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从我住的城中村开车去世纪城叠春苑,路上有点堵车,到叠春苑已经是30分钟以后了,凌溪和另外一个男子站在小区门口等着了,男子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鼻梁上还有一个眼镜。

我停好车下来,凌溪抱怨道:“你怎么才来呢?我都等你半天了。”

“早高峰有点堵车。”

“算了、算了!”凌溪催促我说道:“上车说吧,我化个妆都比你快,让我说你点什么好?对了,给你介绍一下,我们云舞的首席律师,姓孙。”

“您好、您好!”我掏出烟地上前说道:“麻烦您了。”

孙律师客气的推开我的手说道:“不会吸烟,别客气了,咱们先去派出所吧,具体什么情况在车上你在和我说一遍。”

凌溪自己拉开后排的车门,坐在了第二排,孙律师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我一边开车一边把所有的情况都和孙律师说了一遍,孙律师这个人听的很认真,而且还拿着纸和笔在做记录,我说完之后,他还在手机上找到了小师妹发的那篇帖子。

“怎么样?”坐在后排的凌溪问道:“我们现在到派出所能领出来人么?”

孙律师没有给出肯定的回答,而是模棱两可的说道:“我需要到派出所和民警沟通一下,看一看她被捕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真的是因为这一片帖子,那应该没问题。”

我深深的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活得很悲哀,要钱没钱要人脉没人脉的……

半个小时之后,我们来到了辖区派出所,停好车下车,走进派出所就看到王胖子正在和值班的民警哭诉,要见小师妹,站在王胖子身边的一个男子和我父亲的年龄差不多,这正是小师妹的父亲。

值班民警也很无奈,告诉王胖子苏晓雨是所长亲自交代过的,不允许任何人见,要等做了笔录调查才可以,苏晓雨的父亲“噗通”就跪在了地上,哭着说道:“同志啊,求求你了,我女儿从小到大品学兼优,从来没有犯过什么错啊,她是个好孩子啊,你们能不能让我见上一面,她到底做错了什么,我批评教育她还不行么?求求你们了……”

值班的民警冷漠的说道:“不行!说不行就不行,你求我也没用。”

就在这时,孙律师走上前用一种质问的语气对值班民警开口说道:“是谁允许你们无理由关押合法公民的?”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孙律师的身上。

我走上前扶起小师妹的父亲,凌溪递上前纸巾,对小师妹的父亲说道:“伯伯您别担心,我们这就接晓雨出去。”

“你谁啊?”值班的民警坐不住了,看着孙律师问道:“派出所抓人还得通知你还是怎么着?”

孙律师看着值班的民警不卑不亢的说道:“派出所没有权力决定扣留私自合法公民,只有县级以上公丨安丨机关才有权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拘留。派出所可以依法传唤,传唤的期限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苏晓雨已经被你们扣留超过八小时,作为合法公民,我们有权力知情苏晓雨为什么被扣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丨安丨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民警擦汗狡辩道:“这不是还没到24小时的么?”

孙律师看着擦汗的民警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丨安丨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很明显,现在你们已经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嫌疑人的作息时间产生了影响,我作为嫌疑人的律师,有权见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

说到这,值班民警彻底慌了,没想到来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律师,而且开口闭口的就是各种法律法规,他一个这民警都不如律师懂法,脸上的汗珠开始往下流淌,抬起手擦汗说道:“我们所长安排逮捕的……”

孙律师打断民警的话说道:“我要求见你们所长。”说

“谁要见我?”辖区派出所的所长挺着肚子走进来,特别嚣张的问道:“找我什么事?”

孙律师从自己的包里拿出证件出示给派出所所长,亮明身份之后说道:“我要求知晓苏晓雨为什么被深夜从家中传唤到这里一整夜,我要求见我的当事人。”

所长看到律师证愣了一下,又看了看苏晓雨的父亲,苏晓雨的父亲就是个普通的工人,看起来老实巴交的,看完之后他又把目光投向孙律师,伸出手说道:“把你的证件给我看一下,是不是冒充的?”

孙律师再次拿出自己的证件递上去,胖肚子所长拿在手里看了好半天,似乎是想确定这是一个伪造的证件,然而真的就是真的,看到这一幕他的眼神有点慌了,把证件还给孙律师说道:“苏晓雨涉嫌侮辱、诽谤他人,我们对他进行合法传唤。”

孙律师抬起右手,扭了扭自己胸前的领带,看着派出所所长说道:“传唤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丨安丨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请出示你们的传唤证!”

顿时,所长的表情有点不自然了,看着孙律师问道:“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孙律师很淡定的说道:“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我有权利要求你出示传唤证,同时我怀疑你们没有按照法律流程办事,说严重点就是非法囚禁我的当事人。”

所长有点不高兴了,狡辩说道:“我现在怀疑你是假冒的律师,信不信我把你也抓起来关个24小时?”

孙律师左右看了看,对所长说道:“你们这里有监控视频,如果你不按照法律流程来办事,我有权举报你,监控把这里拍的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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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里的小姐姐,你还好么?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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