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二哥和丽娟妈当初逼丽娟嫁给傻子的狠劲儿,还有上次,二嫂那样热情地让我去她隔壁卖童装,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的,不觉也寒了心。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又到收割小麦的时节了。虽然收割小麦相对收割稻子要轻松些,但收过小麦后,便要耕地、放水灌田,最后插稻秧,所以比收割稻子的那次农忙更累一些。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弟弟上初三,要准备中考了,所以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我不想叫她下水,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这些软体动物,(这边跟上边的有点脱节)别的软体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就是稻田地里的蚂蝗,真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但现在,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饮血了,会自己松开?”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打啊,蚂蚯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望着田埂上蠢动了几下就不动了的蚂蝗,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处可逃。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妈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我妈不再为我亲事忙碌,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给我弟弟改织。每天喂过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快乐,能持续多久。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经历了这么多的挫败,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的。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宋小帅。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妈妈说着村里的闲话,一边给我弟弟织着毛衣。此时,天气湛蓝,空气清新,我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想想在东莞,虽然可以挣到一点钱,但空气中经常散发着油漆味、塑胶味及各种各样的怪味儿,四周总是灰蒙蒙的,甚至于,因为大多数时间处于工作和睡觉两种状况,我根本没机会抬头看一看天空的颜色。
正在我又要浮想联翩时,村里响起了一串悠长而嘹亮的叫喊声:“收死鸡死鸭子了,谁家有死鸡死鸭子拿来卖噢。”
叫喊声刚落,我看到邻居大婶慌慌张张走出家门。我妈取笑她:“看你急的,去找老相好的啦?”
大婶沮丧地说:“我还有那份闲心?我去喊"收死鸡的"来收死鸡。我家鸡可能是生瘟了,刚才一眨眼的功夫,就死了四只,要是再死下去,没有母鸡下蛋,今年油盐钱就省下来了。”
我妈也替她着急起来:“那快去吧,喊一圈要是没人家卖鸡,他就会到别处去的。”
大婶“嗯”了一声,便小跑起来。
望着大婶干瘦的身影,我妈叹了一口气:“你大婶命苦啊,你大叔和你爸那次在煤矿出事后,你大婶就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过。现在还好,一个初中,一个小学,以后上高中、大学可怎么办?现在的学费,全指望她在曹菊的塑料鞋底厂干活挣钱。没结婚的都不敢在里面做太久,听说做久了就不能生孩子。你大婶才做一年半,现在总说自己胸闷,喘不过来气呢。”
我随口问:“大婶还不到四十岁吧,那她怎么不改嫁呢?改嫁也有人替她养孩子。”
我妈白了我一眼:“改嫁就那么好改的?农村人,只要日子能过得下去,有儿有女的,谁去改嫁?再说了,就是她想改嫁,哪里去找那么合适的人?”
正说着,大婶带着“收死鸡的”一前一后过来了。一看到那个“收死鸡”的,我不禁笑起来:“宋小帅,是你啊?”
宋小帅也看到了我,看了看我的家,高兴地说:“杨海燕,原来这就是你的家?我以前经常来这个村的,你们村里人多数养免子,鸡鸭养得少,后来我来得就少了。今天正好路过,我随便来转一圈,没想到就遇见你。”
说话间,大婶的鸡又死了两只,望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鸡倒在地上,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大婶心疼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因为是生瘟疫死的鸡,宋小帅按照他收死鸡的惯例,出价是一块钱一只,但大婶要一块五一只。宋小帅看了看我,大方地说:“一块五就一块五吧,六只你全卖吗?”
大婶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说:“留一只吧,整天青菜、萝卜的,我家两个讨债鬼早就馋死了。”
于是就留下来一只,五只鸡卖了七块五元钱。宋小帅把死鸡一只只扔进自行车后的筐里。那是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车后面有一个大筐,筐里面横七竖八地放着大半筐死鸡。
宋小帅看我打量他自行车,解嘲道:“我这辆车,除了铃不响,其余什么地方都响。没办法,现在卖的那些轻便自行车中看不中用。”
我妈听说宋小帅是我同学,赶紧热情地招呼他到我们家坐,还给他倒了满满一杯白糖水。宋小帅真的渴了,毫不客气地一把接过来,仰天“咕咚咕咚”几口就喝光了。
我妈望着他喝水的模样,一脸欢喜。
喝完水,我妈关切地问:“你结没结婚?多大啦?”
宋小帅爽快地回答:“我还没结婚,和海燕一年生人,比她大三个月。”
我妈满意地点点头,别有深意地望着我笑。
知母莫若女,自从我这次回到家,我妈一看到和我年龄相当的男孩就两眼放光。我故意装作没看到她的递过来的眼色,转头奇怪地问宋小帅:“你比我大三个月?你怎么知道你比我大三个月?”
他脸“腾”地一下红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于娟说的呗,你还不知道吧,顾斌就是和于娟结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