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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道:“侠义情结我以前浑身都是,现在已经所剩无几了。否则,我真可以把你带回诸神教总坛,找专人服侍你,让你舒舒服服地过完下半生。这样我就既不委屈,也不违心,还很好地实践了江湖上的侠义之道。”

叶欣脸上活泛起来,抱住我的胳膊摇了摇,笑道:“你想清楚了,你现在既不是教主也不是帮主,没人可以指使,今后的日常生活,你得亲自服侍我。起码在我的腿治好之前,你王大侠可能要受尽折磨。”

我在她额头的伤疤上亲了一口。那道疤痕,是当初在万方成的地下室里,我用剑误伤留下的。

我笑道:“我乐意。”

叶欣笑开了花,脸埋在我的臂弯里,呼出的气息温暖了我的整条胳膊。

过了一会,叶欣忽然抬头说道:“我有一事想不通。”

我奇道:“你这么机灵,还有什么事是你想不通的?”

叶欣:“你是怎么看破归无情原本与阿红是一对的?”

我说:“我猜的。我几天前解释过。一个女孩子孤身犯险,若不是为了爹妈,就是为了情郎。现在惟一不清楚的,是他们两个是何时何地认识的,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叶欣:“可是,可是,她陪万方成睡觉又怎么回事?为了情郎,牺牲身体,是很难回头的。”

我叹道:“那是个假象。为了掩人耳目。”

叶欣不服:“不可能。她常在万方成的睡房里出入,万方客栈乃至秀水镇上许多人都知道。我看她是掩耳盗铃吧?”

我说:“万方成是个太监。所以他跟阿红在一起是个假象。”

叶欣一时没反应过来:“太监?你怎么知道他是个太监?”

我说:“别忘了,万方成临死前,只有我一个人在他身边。他死的时候太过痛苦,身体扭曲,胡子掉了一地。我那一刻才知道,他那一脸胡须,是粘上去的毛发。”

叶欣沉吟:“万方成是许多年前从宫里逃出来的太监?难不成,他的一身技艺是从宫里学来的?听说当年的皇上是个天下无双的木匠。”

我叹道:“万方成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真实

过去,所以假装跟阿红在一起,两人都在掩人耳目。”

叶欣不再接话。万方成的过去已经不重要。

马车又走了十几里。叶欣忽然长长叹了口气。

叶欣:“你以后会不会经常想着她?”

我假装不解:“想谁?”

叶欣叹道:“别骗我了,你心里有她。当然,我也不怀疑,你心里同样有我。”

她说的是朱玲,我不能再假装了。我心里确实有她。我无话可说。

叶欣道:“你可以想她。但别说出口,千万不要让我知道。”

我忍不住开了句玩笑:“要是我一不小心说梦话呢?”

叶欣似笑非笑地说:“那我就趁你熟睡之际,一刀捅死你。”

我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叫王二。这名字既简单又没有意义,听上去还有点傻头傻脑,以致我后来在江湖上向人自我介绍时,觉得很没面子。大凡江湖英雄,似乎都有一个响彻云霄、独一无二的名字。比如与我不同时代的西门吹雪,或者与我同时代的上官飞鹰,不见其人,光听名字,便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冷酷孤傲和居高临下的气势,所以,前者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客,后者必然成为天下第一枭雄。

反观我王二,诚然武功精强,身材高大,相貌也不差,而且在江湖上混的日子不算短,却到今天仍然是个孤独的傻小子。这不能不归咎于我的名字。

名字不响亮,得怪我师父。在师父来到之前,我是没有名字的。

娘死后,我独自在这片荒原上生活了许多年,住在一个狼洞里,以周围的弱小动物为食。为了生存,我无师自通地练就了一身捕杀本领,无论是狡猾的狐狸,还是迅捷的兔子,基本都逃不过我的追踪和杀戮。我的眼睛能看清百步之外树叶间的知了,鼻子能闻到地下三尺处老鼠和蛇的气味。

最初几年里,我凭着天赋和本能,在这片荒原上活得相当滋润,从来没有感到过生存的压力。

那段岁月,我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喜爱幻想。

我总是把这片荒原当成一个独立王国,自作主张,或者说自导自演,在其中扮演着各种角色。从上天诸神到地下众魔,从庙堂高官到民间强盗,各种名号、各种身份,我都演练过许多遍。基本上,我要当皇帝也没人能提出反对,但“皇帝”这个称号我并不怎么喜欢,原因是:没有三宫六院,没有各部群臣。有名无实,干着实在没啥意思。

在为自己设定的诸多身份中,我最喜欢做大侠。似乎没什么特别原因,我从小就觉得这个称号充满浪漫和激情。后来随着这个地方弱小动物越来越少,生活日趋艰难,我的想象力逐渐枯竭,便不再游移别的称号,干脆把自己封为江湖大侠了。

不过,就像皇帝身份一样,我这个大侠同样做得名不符实,而且还带点悲剧色彩。

在江湖流传的诸多故事里,大侠的周围,通常都环绕着着一群环肥燕瘦的美女,在大侠行侠仗义的同时,她们一逮着机会,便忙着互相吃醋、争吵、撒泼,乃至上吊,把大侠的日常生活搅和得既丰富热闹,又不胜其烦。此外,在另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必然还有另一个不怎么出场的女角色,她漂亮,富有,多愁善感,几乎集中了女性所有的优点,但活着只有一个目的:终日为大侠望穿秋水,衣带渐宽,最后郁郁而终。

这位既可怜又有点缺心眼的异性同胞,通常就称之为大侠的红颜知已。

很不幸,到现在为止,我是个孤家寡人。此处荒山野岭,别说美女如云了,连头像样的母猪都没出现过。野猪我以前倒是见过不少,但从来分不清公母,在我眼中,它们都是一样的满身污泥,一样的形貌凶恶。

另外,作为大侠,行侠仗义的事我基本没机会干,肚子饿的时候,欺负那些弱小动物倒是从来不曾手软过。这一点说起来让我脸红,但没办法,大侠毕竟也是人,先得填饱肚子才能行走江湖。

我与大侠最大的共同点,也许只有两个字:寂寞。据说自古以来功成名就的大侠,虽然这辈子被美女环绕,下辈子让世人惦记,但他自己的内心,其实一直都充斥着寂寞情绪。而我有十足的信心告诉你: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我都比大侠更寂寞。

抛开虚荣心以及对美女的隐秘向往不谈,我把自己封为大侠,还有一个很无奈的原因。自从娘死后,这里成了我一个人的江湖,我总不能把自己设定为一个江湖败类,那样太对不起自己了;跑龙套或当炮灰戏分太少,累死累活还默默无闻,我当然更不愿意干,所以,我只能做大侠。

况且,江湖上如果没有大侠,那该是一件多么无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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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江湖第4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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