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十三铺是皮。

涉嫌盗窃?销赃?盗打电话?(还未定性,要以起诉书和判决书中认定的罪名为准)

这次是他第三次进来了,他是自愿睡在挨着便坑最后面的铺位上的,就是新犯人来了他也不让位置。皮虽然年纪才22岁,但他的城府和阅历(还的心理素质)和他的年纪其在是相差太大,完全不能成正比。我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他:有“志”不在年高!(关于皮前面已经用了不少篇幅“隆重推介”)

而我则睡在山东和玉红之间,后来因为前面的“领导”相继“另有他任”(到监狱或劳改队服刑),我也跟着往前挪了二个位置。在号子里也算是“副主任科员”的级别吧!

“铁打的牢房,流水的犯人!”号子里后来又关进来一些犯人和涉案嫌疑人,按进号的时间顺序为:

鲁鲁。入室盗窃作案30余起涉案总价值近九万元,已关了一年多了。他是从别的号里调整过来的,我和他没有什么交往,大体上觉得他还算不错。只是自打出了“河南事件”之后,我就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有一天早上,新犯人“河南”在号里还有人未吃完早饭的情况下就到便坑“出恭”(犯了号子里的大忌),鲁鲁一把将河南拎起来就是几下。文龙和海珠也该出手时就出手,将河南痛打一番。干部发现后,进号里问:那几个人出了手?文龙和海珠都承认了,鲁鲁却敢作不敢当,害得帮他忙的两个人挨了打受了罚。他这也算是不地道不讲味口(义气)吧?

黄哥。赌博,还是巨赌!当时在他们聚赌的宾馆抓住他们时,现场光现金就收了十多万。黄哥是一个老玩家,经历过不少的风风雨雨,也见过很多大场面。通对一段时间的接触和对他的耳闻目睹,我对他是敬佩的五体投地心服口服,而他在号里也一直对我这个还算是懂事的兄弟照顾有加。(案情后叙)

庆龙。19岁,涉嫌抢夺?抢劫?(还未定性)他长得小眉小眼,是一个正在读职高的学生。一天晚上他和几个社会上的朋友(也就是不良少年或青年之类货色)喝酒后在马路上抢一个中年妇女的捺包,有一个家伙还持刀威胁女事主,这中年妇女大声呼救惊动了过路的群众。

周围的群众和接警而至的巡警把庆龙和另一个家伙当场抓住。结果就是——他们俩先被见义勇为一身正气满腔义愤的人民群众(而且都是一些身强力壮的群众)深刻地教育了一番(痛打了数分钟),然后(此处略去300字)——最终到我们这里面来了。

庆龙刚进来时鼻青脸肿垂头丧气,白衬衣上满是清晰可见的各种纹底,大小不一的鞋印。当天晚上庆龙就睡在了地上。

后来我和庆龙相处的还不错,因为我想有一个号友;一个能听我话的号友;甚至是一个能帮我干一些事的号友。

我出来时跟庆龙留下的一些“财产”(吃用之物),也不柱号友一场吧!

袁哥。进来前从事公丨安丨工作多年,而且是个法律通。只要你跟他讲清楚犯罪事实前因后果,他就基本上能估算出你能判个几年,而且绝对是作八九不离十。袁哥涉嫌金融诈骗?伪造票据?还是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罪?我也不知道!可能他这个老公丨安丨也不十分清楚!因为在没有收到检察院送达的起诉书之前,谁也不知道会被指控犯了何种罪行(罪名)。

对袁哥我一直都是又敬又畏。(案情后叙)

振刚。是歌曲阿兰的作者——广华这个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和山东也算是同案,判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振刚还是“**功”的追随者(但还达不到痴迷的程度)。他在号子里跟大家的关系都处得不错,不像有的死刑犯老是拿自个的“特殊身份”吓唬人欺负人。而且号里的人也都会力所能及的帮助他。因为判了死刑的犯人都要戴上10多公斤重的脚镣,干什么也不方便。(案情后叙)

海珠。盗窃了4辆摩托车,被判了6年刑。因为在原来的号子里跟别的犯人打架被干部调整到我们号子里,刚过来的那几天也是睡在地上。(案情后叙)

