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因此他们绝不敢在这时候就进行无规则的放箭击杀——尤其是在格兰特这个指挥官已经阵亡的情况下,更没有人会敢承担这一责任。

但若是现场的英格兰士兵都被消灭......

那么等待现场众人的,必然是接近二十支弩箭的高杀伤压制!

所以在此之前,必须要先锁定弓弩手们的位置!

滕哈格·朗尼克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很快指着南方某个方向道:

“弓弩手们应该就在那一块区域,我看到有不少箭是从那边射过来的,但具体位置就不好说了。”

徐云点点头,有方向就足够了,毕竟这块驻点就这么大。

随后他又和滕哈格·朗尼克交代了几句话,便告辞返回了战场。

眼下己方的优势已经相当明显,甚至出现了多处二打一的局面,他便放心的叫了几个人:

“斯坦奇....瓦伦祖拉....迪达克...巴尔加斯...你们跟我来!”

点到名的几人都被徐云救过命,因此没怎么犹豫,便跟着徐云离开了现场。

随后一行八人在徐云的引导下沿着边界绕行。

而滕哈格·朗尼克则按照徐云的吩咐,让人朝另一个方向丢起了手电筒。

手电筒和火把是黑夜中为数不多的‘鱼漂’,因此在发现手电筒的光亮后,立刻有两根弩矢射到了手电筒周围。

见此情形。

众人中一位擅长使用弓弩的保镖侧着耳朵,通过声响判断了一下位置:

“罗峰先生,目标在十点钟方向一百五十英尺左右,应该不会差太多。”

徐云点点头,带着众人朝那个方向摸了过去。

果不其然。

走了一小段路后。

他们左前方的视野里,便出现了一块有五六道手电筒光亮的区域,甚至还能闻到一股烟草味儿。

徐云见状深吸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

这是他此行准备的保命装备,是一枚自制的闪光弹。

虽然某个仆街作者很想把自制流程写出来,但在询问过某个朋友后得知,这是一种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互联网上传播相关教程是要进去唱铁窗泪的。(之前大宋副本就有人举报我传播燃烧弹做法了,还好核查后还了我个清白......)

因此自制流程在此省略。

反正闪光弹的主要成分是磷、氯酸钾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以徐云目前在科大的地位,想要凑齐并不算困难。

随后徐云颠了颠闪光弹。

拔开引信。

用力朝那个方向掷去。

不远处的弓弩手聚集点。

先前在占据了驻点入口后。

弓弩手们便很熟练的通过小麦布袋、箱子之类的物体搭建出了一个临时战壕,配合着步兵们进行战斗。

一开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快速击杀一些目标造成混乱,并且很快的完成了要求。

而随着战斗的进行。

弓弩手们的职责也逐渐变成了压制火力控制局势。

“哈欠.....”

‘战壕’中,一位年轻的白人伸了个懒腰,说道:

“夜战真是无聊,根本看不清标靶嘛,格兰特上尉为什么不在白天进攻呢?”

听到他的抱怨,一旁的一位士官不由瞪了他一眼,训斥道:

“闭嘴吧戈登,好好执行任务,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戈登撇着嘴,耸了耸肩,一副丝毫不买账的模样:

“什么便宜啊?比起这種乏味的休闲,我更想去戰場杀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情。”

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兴奋的说道: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女王似乎准备对东方动手了!”

“也不知道皇家工兵军团会不会被选上出征,听说对方是一个腐朽至极的古老帝国,黄种人杀起来应该很......嗯?那是什么?”

说话之间。

查尔斯·乔治·戈登通过手电筒的光线,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再朝自己飞来。

接着还不等他有所反应。

他的面前便出现了一道亮到极致的光线,瞬间便闪瞎了他的视网膜神经。

这还没完。

上辈子被闪光弹炸过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闪光弹虽然名字里带着闪光。

但实际上它还具备着不弱的冲击力,一定范围内甚至比得上手榴弹,烟雾弹也是如此。

而这枚闪光弹可巧不巧的,正好便落在了查尔斯·乔治·戈登身边。

于是乎。

在面前充满白光的同时。

戈登的胸口也骤然感到了一股强大至极的冲击力,仿佛要把他彻底撕碎一般。

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吔我一记a1高闪啦!”

注:

找了一大堆资料,打了十几通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格兰特和戈登都服役過的部队.....

没办法,强迫症,杀一个刽子手感觉不够爽。

战斗情节完结,下章回归主题。

如果说詹姆斯·霍普·格兰特是火烧圆明园的两大罪魁之一。

那么查尔斯·乔治·戈登,则无疑是个标准的强盗。

查尔斯·乔治·戈登。

有些时候因为翻译会被叫做查理·乔治·戈登。

他于1833年1月28日出生,父亲是英国陆军中将,先后就读于英国赫赫有名的陶顿学校和皇家军事学院。

毕业后,戈登在1850年成为了一名工兵军团的弓弩手。

按照历史轨迹。

他会在1855年参加著名的克里米亚战争,并且在二鸦的时候以少校的身份前往华夏。

他没赶上对大沽炮台的攻击,不过却赶上了占领bj和颐和园的行动,抢走了大量的珍贵文物。

不过查尔斯·乔治·戈登真正被后人所知,还要等到他统领了一只臭名昭著的流氓军队:

常胜军,也就是所谓的.....

洋枪队。

洋枪队是清朝对抗太平天国后期,由清官、商出资与英法等外国军官,华夏、南洋等地区的流氓组成的武装。

洋枪队的第一任头领是腓特烈·华尔,阵亡后由白齐文接任。

查尔斯·乔治·戈登则是第三任头领,也是作恶最多的一位。

例如世人皆听闻,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白下大屠杀中达成了极其残忍的百人斩。

但实际上。

查尔斯·乔治·戈登早在1863年便完成了这一残暴、恶心、毫无底线的‘成就’。

另外,戈登也是为数不多有记录吃人肉的侵略者,光他信件中提及的食人事件就超过了五起。

然而很离谱的是。

在后世某音的一些打着科普“不为人知的历史”的营销号口中,居然还以苏州杀降一事为戈登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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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世纪第3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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