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宁哲叹气道:“可是仅有一方突破,这事没有意义的啊,因为就算你们冲进了东山岭腹地,他们也可以抽调兵力围剿你们,除非咱们可以想办法消灭他们的守军,否则一旦陷入混战,会快就得被打出去。”

就在这时,胡逸涵的侍卫走到旁边,把卫星电话递了过去:“长官,别动队的林豹请求与您通话。”

胡逸涵接过电话按下了接听:“我是胡逸涵。”

林豹直截了当的说道:“涵哥,我这边有进入东山岭的办法了。”

胡逸涵精神一振:“什么情况?”

“我的队伍里,有一个叫做马大嘴的土匪,始终在为我们提供向导服务,但是三天前他感染了风寒,一直在发高烧,刚刚他醒过来了,对我说他知道一条进入东山岭的道路。”

林豹清楚前线战事紧急,语速很快的说道:“马大嘴说他知道一条位于万仞岩的小路,可以让人进入东山岭,不过这条路的地形很复杂,又是爬坡又是钻洞的,大部队肯定是过不去,但是挑选一些精锐,还是有可能通行的,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有没有用,但听说之后,还是觉得应该先汇报上来。”

“这样,你马上带这个向导来东山岭前线,直接乘车来。”胡逸涵结束与林豹的通话之后,拿起了步话机的耳麦戴好:“阿哲,我这里接到了一个情报,别动队的向导知道一条位于万仞岩小路,可以让小股部队进入东山岭。”

“这是好事。”宁哲思考了一下:“直接让林豹带那个向导来万仞岩见我,我亲自带队潜入东山岭,对东山匪帮的高层进行刺杀,打乱他们的部署!”

胡逸涵有些不放心:“这样风险是不是太大了?”

宁哲洒脱的回应道:“风险和收益也是成正比的,现在河东联军节节败退,已经军心不稳,咱们如果可以把匪帮的首脑干掉,有很大概率取得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就算干不掉,也能干扰他们的思维,把水搅浑!”

胡逸涵思考了一下,最终还是同意了:“咱们的队伍里,你和林豹的能力确实要强于别人,由你们进行刺杀,成功的概率很大,他们距离东山岭有四十公里,我已经派车送他们过来了,预计一小时内就可以到达你所在的位置。”

一个半小时后,宁哲和林豹率领一个十人小组,乘坐一台卡车赶到了位于万仞岩东侧的一处山谷,这条山谷内部的地形也跟万仞岩一样,全都是一块一块的风化岩,两侧的山壁上窄下宽,根本不可能攀爬。

山谷里的风化岩高低落差很大,地面的缝隙,最浅也得有二十米,一旦出现坍塌,神仙也跑不掉。

马大嘴站在宁哲身边说道:“长官,这里就是我说的那条小路,过了这个山谷,前面有一条小路可以避开东山岭的防御线,不过这山谷里的石头风化严重,稍微受到一些重力就会出现坍塌,很少有人会来这个地方。”

宁哲在峡谷面前观察了一下地形,对林豹开口道:“去把咱们那几台卡车拆了,车门、风挡玻璃,还有卡车后面的箱板全都拆下来。”

营长按照宁哲的说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宁哲需要的东西拿了过来,宁哲将车门漆面一侧贴在地上,向前推了一下,然后踩上去把车的箱板拖过去摆在了前面,随后又转身开始拖着车门向前移动。

通过这种均匀受力的方式,宁哲很快利用车辆的零件搭建了一条路出来,林豹弄清楚宁哲的意图之后,也开始上去帮忙,一行人利用这种方式,开始在剑拔弩张的氛围下,化作一柄尖刀,直刺河东帮的心脏。

宁哲通过在车上拆解下来的零件,开始率领林豹和别动队员们在山谷内行进。

通过宁哲的办法,一伙人很快通过了前方的峡谷,赶到了另外一侧。

他们前面是两座巨大的山峰,中间有一道仅有一人宽的缝隙,里面黑漆漆的一片,连阳光都照不进去。

“长官,这里就是咱们要走的道路了。”马大腿向里面指了一下:“这条路走到尽头,有一个山洞,只能爬着通行,这条路很难走,但是走到尽头以后,就算进入了东山岭的腹地。”

宁哲听说他们需要匍匐前进,将刀抽出来放在了袖口里:“时间紧迫,带路吧。”

与此同时,东山岭的后山方向烟尘滚滚,一辆被十几台刺猬车和四台皮卡、十台军用卡车护送的陆地堡垒,轰鸣着赶到了后山的入口。

“砰!”

一声枪响在前方的山坡上传出,子丨弹丨打在车队前方的开阔地上,溅起了一道烟柱。

“哒哒哒哒!”

陆地堡垒甲板上,一名壮如熊罴的汉子手持步枪,对着前方的山坡上连续扫射:“妈了个巴子!哪个不开眼的东西在开枪?四爷的车队都敢拦,活腻了?!”

“呼啦啦!”

枪声一响,哨卡两侧顿时冲出来了一批土匪,手持枪械指向了车队,带队的土匪喊道:“所有人武器朝天,任何对峙的举动,都将会被视为攻击行为!”

壮汉怒视着下面的带头土匪:“他娘的!我是陈白虎!你不认识老子吗?”

下面的土匪头目冷声道:“上面有命令,我们就得照办,今天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陈白虎枪口下压,指向了那名土匪:“我艹你大爷的!你是真想死啊!”

“哗啦!”

周边的土匪看见陈白虎的动作,全都把枪口给抬了起来。

“住手!”

就在双方剑拔弩张的时候,陈白虎的身后忽然传出了一道女声,而后相宽的养女相云汐迈步走了出来。

相云汐今年二十出头,身材高挑,穿着一件纯白色的斗篷。

风声鼓荡,相云汐的斗篷也被风吹了起来,露出了隐藏在下面的脸颊。

她的脸上不施粉黛,五官十分清秀,并没有小家碧玉的感觉,带着一股若有似无的英气。

虽是女儿身,但是相云汐却剪着一个囚头,头皮上只有薄薄的一层青茬。

前线的战士们留这种头型,是为了在头皮受伤的时候便于救治,但是以相云汐的身份,身边都是会配备医疗队的,自然也就不会是因为这个原因。

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相宽。

她知道相宽一直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继承人,把河东帮交给弟弟相臻。

可惜的是,相臻天性温和懦弱,显得与匪帮格格不入,反倒是相云汐手段狠毒,九岁的时候,手里就沾了第一条人命。

时隔多年,相云汐已经搞不清楚自己这么狠辣的原因,究竟是天性如此,还是为了讨相宽欢心,亦或者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弟弟。

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相云汐的心早已经麻木了,她比男人更像男人,比土匪更像土匪。

相云汐的一句话,打破了现场的剑拔弩张,她迈步走到陆地堡垒前方,对着下面拦路的土匪说道:“小三子,你是不认识我的车吗?为什么连我也要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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