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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闭口不离“女权”二字。

丁远森顺口恭维了几声。

喝了一口咖啡,沈秀珠身为主人,话说的极多,谈来谈去,无非就是女权如何如何,丁远森对女权的看法,欧美强国的女权那是顶顶好的之类。

丁远森硬着头皮,虚与委蛇。

说了好大一会,才终于想起丁远森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个问题:“丁先生今天来,想来是有指教的?”

“指教不敢。”到底还是说到正事了,丁远森如释重负:“顾庄氏杀夫案,沈公子想来是听说过的?”

“那个女人?”

沈秀珠冷哼一声:“无非就是女人中的败类。”

“沈公子的话那是一针见血的。”丁远森先是一顶高帽子抛出,然后说道:“不过,再睿智领袖,总也有被人欺骗的时候。可恨就可恨在那些无耻小人,总是编造出一些谎言,用来蒙蔽人心。”

说话得讲究艺术。

沈秀珠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错的,错都是别人的问题,这样再说下面的话就容易让她接受了。

果然,沈秀珠一听到“睿智领袖”几个字,心花怒放:“我听丁先生好像话里有话啊?”

“不瞒沈公子说,我是力行社的。”

沈秀珠“哦”了一声,可也心中奇怪,力行社的找自己来做什么?难道是让自己去当特务的?那是万万不可。

“沈公子,我们在追查一件案子的时候,凑巧了,无意间接触到了顾庄氏杀夫案,而且从中得到了确凿的证据,证明顾庄氏是被人陷害的。”

说着,他便从口袋里掏出了沙文同口供的副本交给了沈秀珠:“沈公子请看一下。”

沈秀珠仔细看了一下,面露惊诧:“沙文同是有名的律师,居然做出这样无耻的事情?”

“沙文同勾结日本人做出这样事情,真正无耻。”

沈秀珠放下口供,先是义愤填膺,接着又是话锋一转:“不过,租界法庭既然已经宣判了,我们虽然明知道顾庄氏大概率是被冤枉的,但究竟不好推翻租界法庭判决。”

什么女权运动领袖。

无非处处都站在自己立场考虑而已。

丁远森对这样的情况早有预料:“那是自然的,我今天来找沈公子,没有别的目的,无非只是仰慕沈公子的名声。我在想,有那么好的机会,那是一定要让给沈公子的。”

沈秀珠一怔:“什么好的机会?”

“这个……”丁远森迟疑了一下:“顾庄氏案本来是铁案,断无翻案可能,若是有人能够在此时振臂一呼,把铁案反转成冤案,我想,这人非但是上海民意领袖,而且必然成为全国闻名之达人。”

沈秀珠眼睛亮了。

她现在的身份仅仅只是上海女权领袖。

民意领袖?

这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其实这案子要翻也不难。”

丁远森慢悠悠地说道:“由一二有分量之人,出面和工部局交涉,公布铁证,再借助舆论民间之压力,大约可成。还有一点,中日紧张之关系也可利用。

沈公子也知道,目前民间反日情绪严重,前个月还进行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反日游行。这起案子日人参与其中,若能揭露,日人残杀我同胞,丧心病狂,就连一个失去丈夫的女人都不愿意放过,一经报纸刊登,群情汹涌,沈公子于国于民皆有大功。

我说话大话,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沈公子不但是民意领袖,还是上海领袖,全国民意领袖,甚至得到国民政府和委员长嘉奖也未可知。”

这一番话,说的沈秀珠恨不得立刻就能实现。

她仿佛看到自己站在国民政府大楼之外,胸前佩戴着勋章,面前,是对她山呼海啸的崇拜者们。

丁远森说到这里,忽然叹息一声:“我是力行社的,这种事情不归我们管,我只是觉得顾庄氏可怜而已。既然沈公子不感兴趣,那我就不打扰了,告辞。”

“等等。”

看到丁远森收起那份供词,沈秀珠一下就急了:“丁先生,我身为上海女权运动领袖,不但要维护女性之地位,对于女性之冤屈,岂能坐视不理?”

接着,又好像在那位自己解释:“我自身的荣誉地位等等,不值一提,我不是那种爱慕虚名的人,我为的无非只是千千万的女人而已。顾庄氏的事我不管,谁能管?”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丁远森目的达成,面色严肃:“沈公子之风范,让我心折,如有需要协助的地方,但请开口,我一定调动身边所有人力物力,全力以赴协助沈公子,这是我办公室的电话。不敢打扰沈公子,再见。”

“那么急?”沈秀珠看丁远森的眼神有些不对:“这眼看着就要吃中饭了,一起吃了饭再走吧。”

我的妈呀,您就饶了我吧。

我敢和您这个不睡满一百个男人便没有真正自由的女人吃饭?

丁远森赶紧找了一个借口:“多谢沈公子美意,只是单位里的事情太忙,改天我一定单独请沈公子吃饭。”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沈秀珠是个关键。

如果由她出面,不但可以把声势造起来,而且更加关键的,自己只需要躲在幕后,不用直接出马。

又和罗登探长商量了一下,他也清楚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可以让自己和中央路捕房一战成名,名动上海。

难能可贵的是,丁远森心甘情愿把所有功劳都让给他。

其实,丁远森哪有那么好心?

这种事情力行社可不方便功劳抛头露面,有代言人那是再好不过的了。

更何况,他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借助着这次机会,一举解决掉日本陆军特务机关和血盟会可能存在的联盟!

其它的,放一放手也无关紧要!

这一通忙碌,都天黑了。

想着几天没去姜冬妮那了,叫了一辆车,直奔静安寺。

听到敲门声,打开门,看是丁远森来了,姜冬妮淡淡一笑。

不惊讶,也不兴奋。

就好像一个结婚很久的妻子,丈夫出去几天,忽然回来了一样。

“还没吃吧?”

“没呢。”

“你先喝会茶,一会就能吃饭。”姜冬妮帮他泡了茶。

这几天没来,这里完全变样了。

家具擦得铮亮,所有东西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的。

姜冬妮在一只铜盆里倒了热水,绞了块毛巾递给丁远森:“你先洗个脸。”

这和自己才打过交道的沈秀珠,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等了半个小时,菜端上来了。

姜冬妮拿出一瓶早就准备好的酒,帮着倒上,接着又拿出烟和洋火放到了丁远森的面前。

“这些,哪来的啊?”丁远森大是好奇。

“买的。我想着你不准哪天就会来,想喝酒了,想抽烟了,总不能临时去买吧。”姜冬妮平静地说道:“你先喝着,还有一个汤就好。”

“先别忙活了,汤等会再说。”丁远森叫住了她:“再拿个盅子来,陪我一起喝点。”

“嗯。”

姜冬妮拿过酒盅,在丁远森身边坐下,给自己倒上了酒。

在她的生命里,丁远森就是她的天,她的一切。

无论他让自己做什么,她都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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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偷来一场胜利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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