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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有田没吭声,养个土狗看家护院比较容易,要是弄个好猎狗可就难了,自己也就随口说说而已。

“有田哥,英子要借我的枪,我没答应。”阿秀将绳子套在肩上,用力地拉车。

“她要枪干什么?”孟有田疑惑地问了一句,转念便想到了答案,“她是怕那个恶婆婆把她卖了,买家来抬人吧?”

“有田哥,你可真聪明。”阿秀先是恭维了孟有田一句,然后很同情地说道:“英子也真可怜,成天担惊受怕的,也不知道她那恶婆婆把她卖给谁,若是本分人家,改嫁也勉强算了。若是卖到流氓无赖手里,或者,或者什么脏地方,英子说,她宁肯一头撞死也不去。”

“这话就说得幼稚了,人家来抬人,她咋能分清是好是坏?”孟有田摇头道:“还一头撞死?要是连命都能不要,那还怕什么?手里拿把剪子,也能把人吓得够呛。横一横心,去把那恶婆婆捅死,被人发现了,也就是一命赔一命,发现不了,也就不再用过这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啊!阿秀的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她以为孟有田能想出什么好法子,或者安慰几句,表示下同情也好,没想到却是这一番惊天大论。

“啊啥,我说得不对?”孟有田挑了挑眉毛,继续说道:“人哪,在困难的时候,最要紧的便是自强,要奋斗,不认输,千方百计地从火坑里跳出来。而不是哭天抹泪,发愁等死。就象你,要不是豁出去了,带着妹妹偷跑,那下场有多惨,不用想都知道。英子呢,看着是可怜,可她还是想不开,也没那个勇气,跟你说一头撞死,也就是想听两句安慰,心里好受一点,可却一点实际作用也没有。”

阿秀想了想,孟有田的话乍听有些刺耳,也有些不通情理,但仔细琢磨,也未尝没有道理。

“有田哥,那你给英子想个法子呗!”阿秀软语相求道:“村里都说你灵醒,先不说拿刀动枪的事儿,你再想想,有没有比这更好的。”

孟有田淡淡一笑,沉默着向前走,脑子里急速转动起来。这件事情听起来是让人来气,却是那个时候的风俗:娶到的妻买到的马,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如何处置都由夫家决定。但这所谓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并不符合当时禁止人口买卖的法律,而让老百姓得以遵守的原因是将他们束缚得死死的腐朽观念。

换句话说,老百姓,特别是乡村的老百姓,他们所遵守的并不是政府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而是按照老传统和老观念,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行事。这不是民众的责任,而是政府的失责,一位外国评论家就曾严厉批评了民国时的立法与执法之间的虚伪鸿沟。

所以,尽管中华民国“庄严”宣告了关系其民众人身自由的基本法及相应的刑法条例,对违法行为施行非常严厉的惩罚,然而买卖儿童和妇女的活动却仍然是个司空见惯的现象。而中国社会则对这种行为通常表现出极大的宽容,这里有贫穷、疾病等原因,但民不举官不究,政府执法效率低下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当然,孟有田并不是寄希望于改变当时政府的执法力度,可他知道这种买卖妇女的行为是非法的,这就给了他解决事情的基础。他只须去想如何对付这种民间的陋习,以及流氓地痞的无理纠缠就行了。

“等回到家,你去告诉英子,把脑袋后面那个圆丢丢的盘髻头打开,梳起辫子来。”孟有田思索着说道:“口口声声骂人家骗娶,那就作不得数,还留着那个头,不是自己承认是丁家的人?这脑子,真不知道是咋想的。”

“可,可英子是拜过堂的呀!”阿秀一下子还不适应孟有田的思路和想法。

“拜过堂?人都死了好几天了,她和鬼拜堂啊?”孟有田冷哼了一声。

阿秀半天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才继续问道:“然后呢,梳成辫子就行啦?”

“那只是第一步。”孟有田的思路开始顺畅了起来,“最好的法子就是给英子找个人家,再拜次堂,和丁家再无瓜葛。丁家要是再来取闹,咱们也有理有据,刀来枪挡,言来语去,也落不了下风。当然,村子里得组织帮人,地痞流氓的来强抢,也能对付几下。”

孟有田不是瞎说骗人,作为农技人员,他经常要到乡下农村指导,便看见过有人养狼的。好奇心驱使,他与养狼人进行过攀谈,多少了解一些养狼的知识。

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它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是在狼妈妈的严格保护下,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经过负责的狼妈妈的筛选、过滤和引导。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它也能认出儿时的亲人。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能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

阿秀还是不放心,嘟着个嘴,小声说个不停,劝孟有田放弃养狼计划。

孟有田全当耳旁风,可转念一想,还有个小问题需要解决。他停下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阿秀。

阿秀眨了眨眼睛,躲闪着孟有田的目光,低下了头。

“阿秀啊,你说过的那句话还记不记得呀?”孟有田象个怪叔叔引诱小女孩,和声问道。

阿秀用脚在地下蹭着,讷讷地说道:“是那句‘你咋的都行’吗?”

“记性真好。”孟有田夸了一句,继续循循善诱道:“那你准备反悔不?”

阿秀犹豫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

“好,言出必行,真是个好姑娘。”孟有田露出了狡猾的笑意,说道:“那你就得听我的话,我说咋的就咋的。”

阿秀抬头看了孟有田一眼,很勉强地点了点头。

“咱们回去后,你就说这是我捡的小狗,绝对,绝对不能说是小狼崽。”孟有田加重了语气,伸手搭在阿秀肩上,“抬头,跟我说,这是一只小狗。”

阿秀苦着脸慢慢抬起头,吭吭哧哧地说道:“这,这是小狗,你捡的小狗。”

“好姑娘,我喜欢。”孟有田开心地笑着,用力拍了拍阿秀的肩膀,“走,咱们回家,明天,不,后天带你和嫚儿去镇上赶集,买年货,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什么。”

阿秀有些哭笑不得,嘟囔道:“教俺说谎,还,还这么高兴。”

“善意的谎言,善意,懂不?”孟有田扬了扬下巴,叮嘱道:“可别说漏了,路上自己多念叨几遍,这是小狗,这是小狗。”

“这是小狗,这是小狗,这是狼羔子。”阿秀突然来了个恶作剧,孟有田刚转过头,她又笑着跳开了。

这就是不一样的孟有田,他的思路,他和行为,在不知不觉影响着身边的人。连阿秀这样的姑娘,都忍不住和他开起了玩笑。同样,因为他少有当时人们的观念,特别是和女孩子的说话和动作,显得随意。这显然是来自于后世的习惯,对他有点意思的女孩子,很容易产生别样的感觉,但孟有田却并未意识到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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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太阳,光明应该就在前方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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