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喝完山东递过来的藏在铺板下面货仓(用于装衣服和食物和一个水泥洞)里的小半盆水时,就寝哨吹响了。
又一个夜晚来临了。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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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进号子里时,干部就已经跟我交待过了,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熟记监规和看守所里的一些制度。
跟一张单人床差不多大小的过过一层塑的监规就挂在墙壁的正中央,主要有十二条:如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要老实交待罪行,积极检举揭发他人;不准串供,绝食,自杀等等。监规是由国家公丨安丨部制定的,还包括一些关于生活,作息,卫生方面的诸多内容。
我问山东:“要是背不下来怎么办?”
山东回答:“不可能!我在号里已经关了一年半了(山东的案子法院已审理宣判完毕,他是有期徒刑16年。因为有同案犯上诉,未下执行故关押至今。案情后叙),还没有见过谁不会背监规的呢!?”
我又问他:“如果碰上一个不认识字的文盲咋办呢?”
山东微微一笑说:“那还不好办,找个认识字的犯人一个字一个字,一句话一句话地教给他,直到他背会为止!”
“要真的是实在背不下来呢?”我打破砂锅纹(问)到底。
山东“嘿嘿!”干笑了二声,欲言又止。但我从他的表情和语气中已经知道了“如果背不下来监规”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了。
监规是一个在押犯人必须要遵守的规定。就像当兵的要遵守士兵守则而司机必须要遵守交通法规一个样。
为了尽快背会监规,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我的脖子(老是仰着头看墙上的监规脖子痛的要命),我要把监规抄下来。
没办法我只得硬着头皮厚着脸皮找“头档”开口借了一支“笔”,确切的说是一个用破布缠着的圆珠笔芯。
当时全号子里就只有“头档”有一只这样的“笔”,“头档”叫x民,犯的是诈骗罪,判了二年有期徒刑。
后来跟他接触多了发现他的文化知识和社会阅历都比较丰富,而且他的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我平时并不因为他在号里是“头档”而有些敬畏他,可我打心眼里钦佩他,因为我从内心里尊重所有有知识和写得一手好字的人。
山东跟我讲了现在号子里没有纸笔的原因:以前号里也可以报纸和笔,因为有一些练**功的顽固分子天天抄写(默记)**功的经书和经文,然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散发到别的号子里去。
再加上干部怕一些未判决的犯人写纸条子串供,所以就不供应纸和笔了。如果犯人需要写检举揭发,上诉申诉等材料,可以提前向干部报告,由干部提供纸笔,犯人用完后要立即收回。
笔是有了可没纸,山东把他那份长达四十多页的起诉书撕下来一张递给我,我抬头看一句抄一句,然后再抬头看一句再低头抄一句。
等到我把566个字的十二条监规抄完后,我的脖子酸痛的要命。
中午饭还是吃的面条,我倒了一半给山东,他说这里天天吃的都是“老三篇”(早上小米粥中午晚上面条)。
有时十天半月的也能吃上一顿米饭(号子里管这叫改善生活!),因为看守所里关押了好几百个犯人,做米饭太麻烦且又耽误时间,所以吃得特别少。
要是遇上停电,机器压不成面条,就只能喝小米粥了。
下午在风场里和山东坐着聊天时,他又跟我讲了一些号里虽不成文但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如:上便坑大便时最好在早餐前和晚饭后,切忌在别人饭还未曾吃完的时候方便。(后来进来的一个新犯人因为犯此忌被三个老犯人痛殴了一顿,因为动静太大惊动了干部,结果正义的干部为新犯人“报了仇”!)
