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微微点头,老老实实坐着,不再问话,因为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脚抖了六次,是“柳”的谐音,加上掉落的“烟”,再明显不过的提示!
柳烟在身边,至少能让李凡放心一点:这不是一条把李凡送去秘密处决的路。
车行大概二十分钟后,车速放缓,停了下来,女子拉开车门,准备下车,李凡忽然说了一句:“灵导,你的脚很漂亮,人也一定很漂亮吧?”
“闭嘴!”后面的制服男立即给了李凡一下子。
柳烟迈出车外的一只脚,又收了回来,像是故意的,把左脚伸到了李凡的脚下,让李凡能看得更仔细一些。
“看够了么?”一个冷声,确实是柳烟的声音。
“看不够。”李凡笑道。
“那以后再看,下车!”
柳烟先行下车,制服男们把李凡押下车,带上一段台阶,进入了一个铺着地板的小房间里,李凡提鼻子闻了闻,柳烟的香水味消失了,不知道她去了哪儿。
等了大概十分钟,有人进来,轻声道:“带他上去。”
李凡被制服男们带进了另一个屋子,关在了一个木头做的小栅栏里,被按在椅子上,制服男还把他手脚上的铁链子,分别固定在了椅子下和扶手上,然后才撤掉李凡蒙眼的黑布。
李凡滚了滚眼球,睁开眼,环视一圈,是个椭圆形的房间,正首上位,端坐着三个穿法袍的男子,自己这个小栅栏的前面,立着一个小名牌,上书两字:被告。
原来是法廷,有被告,就得有原告,李凡看向对面,只见原告席里坐着三个人。
第一位是201,第二个是凌歌的未婚夫,颜问。
第三人,则是柳烟。
柳烟旁边,还有个律师席,里面坐着个胖胖的律师,李凡又看了看自己这边的律师席,是个年轻的小美女,只能看见侧颜,长得不赖,但从律师角度,她让李凡不是很放心,律师是越老越吃香,这个小美女,显然是太嫩了。
李凡又看向观众席,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除了安保局的面孔之外,还有一对中年夫妇,坐在最前一排,妇女抹着眼泪,男人则对李凡怒目而视,恨不得要吃了他。
李凡微微欠身向他们致敬,不用问,肯定是凌歌的父母。
“沈盼长大人,咱们开始吧。”201道。
坐在中间的沈盼长点点头,看向坐在台下操控一个笔记本电脑的书记员,书记员清了清嗓子,起身道:“报告沈盼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廷,法廷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廷。”
沈盼长举起法槌,duang地敲了一下:“炎夏安保总局沈盼廷依照《炎夏安保诉讼法》第12条规定,今天依法审理原告安保总局诉外籍人士l故意伤人一案,现在开廷。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代表,请向本廷报告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以及家廷住址。”
“同意,”沈盼长又转向李凡,“请向本廷报告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以及家廷住址。”
李凡一看,这个法廷弄得非常正规,如果不配合的话,藐视法廷,似乎罪过更大,所以李凡选择如实回答:“l,中文名李凡,1995年8月20日出生,民族应该是汉,家廷住址,云中市定海区云山小区10号。”
“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廷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沈盼长按照流程问,李凡和201都说没有,也算是老对手了。
接下来,沈盼长又宣读了一些注意事项,然后宣布辩护开始。
第一步,就是廷审举证和质证环节。
举证当然由原告方负责,依旧是201作为原告代表,分别将三份证据交给法廷。
第一个证据,是宴会厅当时的监控录像,沈盼长要求书记员现场播放,书记员把201的u盘插入电脑,播放了一段画面,画面中显示,207在台上腹部中弹,但没有显示是谁开的槍,后面接的是颜问从台上指认“凶手”l的画面。
“我解释一下,”201对证物进行解释说明,“被告人l是国际知名的职业杀手,完全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现场宾客太多,画面被阻挡,无法直接看见l向台上的207射击,但从台上两位新人的角度,则看的一清二楚,无论是颜公子还是207同志,都看见了l用手槍向台上射击。”
沈盼长点头:“请被告方发表质疑意见。”
李凡看向那个小美女律师,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有她来讲话,一想不对,这个小美女在审判之前,甚至都没和自己见过面,她哪儿知道具体的事情,还是自己来说吧!
“我有异议。”李凡道。
沈盼长倒是没有为难李凡,扬手示意:“请讲。”
“从画面看,并没有显示我有向台上射击的动作,刚才201同志说的所谓证据,其实只是颜问的一面之词。所以我认为,至少,单纯的这则录像,不能作为第一个证据。”
“喂!我都说我看见了,还不能算证据?!你满京诚打听打听去,我颜问是谁?我什么时候说过大话!从来都是一言九鼎!”原告席上的颜问忽然站了起来,啪地拍了一下桌子。
“我反对,”美女小律师终于发声,不紧不慢地说,“原告2号大声喧哗,蔑视法廷,我反对。”
“反对有效,”沈盼长敲了一下法槌,“原告2号坐下。”
颜问狠狠蹬了李凡一眼,愤愤然坐了回去。
李凡刚才心里有底,说的不慌不忙,有理有据,沈盼长皱眉想了想:“有道理,原告,对于被告的意见,可有异议?”
“请原告出示证据2。”
沈盼长看了看手槍和指纹提取报告,皱眉道:“这只能证明槍支所有者是被告,并不能证明被告曾用这把槍射击过受害人。”
沈盼长认真看了看报告,点头,又转向李凡:“请被告方发表质疑意见。”
李凡耸耸肩,轻松地说:“那不是我的槍,我没有带槍进入宴会厅。”
“你的指纹、你的槍,你的纸弹,击中了被害人,证据链完整,请被告人尊重最基本的法律事实,否则,本廷有权利不采纳你的质疑意见。”沈盼长警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