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就没有人再关注我了,难道真如丨警丨察所说的那样要起诉我吗?等待庭审的日子是最难熬的,我倒不是担心事情查不清楚,我担心的是拖得时间太长了回去以后怎么和洪幸福交代。保险公司还会给我保留那个位置吗?洪幸福会怎么看待我这个问题?我和她的关系会不会因此走向终结?
过了不到一个月,我被带到了法庭上,和我一起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钱淑雨。原来钱淑雨也被逮捕带到a市来了,那小巧现在哪里?谁在看护着她的治疗呢?
我和钱淑雨被带到一起的时候互相对视了一眼,让我感到吃惊的是,眼前的钱淑雨形容憔悴,一看就知道是从心灵到身体上都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我离开c市和她分别有一个月了吧,没想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就变成了这样,更没有想到的是我们会一同站在被告席上见面。
在庭审开始的时候我往旁听席上看了一眼,看到老二和侄子福正都坐在那里旁听。坐在旁听席上的还有钱淑雨的丈夫崔茂来,可是并没有看到小巧在那里。那小巧现在哪里?她还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吗?
公诉人开始朗读公诉词。公诉词说我明知钱淑雨有配偶,和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钱淑雨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均构成重婚罪。
我和钱淑雨都坚决否认这项指控,都申明我们只是合伙同丨居丨,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官让公诉机关举证,公诉人所拿出的证据一共两个:第一个是一张照片,上面是我和钱淑雨半裸的拥抱;另一个证据就是那本假结婚证。
真没想到这本假结婚证会出现在法庭上。是玲玲把这本假证交给洪幸福,洪幸福又把这本假证邮寄到老家来,以至于辗转到了检察官手里的吧?那么玲玲和洪幸福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有什么事情等我回去说不清楚呢?她们这样做也没想到会因此把我送到监狱里吧?都怪我当初做假证如同做游戏一般没当回事,今天自己品尝到了这样的恶果也怪不得别人了。
这时钱淑雨向法官辩解;“我没有和姐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张照片是在零*年夏天,当时我的女儿小巧被她父亲崔茂来强行抢走,我由于遭受打击精神崩溃。当时我姐夫和外甥女借住在我家里,在姐夫为此安慰我的时候我一时激动抱住了他,被突然闯入房间的崔茂来抢拍到。由于崔茂来是非法进入我的私人住宅,所以这张偷拍的照片不能做为证据使用。”
接着我答辩说:“我和妻妹的关系是清白的。那本结婚证是假的,是钱淑雨为了应聘做的假,这不能做为证明我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但是最后法官依旧采信了这两样证据,以重婚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二年。钱淑雨因为孩子在接受治疗,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我们都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在等候二审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我到底是那里做错了?为什么会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我和钱淑雨是通过我和她姐姐钱淑云的婚姻认识的,之后我由于事业的失败无家可归,钱淑雨出于怜悯让玲玲和我寄居在她的房子里,这有什么不可以吗?再以后钱淑雨因为女儿丢失而精神崩溃,我安慰她几句应该是必然的吧?她在激动之中抱了我一下,这也不算出大格吧?
后来我们搭伴外出闯荡,为了节约我和玲玲与钱淑雨共同租住一所房子,这不是很平常的事情吗?为了钱淑雨找工作,我们做了假结婚证是错误的,可是这能说明我们就是非法同丨居丨了吗?非法同丨居丨最重要的一条是男女之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行为,而我和钱淑雨之间却始终是清白的。可是这样的清白又有什么办法能够证明呢?
在看守所里感受到的是鄙视和冷漠,根本没有人再询问一下我的案情。可是后来情况突然有了变化:有一天狱警把我叫到了一间干净的接待室,说是有律师要来见我。
这让我感到奇怪,我并没有花钱找律师,律师怎么会自己找来呢?过了一会果然进来一个举止斯文戴着眼睛的男人,他坐在了我的对面,很客气地对我说:“我已经查看了你案卷的全部卷宗,还想听听你和钱淑雨这些事情的具体细节。”
于是我把我们从认识到后来做假结婚证的原由都和他详细说了。他听过之后思考了一会特别提醒我:“在公丨安丨局的审讯笔录上,你说不知道钱淑雨还没有离婚,这一点很重要啊。”
再审开庭的时候被告席上就剩下我一个人,后来才知道钱淑雨因病没有到庭。这次开庭最大的不同是多了辩护席,我和钱淑雨各自有律师为我们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