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它睡够了醒来,我左手把它小心握着看,那感觉就好像我自己提着我的脑袋在看。我的好奇心上来,又把它轻轻放到脚尖的低位置,再慢慢得向上举到脸部的位置,这样就出现一个奇观,看去我的头从脚上被提到了自己的颈部上面!
经过我的几番尝试,我明白它离我的眼睛位置越近,我做出的动作反应越正确,离我的眼睛位置越远,我做出的动作反应越吃力。如果它的视线里没有我这个人,那我就完全没法作出判断了。
双手把它捧在胸前,也就是下巴的下方,是我新眼睛最为合适的位置。这个比原来眼睛稍微低半尺的位置,有利于我做出正确的反应。虽然胸口挡住了它可以看到的后面的视线,但是我还没有习惯这么宽广的视觉,觉得有些顾不过来的不习惯,只要像我以前一样,看到前面的东西,就足够了。
我似乎已经习惯这种看东西的角度了。我在挎包里放进鸟巢,假如它累了,就可以让它在这婴儿床上睡了。又放进一面镜子,因为虽然我通过它的眼能看到我自己,但是我却不能看到整个的小鸟。带了镜子,它有什么情况,我就随时可以观察它了。
背上挎包,我戴上线帽,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鸟,就出门买书去了。
这也是新生儿的第一次出门。
(15)
从升降机出来,此刻,工地的景象在我眼里堪比肃穆庞大的太空工事。经过那堆巨大的水泥管道时,管道里突然闪出一只斑斓粗毛大云豹!唬得我全身发僵。
它是只灰毛黑斑豹纹猫,在幼鸟的眼里看去就是一头大豹。居然挡在路当中打量我们,而我伸出更为巨大的腿,把豹赶跑了,安抚了我易受惊吓的鸟宝宝。
原本猫狗之类的的小家伙,在这幼鸟眼里看去,都是身躯庞大的危险怪物,但我这具庞大的身躯力量更为强大。心里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在这天地里并不是那么微小。
我是强的,以前可完全没有这样的认识。
雨后的工地上,蹦跳着一些像狗一样大的蛤蟆,背上的疙瘩像拳头一样大,疙瘩上还长着小疙瘩,看得肉麻。工地边的法国梧桐树上,每片叶子都像雨伞一样大。斑驳的阳光从树叶缝隙射下来,此时清风徐徐,我有种重新投胎的清新感。
出了工地的铁丝网,拐个弯就是闹市了。变故后的我第一次通过鸟的眼睛看别的人群时,还是一阵震惊。你可以试想一下,当所有的景物都大了十几倍时是怎样的,人大十几倍,车大十几倍,宠物狗大十几倍…,而且变大以后,就出现了以前不注意的细节,细节里还有许多细节,层出不穷。这就是此刻我所看到的世界。
我停下脚步,稍微调整了下情绪,才走进了川流不息的人流。
这鸟宝宝倒不怕人群,只是公共汽车开过来按喇叭时,它就吓得缩进我的手心,让我看到的是我掌心巨大的皮肤褶皱,别的什么也看不到了。就这么一瞬间,我撞到别人身上,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等我把它的头露出来,发现我就站在街道的下水道窨井盖上。借着它的好视力,我看到了黑咕隆冬的生铁窨井缝隙下,有只猥琐肮脏的大耗子蹲着。如果不小心把这肉球滚进窨井缝隙,须臾间就会让这耗子捡了,不可能再找回来了。而它一旦啃起来就更恐怖了,就如同这恶心的大老鼠趴在脸上啃我眼球。咬上一口,我就会心脏病发作暴毙。
这使我心悸,放慢了所有动作。
