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们平素训练了上千次,才达成的默契。每个人都早就将动作幅度和出矛角度,变成了本能。临阵时根本不用想如何做,凭着直觉就可清楚第展示。
“刷!”第二排,又是三百杆长矛,末端触地,矛锋在高出第一排两寸位置,组成第二条死亡直线。
正在奋力前冲刺的探马赤军,没想到对手竟然拿克制骑兵的招数来应付他们,冲击的速度猛然一滞。
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的血肉之躯去硬撞矛锋,特别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即便是英勇绝伦的探马赤军也不愿意。
“咚!”根本不会给对手太长反应时间,第三排的淮安战兵,也蹲了下去。这是一整排的刀盾兵,手中的木盾有大半个人高,重重第戳在地上,立刻组成了一堵整齐的木墙。
然而,这道木墙的作用,却不光是为了阻挡羽箭。就在探马赤军急着调整战术之时,第四排的淮安士兵,将扛在肩膀上的大抬枪,架在了前排的盾墙上。
只有区区一百杆,但枪管,却像成年人的手臂一样粗细。跳动的火星,迅速点燃了药锅里的火药。“轰——!”白烟弥漫,数万颗筷子头大小的铅弹,从枪口喷了出去,直扑对面的探马赤军。
探马赤军的方阵正面,猛地打了哆嗦,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裂开了上百道血淋淋的缺口。每个缺口处,至少都有两三人倒地。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窟窿眼,又红又热的血浆,顺着铠甲上被打出来的窟窿眼,喷泉般四下飞溅。
“嘀嘀嘀嘀嘀——!”唢呐声再度响起,依旧短促而激越。第四排的淮安士兵,迅速将笨重的抬枪扛上肩膀,倒退着向后。第五排士兵与他们相对而行,将三百杆火绳枪,再度架到了盾墙上。
“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
十步不到的距离,即便是滑膛枪,也很难射失去目标。
当爆豆子般的枪声结束,整个探马赤军方阵正面深入半丈深的位置,已经找不到站立的人。倒在血泊中的将士要么已经气绝,要么手捂着伤口,翻滚哀嚎,声音惨得令人两股战战。而方阵后排的弓箭手们,刚刚将第二支破甲锥搭上弓弦。已经发酸的手臂颤抖得像风中的芦柴棒。
“嗖——!嗖——!嗖——!”第六排,也是最后一排淮安士兵上前,冒着被破甲锥射中的风险,扬起粗壮的胳膊,将三百余颗手雷丢向了探马赤军。
这是用玻璃粉和硫磺作为引火栓的拉弦式手雷,击发概率,比最初的点火式手雷高出了至少两成。三百颗手雷,竟然有两百二十余颗落地之后立刻炸开。用大团大团的黑色烟雾,将探马赤军的方阵彻底笼罩。
“嘀嘀嘀,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唢呐声再度响起,第四军副指挥使陈德鼓足力气,脖子和面孔因为激动而红得宛若涂朱。
“吱——!”战兵团长屠小弟,则以一声尖利的铜哨子声作为回应。随即,快速站了起来,将手中长矛笔直地指向了正前方。同时,他再度行使自己的临阵指挥权,奋力吹响进攻节拍,“吱——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第一排,第二排战兵,一层接一层起立。两排长矛,伴着单调而又亲切的铜哨子声,缓缓向前推进。遇到直立的人,平推过去,将其犁成一堆堆碎肉。遇到直立的战马,也平推过去,不做丝毫停顿。
黑色的硝烟迅速被风吹散,契丹人的方阵,抢在硝烟被吹散之前,土崩瓦解。五千大军,竟然有一千余人永远倒在了阵地上。另外三千余,则彻底失去了与对手交战的勇气,丢下长矛、盾牌、角弓、弩箭和钢刀,四散奔逃。
“站住,站住,全都给我站住。他们火铳里已经没弹丸了,他们需要装填!”作为整个方阵中仅有的几个清醒者之一,探马赤军万户萧延昭手持一把钢刀,冲着溃败的士卒四下乱砍。
他的亲兵卫队,则紧紧簇拥在身侧,试图追随主将一道力挽狂澜。乱哄哄的人流中,这一小簇异类实在过于醒目。跟在淮安军战旗下的长史宋克迅速发现了他们,毫不犹豫第举起了因为装填缓慢而一直没机会发挥作用的线膛枪,隔着四十步远,缓缓扣动扳机。
“呯——!”
正在试图重整队伍的探马赤军萧延昭,应声而倒。
第六十章雪崩(上)
“过瘾!”第四军长史宋克将线膛枪一收,回头抛给紧跟过来的讲武堂学生。然后顺手从对方怀里抢过另外一杆装填完毕的神机铳,熟练地架上肩膀,寻找下一个目标。
线膛枪的射程和准头虽然都远超滑膛枪,但过于复杂的装填流程,却使得它变得有些鸡肋。因此,目前最好的使用办法,就是让射击和装填分开,给一名射手配备三名以上装填手。用人员数量来弥补装填速度方面的不足。
视野里,又出现了一个探马赤军千夫长的身影。大约四十多岁的年纪,身材生得极为魁梧。出于某种身为将领的自尊,他正试图将身边的溃兵集结起来,尽量有秩序的脱离战场。只是,这个努力注定是徒劳,先前那绵绵不断的火器攻击,已经令大多数探马赤军都吓破了胆子。他们宁可在逃命中被人追上捅死,也不愿意再做毫无希望的挣扎。
“呯!”宋克果断地扣动了扳机。六十步,以往在这个距离上,用弓箭他都能百发百中,更何况换了稳定性远比弓箭要强的神机铳?滚烫的子丨弹丨,迅速在探马赤军千户的前胸口钻出了一个巨大的血洞,周围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聚集起来数名契丹老兵,顿时做鸟兽散。
“长史,换枪!”一名身材胖胖的学生,将自己的神机铳交给宋克。然后满脸堆笑里拿走已经发射过的枪支,半蹲在地上开始装填。
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崇拜英雄的时候。而文武双全,又豪气干云的宋长史,在许多讲武堂学生眼里,就是自己来要追赶的目标。受推崇程度,远超过其他没怎么读过书,完全凭着血勇和资历熬出头的将领。亦远超过那些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淮安军,本身却手无缚鸡之力的高级参谋。
曾经破家募兵反元,失败后又流亡江湖的宋克,内心深处里依旧藏着极其浓重的侠客情节。对学子们的崇拜,显然非常受用。先给了小胖子一个嘉许的微笑,然后将神机铳架上肩膀,缓缓左右移动。
第三个被他发现的目光是一名骑着马的络腮胡子,不肯依靠坐骑的速度独自逃命,反而高举起一把弯刀比比划划。宋克迅速将枪口对准他的胸膛,手指稳稳地压住扳机。“呯——!”络腮胡子头一歪,坠马而亡。
“长史,给!”又一把装填好的神机铳主动送到面前,宋克开心地还以微笑。然后端稳枪身,寻找下一名不甘心接受失败的对手。
“右边,右边七十步。长史,右边七十步有个不怕死的!”耳畔传来急切的提醒,他遵照学子的指示快速转动枪口。是一名射雕手,正凭着娴熟的射艺,为撤往他那个方向的其他探马赤军提供掩护。脚下插着一排破甲锥,每一次俯身的瞬间,都能迅速将其中一支搭上弓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