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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有德说得没错,能将十几艘战舰操纵得如此整齐划一的,绝对不可能是一群从没出过海的新丁。而以每艘船需要四十名水手算,十五艘战舰,至少就得六百名水手来驾驭。六百余名海上行船的行家老手,仓促之间,怎么可能招募得来?除非,除非他朱重九在半年之前,就已经打算组建一支海上力量,从那时起,就开始为现在打根基。而那时,淮安军不过刚刚占据了扬州,朱重九正被六十万灾民逼得焦头烂额。

半年前,刚刚夺下扬州城没几天,就已经开始准备组建海上力量。甚至在半年之前,淮安军就已经开始谋划,跨过北沙和灵山之间数百里水面,直捣胶州。还有可能,早在半年之前,朱重九已经谋划过,从淮安出发,借水路扑向千里之外的直沽,进而逼迫大都。天哪,这是何等长远的眼光?换了别人,恐怕想都不敢去想!

“还有这甲板上的弟兄们。丁兄,你在别处,看过如此守规矩的弟兄么?”傅友德却意犹未尽,继续充满钦佩地问道。

甲板上已经陆续有人上来放风,都是昨天半夜登船的淮安军将士。然而,他们却不是乱哄哄的东一簇,西一波,四下闲逛。而是严格遵照几个水手小头目的指引,很均匀地分布在两层甲板的各个方向上。如此一来,船只的平衡就很容易得到保证。再多的人从内舱里走出来,都不会给船老大和水手们带来麻烦。

拜徐淮各地经常闹水灾所赐,将士们都不怎么晕船。所以到了甲板上之后,就纷纷站直了身躯,扶着护栏,四下观赏风景。而天空中,此刻南风却突然加大了数分。吹得风帆全部鼓了起来,推着战舰切开碧蓝色的水面,上下起伏,鳞爪飞扬。

在南风的帮助之下,战舰行得极快。没等太阳走到天空正中央,郁州岛已经出现在前方的水面上。早有占据了此岛的红巾军将士,准备好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待舰队一落锚,就划着木筏,将吃食和茶汤送了过来。

吃完了午饭,战舰先朝东北方航行了一个时辰左右,然后掉头奔向正北。四周已经都看不到岸,只有望楼里的瞭望手,通过长长的望远镜,还能找到一些小山或者露出水面的礁石为参照物,不断用旗帜和号角与舵手联络,矫正航向。当太阳坠入西侧的云层之后,瞭望手们也停止了工作。整个舰队就像彻底迷失了般,在薄暮中继续默默地高速驰骋。除了舰长和舵手之外,谁也不清楚他们到底在朝哪个方向走,目的地还有多远。

晚餐是半条咸鱼和一大碗占城白米,从将军到士兵,每个人都一样。与当地产的稻米相比,这种从海上长途贩运过来的占城米,味道差了不是一点半点儿。但是丁德兴却没心思计较米质的好坏。坐在分配给高级将领的单间中,用手指头捅了捅凑过来一起吃饭的傅友德,低声询问,“咱们差不多快到了吧?以这种走法,从雷州走到胶州,恐怕也用不了几天!”

“不清楚!”因为前一段时间受到过冷遇的缘故,傅友德对咸鱼和糙米,倒是吃得津津有味。快速把嘴里的饭菜咽下去,低声回应,“不过肯定丢不了,我听说,朱总管这边造过一种叫做指南针的东西,安装在四分仪上,在配上千里眼,可以根据星星直接确定船只所处的位置!”(注1)

第二十二章收心

“我倒不是担心迷失方向,我是担心,担心岸上到时候接应不及时!”丁德兴脸色微微发红,讪讪地解释。“朱总管派去提前一步登岸的,据说是几个蒙古人。他们虽然说早已跟蒙元朝廷那边没什么瓜葛,但,但毕竟非我族类!”