波。故意伤害罪,判了二年半刑。在离释放期只有一个多月时,因被别的犯人检举揭发其还涉及到一起枪案,所以又被公丨安丨局从劳改农场里抓了回来。他原来在外面时就和黄哥认识,而且他对黄哥也是十分的敬重。

广军。是当地黑社会组织“湖南帮”的骨干成员,被指控为“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罪。他们这个犯罪团伙一共被抓了24个人,他的亲哥哥也因另案(涉嫌**犯罪)关押在本看守所的另一个监区里。

江江。赌场放码(不是放马的牧马人,按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放利贷的)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及故意伤害。刑拘尚未批捕。

君君。进来前是开歌舞厅的。因涉嫌胁迫及容留未成年少女买淫并向他人提供新型丨毒丨品被刑事拘留,尚未批捕。

三鸡。我出去之前都不知道他的大字叫啥,这肯定是他在外面混时的外号!在号子里面谁会问别人:“您尊姓大名?”一般都是自报家门。

因涉嫌故意伤害和敲诈勒索,已批捕待判。

文丨革丨。银行信贷部的副主任,涉嫌贪污及挪用公款,已批捕。

号子里就是一个封闭的小社会。有社会就有形形色色的人,通俗一点说就是:“林子大了啥他妈鸟都有”!当然有自私有欺凌有无助有矛盾有帮派有危险有防范有企盼有绝望有勾心斗角等等,除了一样。

那就是——自由!

08)

08)

成龙在我进号时就已经关了近半年了,涉嫌盗窃-抢劫-**犯罪。(他和两个同伙**了一个未成年的14岁少女)

小家伙个头不高,也就1米6多一点,作案时他还不到18岁属于未成年犯罪。也正因为如此,他时常沾沾自喜,暗自庆幸自已的脑袋瓜子可以保着了。

成龙一看就是那种典型的社会上常见的小地痞小流氓。他的左手臂上纹了一圈花边(他说是用纹眉机纹的),右手臂上刺的是一个海锚的图案,而左手腕和中指上刺和是字。隐约可以看出是一个“玲”字,其余的字都被他自已用烟头烫的疤痕覆盖了。

成龙说原来上面刺的是一个他所深爱(可能是自作多情)的女孩子的名字和他自已立下的誓言(大概是一厢情愿)。因为散了伙(应该是被别人踹了),所以就用烟头把这些字烫掉了。

我听完他断断续续结结巴巴不清不楚的叙述,感慨地对他说:“你合则刺肉,分则烫皮,真是算得上爱憎分明了!”

成龙这小伙子长得挺精神的(我仅仅指的是他脖子以上的部位)。浓眉大眼双眼皮,长长的眼睫毛微微向上翘着,双眸黑亮黑亮的能赶上刘德华了。他的头发像黎明;鼻子像张学友;牙齿像郭富城;只是个头要比真的成龙还要矮的多瘦的多。

但是这个帅哥有个最大的缺陷(这个词可比不足和缺点要严重的多):就是他在行走坐卧时都勾搂着腰驼着背,活像一只特大号的澳洲深海龙虾。不知这是否与他“低头认罪”和在号子里只能低头做人(受气)有关呢?

因为成龙的个头小年龄小,又犯的是“花案子”(**罪),所以号里的人都有些瞧不起他。甚至还有的犯人经常欺负打骂他,除了皮。因为皮本来就对谁也不欺不怕,更何况皮跟成龙还住在同一个城区里。平时成龙总是要帮皮打饭洗碗,但皮从不让他干,更不领情,反而倒要经常接济给成龙一些方便面吃。

成龙在号子里最怕小林和小波。倒不是他不怕别的人,而是别的人不象小林和小波对他那么的厉害。打个比方吧:如果小林是“大鱼”,那小波就是一条“小鱼”,而成龙充其量也就算一只略大一点的“虾米”罢了。一般情况下都是“虾米”帮“大小鱼”们干一些事,洗碗洗衣服打水倒烟灰等。

可小林和小波动不动就对成龙一通臭骂,要不就是或轻或重地照着他脑瓜上拍一巴掌,屁股上面踹上一脚。自从小波下了队,小林调整到别的号子里以后,龙龙就恢复了一定的活力。不再像从前那样干什么都要先看看他们的眼色拘手束脚小心翼翼的了。就如同家里的猫刚送给了别人,夜里老鼠就明目张胆大摇大摆地出来了。

虽说家里面还有人,还有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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