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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是看不见似的,像个冰冷的大石头,一动不动。

只不过这些骆驼的主人一个都不在。

先前他们明明是在吃完肉后,就来到这里靠着骆驼休息。

他们很是清楚,自己在厌结部落中不受待见,所以匆匆吃完肉之后,就很知趣的离开。

但现在却一个人都不见踪影……

“白慎!”

厌结语气低沉,背对着众人说道。

“嗯……”

白慎是最后到的。

本来他想趁着长兴和刘睿影都离开的档口,用他的铁拳,把蝴蝶的脑袋打碎。

蝴蝶毕竟是个外人,下死手也不算不得他对厌结部落出手。

如此狠辣,一个是因为脾气,最主要的是他不能容忍有这样一个威胁和挑衅的存在。

但不知为何。

也许是想起了方才刘睿影的剑贴他后颈上的冰凉触感并不怎么好,所以他放弃了这个念头……

“你的人,都去了哪里?”

厌结问道。

“我不知道。”

白慎摊了摊手说道。

他没有撒谎。

他的确是不知道。

先前的时间里,白慎从未离开过厌结和长兴的视线。

若是以常理来推测,厌结不知道的事情,白慎也定然不知道。

但这些骑着骆驼同他一起来的,都是白慎部落的战师。

每一个人都有徒手撕裂一匹马的巨力。

现在自己的马全部惨死,而白慎的骆驼们却好好地。

即使再有理智的人,也不会相信这是巧合。

就连刘睿影都觉得这是不是白慎特意设计好的,为的就是要激怒厌结。

唯有在暴怒的境况下,厌结才会暴露出破绽,这正是彻底打败他,击溃厌结部落,了断双方世世代仇怨的最好办法!

对于自己从未做过的事情,白慎是不会承认的。

况且眼前这局面,对他没有一丝好处。

打心眼儿里,白慎的确是希望厌结部落出个大乱子,能让他趁虚而入,若是能彻底解决,则是最好。

但做到这一步的前提是,他自己能够保证绝对的安全。

现在白慎一个人在厌结部落中,还被对方的战师们包围着,带来的部下全都不见踪影。

要是说错了话,说不定自己都没命回去。

不过白慎很熟悉厌结的作风,以及脾气秉性。

虽然互为仇人,但仇人有时候却比朋友更加了解彼此。

甚至朋友不知道的事,仇人都一清二楚,毕竟想要恨一个人。必须要足够的了解他,才能进而做到将之杀掉。

心里也会更加惦念。

若说朋友是想起来就会觉得温暖的人,那仇人便是无时无刻都在牵挂揪心着。

甚至都不希望对方死了。

因为那样的话,自己就不能报仇。

“你的人,你不知道?”

厌结再度问道。

语气中逼迫的成分已经极为明显。

“不知道!”

白慎说道。

厌结沉默了下来。

如此看,只有两种可能。

白慎真的不知道,和他知道了也不说。

但无论是这两种可能的哪一种,厌结都没有破开困局的办法。

他没法逼迫一个不知道的人说话,即使真的说了,也是瞎话。而这个人要是不想说,那就是杀了他,也不会松口。

这点骨气,厌结知道白慎是有的。

对于有骨气的人,逼迫根本没有任何用处。性命在他们眼里,无非是用来彰显自己骨气的工具罢了。

连性命都不在乎的人,更不用说用金钱去诱惑。

钱能买的来酒肉,能买的来和自己喝酒吃肉的朋友,但决计买不来骨气!

白慎的骨气也不是买来的。

是他在一步步的生死历练中迸发积累起来的,直到成为盟主。

现在的他,不但有骨气,还有面子。

或者说,面子也是骨气的一部分。

他可以丢面子,但绝不能没骨气。

面子可以日后再找补回来,骨气却不能。丢了一次,日后腰杆就再也站不直了。

白慎想了想,他这一辈子,只对司命弯过腰。

虽然心里很不服气,但大漠之上的六大部落,有谁不是如此?

当这样的事情成为习惯的时候,那就算不得丢人,而是规矩。

其实他很羡慕厌结,还带着嫉妒。

同时也掺杂着后悔……

白慎总觉得踏出这一步的,应该是自己才对,没想到却被厌结抢了先。

不论他日后怎么安抚部众。

是用酒肉还是刀锋。

厌结都是这部落中惟一的王。

再也不会有“司命”这样的人骑在他脑袋上,把盟主当做傀儡。

即使为了平和过度,也是由厌结立一个听话的心腹,把他当做司命。

但这个司命却是蹲在厌结脚下的,比他低了不止一等。

就和酒肆房顶上立着的酒招子一样。

看不看这招子,大家都知道酒肆是喝酒的去处。

但没有招子,总是有点怪异。

若是把挂招子的旗杆,每天砍断一点,让它渐渐矮下去。众人慢慢习惯了,这招子没有也就没有了,算不得什么。

循序渐进和突然为之是很不一样。

同样也能放在白慎身上。

他笃定厌结不会因为泄愤这样极为可笑的理由,突然杀了自己。

那样的话,他对整个漠南都无法交待。

步步蚕食,不但是最好的方法,也是最稳妥的。

想到这里,白慎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

他觉得这些马,都是厌结自己杀死的。

而他带来的人,自然也和这些马的命运一样。

白慎部落的战事,虽然都不是庸手,但这里毕竟是厌结部落的地盘。强龙不压地头蛇,厌结有无数种办法可以让他们消失。

说不定自己那些部下的尸体,现在正在某处黄沙下面渐渐被干燥,直至下场沙暴料临时,要是运气好,才能把他们吹出来,重见天日。

相比于打败一个部落,这些宝马再珍贵也不值一提。

兼并了白慎部落后,厌结部

落就会成为漠南绝对的霸主。日后纵横驰奔,无论是马还是骆驼,都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厌结就可以集合两个部落的力量,一点点的将其他四个部落吞并至自己麾下。

甚至不用他亲自出手。

一旦白慎部落沦为了厌结部落的附庸,其他那四个部落定然会闻风而降。臣服有的时候比占领更为有用,这些不落的战事,就会成为厌结的马前卒,替他继续攻伐,刀锋直指下危城中的世家们。

这个念头让白慎不寒而栗。

在他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打了个冷战时,厌结已经转过身来,双眼直勾勾的看着他。

“你发抖了。”

厌结说道。

白慎先是一愣,接着摇了摇头。

方才那一瞬,他的确是感觉到了从心底里升起的寒意。

可他并不知道自己当真打了个寒战。

发抖和打寒战不一样。

前者是懦夫的象征。

身为大漠之上的勇士,可以因为冷而打冷战,但绝对不能因为害怕而发抖。

勇士的定义便是勇猛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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