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孩子情绪正常,判断就按照一贯的原则,那些是合理的,那些是不合理的。所谓合理,要根据孩子的年龄阶段和身心发展规律。简单说就是如果孩子三岁以内,那么只要孩子的行为没有故意伤害自己也没有故意伤害他人那么孩子的行为就是合理的。
而三岁之后,孩子的社会性逐渐增强,内心世界开始转向外界需要和外界接触和相处,那么要求可以适量提高。如果孩子的行为是合理的,那么问题就在于孩子的这种合理性是否和家长的合理性相契合。也就是说玩耍对于孩子是合理的,然而对于有急事要办的家长未必是合理的。因此,在孩子出去玩之前最好未雨绸缪,谈好条件,即在游乐场玩可以,但是如果有急事要走,孩子应该答应。既然有言在先,那么问题来临之时交涉起来就显得理直气壮些。当然如果孩子不顾原先的约定,家长可以显示出坚定的立场和决绝的态度,孩子虽然情绪上不能认同,但是至少理智上可以理解。这样就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烦。
3、行动
家长的态度一旦确定,就必须显示出决绝的态度和不可动摇的决心。此刻,孩子往往属于弱势地位,但是弱势地位的孩子往往是罪敏感的,他要观察,要试探,要挑战,要改变。因此,家长如果意志不坚定,那么就给孩子可乘之机,给孩子的感觉就是家长的态度和行为是随着孩子的态度和行为而改变的。如果孩子大哭大闹,孩子如果满地打滚,如果孩子乱咬乱打此时家长宜静静观察,默默等待,等孩子发泄过后依然坚定地行使自己既定的权利和立场。而不能根据孩子胡闹性质的升级而给予妥协。家长每一次妥协对于孩子的无礼行为都是一种强化,你在告诉孩子:如果你再胡闹一些,如果你再无礼一些,如果你再神经一些我就满足你。那么家长就是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来鼓励孩子的无礼行为。
所以,决定孩子无礼行为的往往不是孩子所需要本身,而是家长对待孩子无礼行为时的态度和举措。因此我们说:孩子的问题往往是家长的问题,是家长本身和家长教育方式的问题。家长没有改变,孩子不会改变。
4、坚持
行为一旦固定,那么家长一定要坚持下去,套用官场上的一句话就是这个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家庭教育中,哪些问题哪些人出面是固定的。涉及到原则问题的时候,就应该让坚定遵守原则的人去做。如果母亲是在拗不过孩子,可以推到父亲身上。让孩子找父亲解决协商。在此问题上,父亲往往意味着原则和政策的稳定性因素。如果母亲妥协,那么孩子就会面临不同的问题寻找不同的人来得到妥协。这样的结果往往导致夫妻教育理念的分歧和实施方法的不一致,结果就是孩子笑呵呵的享受既得利益,而家长双方相互埋怨,无法形成教育合力。
总而言之,在处理孩子的问题之前,先协调夫妻关系,夫妻教育理念,教育行为达成一致。这些问题都解决之后才谈得上具体操作的问题。往往,即使教育行为有偏差,也会因为家庭和睦,关系和谐,理念一致,行为有章可循而将危害降到最低。就像闯红灯,该罚五十,如果每次都罚八十,只要一视同仁,也不会酿成恶果;如果有人罚五十,有人罚八十,有人不罚款,那么标准的不一致就会让大家产生误区,从而导致管理的恶果出现。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恶法也是法,既然是法,就应当遵守。
最近文字写得少,原因在于三岁之后,孩子的教育更多的取决于孩子视野的开阔和眼界的拓展。简单说就是能多带孩子出去旅游的价值往往比孩子在幼儿园待着更有价值。
孩子的成长取决于他的先天遗传,后天营养和教育生活环境。三岁之后先天遗传和后天营养绝大多数孩子都可以得到保证,而教育生活环境就开始占领主导地位。三岁之后,孩子有了主动意识和独立精神,家长的教育往往还停留在三岁之前的教育模式,也就是说家长习惯于讲道理和让孩子唯唯诺诺,听话懂事。但是,三岁之后的孩子思维方式和行动模式已经升级换代,显示出了超凡的独立精神和个性色彩,往往孩子学会说不而且是故意说不就是孩子成长的标志之一。
因此,三岁之后,孩子的教育方式和引导模式就不再以家长为主,并且家长也不再起主导地位。而是要看孩子生存成长所接触的外界环境。环境的给养往往是孩子行为改变的决定性因素,这一点,孩子越大,家长和教师的体验也就越清晰。
譬如说,三岁以后想培养孩子某方面能力不如给孩子设置一个适应的环境。现在很多家长带孩子去图书馆,上培训班,费尽心思给孩子提供优质资源让孩子进好学校实质上就是因为好学校的大环境要比一般学校好很多。其实很大程度上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什么在家里不学习?原因就在于家庭不是学习的环境,而图书馆和学校则提供了一个学习的环境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