不能随便吃别人的东西,也不能不经别人充许就用别人的东西。
有大事才能到号门口大声喊报告,如检举揭发,重病,有犯人行凶或自杀等。
一般的小事如要药品,要纸笔和需要干部转告家人送钱物来的,等干部查号时再说。
看守所里天天都要点名查号,一名管教干部要负责两个监号,如果号子里出了什么问题,干部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山东点了一支烟狠狠的吸了几口,接着降低了嗓门小声对我说:“号里也分帮派,明争暗斗拉拢新犯人,特别是”环境“(经济条件)不错帐上有钱的新犯人。
“也许就像现在我这样的”我心里暗暗地想。
虽然在号子里只呆了二,三天,可是我已经看出了号子里面的类聚和群分了。
靠前面的四个铺是一帮;中间的小林,小波(盗窃)和x龙(盗窃-抢劫-**)是一帮的;
往后一点的山东(盗窃-抢劫)和x红(敲诈勒索)是一帮,可能现在我也算是他们一帮的吧?只可惜后来山东和x红为了几包方便面而反目了,但没有成仇。
另外几个:x强(持刀抢劫),皮(涉嫌盗窃手机),老李(贩毒)各自为“政”。
最后一个就是我的“师傅”——那个教我做卫生的犯人(涉嫌伙同他人盗窃)。
可能是因为他太“老实”或“太面”的缘故吧。号里的人都不怎么搭理他。
这时山东又抽完了一只烟,一脸诚恳苦口婆心语重心心长地嘱咐我:“在号里不要轻易地相信别人,因为很多人说这说那地跟你套近乎,无非是为了一口吃的!”
我诚惶诚恐点头称是。心说:“但愿您千万别是这种人。”
吃晚饭时,我问山东:“为什么号里用的口杯-饭勺-饭盆和水桶等都是塑料的?”
山东说:这是为了安全!如果是铁制物品容易做成凶器或者是被吞进肚子里自残。
就是平时用的牙刷也要折断,能刷就行。以免有的犯人将牙刷一头磨尖行凶。而且号里也不充许有绳子和鞋带,平日里穿鞋和裤子都是用破布条一系。
虽然说号子里有时也跟犯人提供香烟,但只限量供给火柴,而绝不充许号子里面有打火机。因为打火机上有铁片,以前曾经有犯人吞下去过,以达到自残的目地。
未了,山东再三的告诫我不要违反监规。“不然,——”他买了个关子,又“嘿嘿”了两声。听到了他的干笑声,我脑子里的那根弦立刻就绷紧了。
晚饭后,小林交待我:叫我跟那个教我干活的“师傅”一块儿值夜班。
号子里每晚必须有二个犯人从就寝哨开始一直要值到吹响起床号为止,这是看守所里的一项规定。
因为现在正值“严打”期间,况且光死刑犯全看守所里就关押着14个(已经宣判了死刑但尚未执行枪决,这其中还包括2-3名死缓犯),不能出一点差错。
所里安排两个犯人同时值夜班能有效地防止某些犯人企图行凶或自杀的“阴谋”得逞。
如果晚上干部查号(通常一晚上有2-3次)发现值班的犯人睡觉,那可不就是“嘿!嘿!”那么简单了!
幸亏我们这个号里现在没有关押着死刑犯,大家的心理负担相对要轻一些,再说就是平时光死刑犯脚上一动就“哗啦哗啦”响的铁镣铐声就叫人受不了。
晚上值班时通过和“同班加师傅”的交谈,我得知他原来在某酒店里当保安。因为在一天傍晚,一个收破烂的在他当班的时候把酒店里的电器藏在架子车上偷走了,而他又恰巧乐于助人地帮这个收破烂的推了推车。结果这个打着收破烂名义行盗窃之实的惯盗被跟踪而至的公丨安丨抓了个现行,而他则被当作同案(同谋)犯关了进来。
他像“祥林嫂”一样,一遍又一遍地不停的诉说着他的“不幸”和“委屈”。
他的外表和说话的神态都很木讷憨厚,他的头部还做过开颅手术,可怕的刀痕从前额顶一直到左耳后,看得我都发怵。他说因为这,他在刑警队和号子里都没挨过打,他出去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他以前打工的单位(不是被抓的酒店)打官司,要单位对他的因工致残做出赔偿。
也许是我骨子里具有的劣根性和生来的势力眼吧,也因为他睡在最后面,既无“地位”和“发言权”也没有“实力”(钱),所以我不愿意听他多讲更不想跟他多费口舌。
虽然我从他的言谈举止上认定他是一个好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在被关押了15天后,无罪释放了。
可惜的是,在与我前后关在一起同号的20来个犯人中,他是我唯一不知道姓名的人。但我从心底里真诚地希望他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