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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得太晚了。”二哥一边说,一边扣动了扳机。

防鲨枪发出“噗”的一声闷响,内部激射出的高压气体,将尖刺“推”出枪管,直接射入了客人的体内。

客人被尖刺击中,应声而倒。摩托车倾倒在一旁,发出“突突突”的声音,车轮不住地空转。

二哥很高兴:“我又干掉了‘五大佬’中的一个。”

五妹却很谨慎,刚才在跟对方对话的过程中,她觉得这个人跟之前遇到过的对手都不大一样。

她警告道:“别大意,这家伙可能还没死。”

二哥大大咧咧地说:“我会检查他的尸体,如果他还没死,我会上去再补一枪……咦?!他起来了!”

客人慢吞吞地从地上坐了起来。那根银色的尖刺就插在他心口的位置上,半截已经深入其中,他却好像没事人一样。

尖刺被他拿了出来,他把玩着手里的尖刺,称赞道:“一般这种飞镖是用铝合金制作,而你这飞镖是用钛合金而不是铝合金……是航空材料级别的钛合金吗?难怪又快又狠,我都没机会躲开。”

二哥果断地再次装填,再次射击。

“噗!”这次尖刺准确地命中了客人眉心的位置……不过由于他头盔上有面罩,无法确认是否命中了眉心。但尖刺深入面罩的长度肯定有三寸以上。

达到了这个深度,肯定已经伤到了大脑,估计离死亡不远了。

客人再次重重地倒地。

二哥稍微松了口气。

但不到三秒钟,他就又紧张了起来。

因为客人再次站了起来。

“打得都是要害啊……”客人感叹道:“你看,我打枪的时候就从来打不了这么准,所以我就退而求其次,只当脑力工作者,尽可能不跟别人正面起冲突,打架不是我的强项。”

他用力把头上的尖刺拔了出来,跟之前那根尖刺一起扔给五妹:“这是你们的飞镖,还给你们吧。另外,能不能让我走?反正你们弄不死我的。”

五妹的手中本来已经抓着把手枪,但看到对方这种怪异的生命力之后,她打消了偷袭的主意。

“好吧,你过去吧。”她把路让了出来。

“谢谢,后会有期。”客人扶起自己的摩托车,上车之后,慢腾腾地开走了。

在他远去之后,又有几个人从草丛里钻了出来。

他们关切地问二哥:“你没事吧?”“刚才那几根刺是怎么回事?为啥弄不死他?”

二哥的脸涨红了:“我也不知道啊!你们也看到了,他的要害都被我打穿了,但就是弄不死他。”

一个光头大汉说:“他还没有跑远,要不要我用rpg试试看?”

五妹摇了摇头:“算了,三哥,说不定还是打不死……如果真打不死,对方反过来要杀我们的话,他凭借那么强的生命力,我们几个就算把弹药都用光,也挡不住他的啊。”

二哥点头道:“是啊。现在我觉得,‘五大佬’并不像我们之前想象的那么好对付。之前那俩可能真因为是酒囊饭袋,另外身边也没跟着大部队,才会那么容易被咱们干掉。可这机器人……大概真是个机器人吧,反正我看不出任何能干掉他的可能性。”

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说:“听说这小子早年间遭遇车祸,身体落下了残疾,所以他花大钱给自己安装了义肢。装了义肢之后,虽说不如人体那么灵活,但给了他很好的抗击打能力和破坏能力……他开始沉迷于这个,甚至把身体的更多部分改装为机械,最终变成了一个怪物。”

五妹吓得一哆嗦:“臭老四,下次你要早点儿把这种情报告诉我,我特么刚才站在大路中间要拦截他的车,幸亏是他主动停下来了,要不然,他从我身上碾过去我都没辙!”

老四赔笑道:“我还以为你魅力特别大,大到连机器人都会被你魅惑。”

五妹怒道:“少在老娘这里拍马屁!下回再碰上这种货,你自己去,老娘可不敢上了!”

老三转向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男人:“大哥,你怎么看?”

山羊胡望着已经变成了一个小黑点的摩托车,摇了摇头,说:“我们应该尽量不要与这种家伙交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对方的底太深,深到完全看不到,我们没有必胜的把握,就不要跟他交手。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以试试暗算。比如远距离使用反坦克导弹来炸他,但现在,他对我们已经明显提防,我们还是先不要来招惹他了。真惹毛了他的话,恐怕不好收场。”

五妹说:“现在不早了,我们先回去吧,休息一个晚上,看看那个叫唐宋明的小子搞得怎么样了。”

老四笑道:“就那小子?恐怕根本不知道怎么突入老者的庄园吧……就连我的无人机都被打下来了,就更不用说他了。”

他话音未落,五个人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同时震动了起来。

五个人面面相觑。他们同时掏出手机来一看,只见上面有一条信息提示——

“黑市暗网快讯:‘五大佬’之一的老者已死。杀人者,唐宋明。”

时间往回拨三个钟头。那个时候,老者还没有死。

“胡、黄、白、柳、灰”五个人,如今只剩下仨了。一想到这个,他就会紧张,他一紧张,就会想吃东西。

他面前的桌上摊着几大堆食物——他很喜欢把食物码成堆来此。因此他的私人厨师每次都要给他切数斤食物做为一次的量。

厨子是东北人,做的肉肠类食品是一绝,第一堆肉就是他制作的“茶肠”,这种食物最早是过去有饮茶习惯的东欧、中欧人在喝茶时配面包吃的嫩.肉肠,德国人称其为teewurst,俄国人称其为чайнаяколбаса,老哈尔滨人叫“茶伊那”。传统茶肠比较嫩,可以像鹅肝酱般抹在面包上,而如今国内电商、超市内卖的茶肠都是硬邦邦的肉肠,口感跟原始的口感不一样了。厨子把茶肠跟一些切得很细的章丘大葱的葱白丝摆在一起,在葱香的刺激之下,食欲更强。

第二道菜是一堆“里道斯”,这东西又被称为литовскиеколбаса,立陶宛肠,学名即“烟熏红肠”,口味偏咸,在国内非常有名。盘子里还有一些“色拉米”,切薄了之后端了上来。“色拉米”也就是“意大连斯”也叫итальянскиесалями,属于熟成发酵类的肉肠,口味略酸,部分东南沿海地区的人不大习惯这种口感,但吃惯了东北酸菜的话,对其就会非常适应。为了调剂口感,厨子在这盘子里洒了些椒盐。

厨子最后端上来的是一盘“卢布肠”,рубленыйколбаса,意思是剁碎的(肉)。

老者吃得满面红光,还是吃得不过瘾,又让厨子给做了一堆“炸鹿尾yǐ儿”。这是一道老东北菜,原本是用关东马鹿,或是梅花鹿的尾巴来切片油煎制作,这些鹿尾巴的里头其实是一兜血。制作这菜有用血补血的意思,但清朝灭亡了之后,旗人也就吃不起真鹿尾了,便有人改良了这道菜,用肠衣灌猪肝肉泥来制作。油炸的话就是炸鹿尾,蒸的话就是蒸鹿尾。再到近现代,很多厨子甚至连猪肝也不用了,直接用肠衣灌淀粉,完了之后切片油煎。最近这些年,连肠衣都不用了,直接炸,名字也改了,就是俗称的“炸灌肠”。老者这私人厨师手里还有两下子,加上老者这里任何食材都不缺,做出来的炸鹿尾非常分量足。但做一道菜,要杀四五头鹿,只用鹿尾巴,其余鹿肉鹿骨,也不用留着做鹿肉肠,而是直接喂狗用。端的是非常奢侈。远非一般吃货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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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谜局第6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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