在琳琅满目的书店里,我找出了厚厚的一本外国人编得《百鸟图鉴》,我一张张翻过,也没有找到这鸟的资料。当然,也找不到针对这种鸟的饲养书籍。不过有关养鸽子、八哥、画眉的书比较多。我挑了本《鸽子的驯养》,里面有一些养育方法值得我参考,买下了。
肚子饿了,我在书店服务部买了个面包吃,搓了些面包颗粒喂它,它还是没有兴趣。
书店边上正好有个不小的花鸟市场。在一个卖鸟笼鸟饲料的店铺里,我拿出幼鸟,询问那个看去见多识广的店主,不过面对这小肉球,他也看不出来。
“…要再长大点,才能看出是什么鸟。”
所以,我买了画眉饲料、鸽子饲料、鹩哥饲料、小鹦鹉饲料,但愿它会吃其中的一种。在店主的热情推荐下,我还买了一小塑料袋蛆虫模样的活虫子,和喂活虫子吃的饲料,花去了我一笔不小的钱。
不过,后来被证明,这些花得都是冤枉钱。
在回来的路上,随着我习惯了鸟儿的视角,那些比例失真的视觉我渐渐习以为常,出现的景物逐渐和我以前的视觉经验吻合,以致我后来看去比例不像开始那样骇人的巨大了。
现在,不能再象以前那样从顶楼跳下网,再滚进房间了。那会不慎压扁这颗肉球的。升降机到顶后,我是从楼顶配电房绕道走下我房间的。走这条通道要绕很长一段曲折的楼道。
有了小的,自然就会婆婆妈妈起来,就如刚有了新生儿的年轻父亲,患得患失是不是也算一种成熟?
一进门,我就打开各种饲料,一样一样摆到它面前,不厌其烦地让鸟宝宝轮着试吃。孰料,它都不吃,甚至它还躲那些虫子,相当怕这个饲料。
…我失望了。
一天多了,它什么都没有吃。看去比它刚孵出来的时候缩小了好多。如果说起先它有九粒黄豆重,此时只有六粒重了。
这可怎么办呢?实在让我焦虑了。
这样下去肯定饿死。我打开那本养鸽子的书,翻来翻去,直到在一页的角落上看到,雏鸟最开始不能吃固体食物,要吃母鸽分泌的鸽乳,应该是流质食物。我这才有了点头绪。
我当然无法分泌出鸽乳来,但我决定煮粥。
烧得糊糊的,用小碗凉好,再用勺子去喂奄奄一息的它。
在那勺粥边,它不怎么动,头慢慢得凑近嗅。
竟然啄了起来。
它真是饿坏了,越吃越快,吃相好贪婪。
我如释重负,自然大乐,原以为它口味刁钻,居然和我的食谱相同。
(16)
自从知道它的口味后,养它就容易了。十来天后,它不打赤膊了,长出了一身蓝灰色的绒毛,看起来大了很多,眼睛乌溜溜的,也显得俊气多了。现在它也可以啄些碎米了,通常是我在一只搪瓷碗里把米敲碎后,再喂给它吃。
它胃口很好,看去胖乎乎的,我估计它有一两重了。
在我考虑给它取什么名时,脑子闪过“蛋”的念头,我脱口而出:
“就叫你‘蛋弟’吧!”
虽然里面带了弟弟的意思,但实际上我比它爸妈,甚至爷爷奶奶年纪还大。
不好意思,蛋弟,请接受这位年长而又无能自封的兄长吧!
喂它吃饭,替它擦去小尖嘴边上的米糊,清理它的鸟巢,擦去它说来就来的便便,这都是我每天必做的。应当说,我即当妈又当爹。要说唯一省心的是,此鸟从不小便。假如自己现在真的有了小孩,我觉得也能照顾吧。
每当外面响起鸟群的鸣叫时,蛋弟都很兴奋,也张开稚嫩的小嘴啼叫几声来呼应。这个时候我就捧着蛋弟,像抱着个婴儿一样,来到阳台上晒晒太阳,让它看看这个花花世界。
从它的视线里,我看到都是些野鸟在飞行的动作,这是蛋弟感兴趣的。它一边看着,一边会急急地拍扇自己毛绒绒的小翅膀,也想飞,非常可爱。这就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