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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到李开心的踪影,他也像另外一部分黄金一样,没有掉下来?似乎不太可能,但又没别的解释,没见到尸体,整个过程也没听到他的声音,至少,他还在某个地方活着吧。

算了,我现在自身难保,还是先想想自己怎么活下去。

我坐着的地方,刚好是梯形的顶端一角,最远的那个角落——也就是刚才老鼠消失的地方,离我大致三十步,最近的那一角,离我估计十步。这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洞穴,比当初我在荒原上所住的狼洞大多了。如果不是那么阴森黑暗,人住在里面倒也算宽敞。

抬头看去,上面黑暗无边,不知道离地面有多高,就像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坐在枯井里抬头仰望天空,除了无尽的黑暗,什么都看不到。还有一点让我绝望,洞穴的上下截面也呈梯形,上窄下宽,要想沿着墙壁爬上去逃生,基本不太可能。普天之下,大概没人能在这种高度和斜度的洞壁上攀援。

四面洞壁包括地面,都没有砌石块或砖头,全是干燥坚硬的泥土,还有几处是风化的岩石层。我用来取火的两块石头,便是从洞壁上某个巨大的岩层上脱落下来的。岩石上看不出人工痕迹,但所有的泥层却有凿痕或挖痕,即便年深月久,痕迹仍然很明显。这说明,洞穴原本不存在,而是当年修建上面的金库之时挖凿而成。

这是一间专门为强行闯入金库者准备的地牢。

没有尸体,没有朽骨,甚至没有任何属于人身上的东西。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地洞自从挖成之后,没有人进来过。很不幸,我是第一个到访之人。假如以后还有第二个或第三个,他们看到的将是我的骸骨。想到这里,内心便涌起一阵悲凉。

我忍不住猜测,当初万方成建金库之时,为何还要苦心挖这么一个洞穴?按理说,他在金库内外设置的机关,能消灭或困住天下任何一个高手了,至少没人能够随意进出金库,那么,挖这么一个地牢岂不是多此一举?

大概是出自上官飞鹰的旨意。在他看来,万方成的机关诚然固若金汤,却也并非绝对的牢不可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假如有一天忽然出了个奇才,突破了万方成的重重机关,闯进金库,难道就任其将自己半辈子创下的财富和权力随意践踏?上官飞鹰是不甘心的,他宁愿毁掉一切,也不能拱手让人。所以挖下了这么一个黑暗幽深的地洞,如果真有人没按正常程序,便能强行进入,那么,就让所有的东西、连人带物都深埋地底,永远不再见天日。

如此想来,自从我脚踏圆盘强行挤进金库,尖刀封门之后,就注定了死亡和毁灭的结局。

我如此猜测并非无因。不远的地上除了黄金,还有一个木盒子,已经摔碎,旁掉出来两块金片,我能看到模糊不清的纹路,那不是金块,而是上官飞鹰所说的,调动军队的令牌。另外,更远处似乎还有几本卷册,当然就是地图和记录边防要塞以及官方各色人等的资料。

也就是说,上官飞鹰跟我提到

的所有东西,都已经跟着我掉了下来。很有可能我跟这些无生命的东西,将一起封存在地底下。

现在我惟一没有想通的是,为什么黄金会这么少?我眼中所见到的,绝对没有十万两。

我没有立即起身去拿令牌和卷册,并非好奇心不强,而是手中的那页纸张快要烧完了,火苗已经烫着了我的手指。

我迅速在书撕下另一页纸张,在点着之前,发现地洞中间除了黄金块,还有不少碎木屑和木块以及木条,大小不同,长短不一。实际上我刚才就应该看到了它们,只不过一开始目光在远处各个角落索寻,没怎么注意金块旁边暗淡无光的东西,

心里先入为主地以为,那是一些奇形怪状的岩石。

直到要更换燃烧的纸张,目光收回近处,才看清原来这是一些碎木料。很显然,那是一个或几个摔散了的木头架子,或是简易的柜子之类,用途想必是摆放令牌和卷册的,它们随着金库地板的消失,一起掉下来摔得七零八落,到处都是。

这个发现让我欣喜无比,意味着很长时间我不需要与黑暗为伍了。

再次重申一句,我惧怕黑暗,惧怕的程度甚至超过了死亡。

点着了新撕下的那页纸之后,我目光不再游移,揣好整本书册,立即朝着最近的木条爬去。刚爬出两三步,我又发现了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手上正在燃烧的纸页上,写满密密麻麻的人名。我终于知道,黑暗中胡乱摸到的、并被我撕来照明的这本书,并不是什么神秘之物,更不能表明此处来过别的人,它是上官飞鹰曾经提到的调查资料。上面记载的人名,都是目前官方各个部门的重要人物,上官飞鹰说,那些人物被聚鹰帮分成三类:已经贿赂的,可能贿赂为其所用的,以及根本无法贿赂的。

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册。它是聚鹰帮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收集起来的资料。假如聚鹰帮起事夺取天下,这本资料集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无意将上官飞鹰的心血撕下来烧掉了。这是没办法的事,在这个鬼地方,光明比任何人名更重要。我略感遗憾,却一点都不惭愧,更不打算因此扑灭手中的火光。

即便我现在成了聚鹰帮的帮主,保护这么一本书册,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又爬了许多步之后,我终于够着了那根不长的木条。它现在比一本书重要多了,甚至比旁边的黄金都值钱。我坐在它旁,从怀里的书册上又撕了几页纸,全部点燃,借助强烈的火势点着了木条。那是一根干燥的松木,极好的燃烧材料,火苗稳定而持久。

这样我就有了一个火把。我将火把插在身旁的泥土里。

我又将身上的包裹解下,连同撕掉好多页的书册,以及刚才取火的两块石头,都放在一边,此举意在尽量减轻身上的负担。然后,我以手代脚爬行,将周围所有散落的木料都收集起来,假如我省着点用,睡着之时又记得熄灭的话,保守估计,它们足以为我照明四十个时辰。也就是整整三天有余。

照明问题暂时解决了,接下来是饮食。我已经又饥又渴了,额头直冒虚汗。

放眼望去,没什么可吃的。但我并不绝望。因为黑暗中我曾经误抓了一只老鼠,点着火光后又有一只老鼠与我对视良久。它们既然能在此处大摇大摆,住处肯定也不远。我记得刚才那只被火光吓呆的家伙,消失在洞穴的角落里。它不是魔术师,不会隐身,它不会无端端地消失的,很显然,它的窝就在角落附近。

活该它们倒霉。我从包裹里抽出残剑,依旧以手代脚,向那个角落里爬去。我双腿没伤到骨头,左脚膝盖脱臼之处早已接上,右脚也只不过有点肿痛,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勉强可以站立行走。但是,如果还想从这里活着离开,首先要有一双完好无损的腿,那么,我就暂时不能强迫双腿用力。以手代脚在地上爬行,看上去确实狼狈不堪,却比站立要轻松许多,而且对伤势复原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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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江湖第3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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