“蒙古人里头,也有很多有情有义的英雄豪杰。汉人里边,也不缺李思齐那样的坏种!”傅友德笑了笑,非常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最初占山为王时,他也是恨极了一直骑在大伙头上作威作福的蒙古人。而这五六年于绿林和红巾军中打了无数个滚下来,他却发现,人的善恶根本不能简单的以族群来划分。像朱重九麾下的阿斯兰、俞通海这种,虽然身为异族,但是只要要你拿他们当兄弟,他们也会将肠子掏给你,根本不在乎什么一等四等。而像卷了徐州军火炮叛逃到朝廷那边的李思齐,则是放着好好的红巾大将不做,宁愿去给蒙古老爷当狗,令人根本无法将其视为同类。

不过这其中到底是什么道理,傅友德自己也想不清楚。总觉得这些事情,用一句“良臣择主而侍”根本解释不清楚。可除了这种似是而非的论调之外,其他说法与他自己看到的事实相差更远,更无法说明身边正发生着的一切。

“朱总管是个英雄!”丁德兴想了想,忽然从嘴里又冒出了一句。

“至少,傅某还没见过比他更有本事,有胸襟的!”对此,傅友德倒是非常同意,点点头,笑着附和。

二人是前后脚加入的淮安军,彼此之间本能地就有一种亲近感。在看许多问题时,观点也非常相似。因此谈谈说话,倒也不觉烦闷。正聊得热闹时,舱外忽然传来轻轻的叩门声。丁德兴赶紧起身将门拉开,正露出徐洪三憨厚的笑脸。

“丁将军,末将奉大总管命,给您送铠甲来了。您赶紧试试合不合身。”一边捧着个木托盘往里走,徐洪三一边笑着解释。目光无意中扫到傅友德,又冲后者拱了下手,继续笑着说道:“还有您的,傅将军,您的铠甲也末将让人一起也带过来了。正准备给将军送完之后,就立刻给您送过去。要不,末将干脆直接给您拿过来算了!”

“多谢徐将军!”傅友德客客气气地还了个礼,大声答允。

都是军中男儿,倒也没那么多讲究。徐洪三冲门外打了个招呼,很快,便有人将傅友德的铠甲也送进了船舱。但是,当二人伸手掀开托盘上的遮盖时,却立刻被眼前的事物给吓了一跳。愣了愣,手掌瞬间就僵在了半空当中。

金丝甲,传说中的金丝软甲!完全由一根一根棉线般粗细的金属丝编织而成,胸口和小腹等处,还单独覆盖了几片精钢护板,将要害部位遮得密不透风。更难得的是,无论是编织铠甲的金丝,还是保护要害的精钢护板,居然全都呈乌云般颜色。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穿在身上,都不会有星点儿反光。一旦混入人群,就很难被敌军的神箭手分辨出来。

拜淮扬工坊越来越庞大的规模所赐,如今全身板甲在东路红巾当中已经不算太新鲜。像傅友德和丁德兴这种曾经身居显赫位置的勇将,几乎每人都曾装备过一套。但传闻中西域那边能工巧匠所制,兼具防护力和灵活性的金丝软甲,却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谁也无法估量它的价值。

“是咱们淮扬大匠院刚刚开发出来的,全军上下目前只有十套。大总管说你们两个都是初来乍到,怕战场上有闪失。就命末将专门送了两套过来!”唯恐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不够激动,徐洪三笑了笑,不动声色地补充。

“这,这,丁某何德何能,敢,敢蒙大总管如此厚爱!”当即,丁德兴就觉得心里发烫,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无论眼前的软甲是用乌金所编也好,顽铁所织也罢。编织这样一套全身甲,恐怕至少要数十丈细线。而将一块块铁锭打造成线,得花多少人工?多少时日?说是铁杵磨针也不为过!所以传说中的金丝甲,几乎每一件都价值连城。马上就要将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穿在身上,让丁某人的肩膀和心脏,如何不觉得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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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像人一样活着!第4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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