然考取功名利禄,都是头等大事,可如果没有钱,连生计都成问题。

“子衿,时间不早了,我得赶紧再去一趟镇元书肆交差。”

“我这手上的稿件,可是值四百五十文钱!”

“锅里我煮了白米饭,这回可不是粥,并且煮了一些肉,你先吃不必等我。”

张青枫扬了扬手中的稿纸,得意地笑了笑。

四百五十文钱,要是按照之前的花销,足够他们小两口生活半年了。

这个数额的钱,张青枫只花了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就能赚到。

试想一下,他如果一天不停地拓印,又能够赚多少?

话音刚落,他就转身离去。

如果赶得上,林掌柜手上的十本三字经的任务,还能剩下一些。

要是赶不上,他今天就赚了四百五十文。

看着张青枫离开的背影,林子衿嘴角露出一丝甜甜的笑容,她对未来的生活,已经充满了希望。

她此刻特想回去告诉母亲林张氏,告诉所有乡亲,她嫁的夫君并不是他们眼里的好高骛远之辈。

也许,之前迷恋丹青,是他故作迷云罢了,他的真实才能,就算比那些被称为星宿下凡的举人,都毫不逊色。

走进厨房,林子衿看到锅里的肉和米饭,喃喃自语。

“要是天天,都能吃到白米饭和肉食,那该多好?”

看着一粒米的白米饭和肉块,她心中感慨万千。

自从记事起,她就没吃过白米饭,全都是喝白米汤。

之前大哥在世时,偶尔还会打到野味,但为了补贴家用,都会拿去卖。

她这辈子唯一吃的一次肉食,是在大哥去当兵的前夕,全家人聚在一起,买了一只鸡,她分到了一小块。

她对肉食是什么味道,甚至都记不得。

当下,林子衿咽了咽口水,那可口的饭香,不止一次地催促她现在进食。

不过,再怎么馋嘴,她也没有犹豫地盖上盖子。

要吃晚饭,也要等夫君回来一起吃!

没过多久,屋内又传出滴答滴答的纺织声。

走过一段山路,张青枫终于来到镇子上,走进镇元书肆,他拿着厚厚的一沓稿纸,交给林掌柜。

“掌柜,你清点一下这十份三字经,可花了我不少功夫。”

林掌柜眼里露出诧异之色,这小子说是傍晚,结果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两个小时。

果然,他没有猜错,这小子铁定有存稿!

林掌柜当即接过这一沓稿纸,细细地清点起来,眼里的震撼之色越来越浓。

手上的稿纸,不多不少,正好十份三字经!

而且上面的字迹清晰可见,一笔一画,看上去也不是匆忙之作。

林掌柜越看越震惊,看来这小子突然转性了,不再觊觎丹青,终于老老实实赚钱了。

成个亲,可以让一个人有这么大的改变。

只不过他有些惊疑,成亲之后变的不只是性子,就连书写的笔迹也有些许变动。

比起以前,字体更加清秀工整了。

林掌柜突然想起自家儿子,整日在家中游手好闲,看来是该给他找个好婆娘了。

“张公子近来变化真大呀,居然早早地屯稿,提前准备好了这十份三字经。”

“不过可惜了,在你来之前,剩下的十份抄写三字经字稿,已经被人领走了。”

“如果你家中还有存稿,明日可以拿过来,价格不变,反正我都是要卖的。”

林掌柜嘴角乐开了花,本以为明日无法交差,没想到张青枫居然给他惊喜,真的将十份三字经给补全。

如果,张青枫家里还有存稿,他也不介意多收。

“这四百五十文钱,已经给你准备好了,全在这里,请点一下吧。”

林掌柜将书稿收起来后,从柜台拿出一袋铜钱递给张青枫。

“掌柜的,你做生意最注重诚信,这钱还需要数吗?”

张青枫拿着钱袋扬了扬,微微一笑,随后就收了起来。

“家里的存稿我就先留着吧,等你需要时我再拿来,总不可能别人没有订购,就让你先垫钱吧?”

“既然已经没有三字经可抄写,那么可还有其他书籍?”

对于林掌柜认为他有存稿一事,张青枫并没有解释。

就算是说了,林掌柜也不懂什么叫做活字印刷,甚至会认为,他只不过是在夸夸其谈。

“自然是有,最近店里生意还不错。先给你一万五千字其他书籍,这次时间倒是不急。”

林掌柜走到书柜上,拿下一本样书,并且再次取出一套稿纸。

“好。”

张青枫接过样书和稿纸,这次的样书比起三字经,字数上要多上十倍左右。

并不是所有任务都像三字经那样,字数稀少。

正常的职业抄书人,基本都是一本抄上几天,然后回来交工。

他虽然有活字印刷,但是雕刻出来的字并不全面,所以他准备这次回去,将大武朝所有的字,全部雕刻出来。

然后再将三字经,和这次的书全部多拓印几份,全部卖给书店。

签下契约后,张青枫转身离开了镇元书肆。

不过,他没有立马回到乡下,反而在小镇上闲逛了起来。

他买了许多稿纸,准备拿回去多拓印几份稿件。

又去了米铺买了些精米,要知道粗米黄的让他无法下嘴。

就跟前世局子里的饭一模一样!

然后是肉铺,他逛了逛想买点猪肉回家,可找了半天就是找不到。

中午买的是一块羊身上的肉,并不是猪肉。

在一番搜寻无果之后,他无奈买了一只野鸡,顺便打听了一下。

结果肉铺老板和周围的行人,看他的眼神变得十分怪异。

结合记忆后才发现,原来在这个年代,猪肉连最下等的贱民都不吃。

因为它们的肉腥臭无比,实在难以入口。

如果不是有些地方,灾民饿的实在不行,他们根本不会杀猪来吃。

张青枫在这里面,似乎又看到了一条商机。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弄个养猪场,先把印书作坊做起来再说。

此外,他好不容易有了点钱,先给娘子买件像样点的衣裳。

林子衿身上穿的那件,已经打满了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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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生存指南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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