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弹得是俗大街的“献给爱丽丝”,后来又弹了一曲,我就不知道名字了,因为我就知道一个献给爱丽丝。
他弹完了,笑着冲我扬下眉,我知道他在冲我显摆,想让我夸他。我当然会如他的意,我笑着对他大声说:丫还真会弹。
然后他就一拖鞋飞过来了。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天,我们约好四个一起去看电影。本来挺愉快的,结果我搅局了。那天我们兴冲冲的冲到电影院,刚进门口,我就看见我前男友携着他现女友从我们旁边走过去。然后我掉头就出来了,可是糖糖一把拽住我了,她也看见了。我说:你送手,让我走,我回家。她说:你至于还这样吗?又不是你对不起他,至于这么怕见他吗?
我说:跟任何人都没关系,我现在就是想回家。
然后我就使劲挣开她,跑出去打车回家了。
我知道我走了之后,怪叔叔和周周一定会好奇一定会问,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rue
晚上怪叔叔果然发短信了
他:今天怎么突然走了?
我:突然不舒服,所以就突然走了。
他:回答的太敷衍了吧。
我:别好奇,我不想说。
他:下周末咱们去海边,你也一起来吧。
我:不去了,没空。
他:呵呵,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那就睡觉吧。晚安88
他:恩,8.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一下前男友。
糖糖在我前男友的事情上一直很窝火,她替我窝囊。我也觉得我窝囊。
我和前男友高二的时候就在一起了,高考后我上了大专,他考了本科,并且不在一个城市。很多人认为我们会分开,但是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很用心的爱他,竭尽我所能的去爱。我家普通家庭,生活费有限,我利用课余时间去打工,一个月买不了一会衣服,省下每一分钱,就为了能多去他的城市看看他。说多了矫情,总之,你们想象自己为心爱的人做过的事情,我基本都做了。那个时候,我真的没抱怨过,我认为为自己爱的人再苦再累也是幸福。而且我的付出不是没有回报,他对我也很好。虽然我认为那种事情必须要在新婚那天,但是我更相信他的承诺,所以连最宝贵的都给他了。
我毕业后回到家乡,在一家商场当营业员。我觉得我一大专文凭能找到工作就不错了,我还是挺满足的。后来前男友也回来了,考了公务员,当然光考是没啥用的,特殊渠道少不了,总之就是他当时还没毕业就已经在上班了。那时的我真的很幸福很开心,老公这么有出息,生活真美好。
突然某一天,我一个朋友跟我说她看到我前男友和一个女在一起吃饭,样子很暧昧。我笑着说你一定是看错了。但是心里在打鼓。后来忍不住质问他。他义正言辞的说:我们都在一起六年了,你对我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你太让我失望了……当时我真的好恨自己怎么可以不相信自己未来的老公呢~~~~~
之后又是突然的某一天,前男友跟我说咱们分手吧,你别再拖累我了。
我很震惊,问他为啥。
他说:你跟我在一起6年了,我也同样浪费了6年的青春,我不想再继续浪费我的生命了。
我:……
他接着说:我现在压力特别大,刚到单位,很需要和同事搞好关系,我经常出去应酬,可是我都不敢带你去,你知道为什么吗?他们的老婆,老公,不是这个局长,就是那个科长,差点的也是在银行上班的,我怎么介绍你?一个商场卖货的,我都说不出口。以前我太天真,不懂得人情世故,以为找一个喜欢我的对我好的就行,现在我成熟了,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了,你说我变心也好什么都行,就是别再拖累我了,咱俩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说完走了,我没打他没骂他也没哭甚至什么话都没说。我回家后就静静地躺床上,想我们的过去,一点一滴,所有的过往,想啊想啊想啊,想到累了,因为累了,没有力气再坚持,眼泪就出来了。哭累了,就睡着了。
记得谁说过哭着睡觉醒了容易变疯子。
醒后,我居然没疯。我都觉得上帝恩待我。
我不恨他,还很感谢他,他让我认清自己。从此以后我摆正了自己的位子,不再妄想任何事情。
回归正题。
之后的几天,怪叔叔一直没和我联系。
大概星期三?四?不记得了。总之那一天,我和糖糖在一起,然后她非拽着我一起去怪叔叔公司找周周,我说她:人家都那么忙,你一个无业游民总往人家那么凑什么啊?耽误工作知道吗?人家烦不烦你啊。
糖糖还是一个劲的说去吧去吧去吧……我就和她去了,其实我真的不想去,一是不想打扰他们,二是因为看电影那天不辞而别,总觉得不好意思。最主要的是,糖糖这人守不住秘密,以我对她的了解,如果怪叔叔和周周问起,那么糖糖一定会原原本本的把我和前男友的事迹跟说评书似的分章分节的说上个十来回。太没面子。
我们到了公司,周周出来带我们进去,怪叔叔不在公司,我长舒了一口气。居然很怕看见他。周周把我带到怪叔叔办公司打开电脑让我玩,然后就出去找糖糖了。没多一会,怪叔叔就回来了,一边打电话一边走进来,他看见我坐在他椅子上先了一楞,然后冲我笑了笑,继续电话了,之后他又找了一些文件什么的出去了。我不知道是该站起来出去,还是在这继续玩,这两种到底哪种比较有礼貌,我真不知道。有时我就是这么的缺心眼。
我还是按兵没动吧,过一会他回来了,走到我旁边问:你怎么在这。
我说:糖糖要我陪她来的。
他:恩。
然后他看了看墙上的钟说:到饭点了,饿了吧,咱们一起吃饭去吧
我说:不了,我马上回家了。
我拒绝他,是因为觉得总吃人家的不好,我又没钱请回来。他瞅瞅我说:吃完再回家吧。我本想再拒绝,可是看他那眼神,估计我要是再说:人家就不跟你吃,人家就要回家吃。他能立马拿起桌子上的笔记本往我脑袋上砸。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就从了。
我们四个去了附近的饭店。那一对坐一起,我和怪叔叔坐一起。
我们四个边吃边聊,聊啊聊啊不知谁就聊起了自己讨厌什么什么的,我就说:我讨厌的事情很多,但是最讨厌的是那种明明兜里就手机却还非要在手腕子上戴块表的,我认为这种行为最傻b……
说完,周周瞅瞅他小叔,然后就开始大笑,我顺着方向看看怪叔叔,他一脸苦笑的看着我。我很纳闷。然后糖糖和我齐声问周周:你笑什么?
周周强忍住笑说:我小叔,就是你说的那种人,兜里揣个手机,手腕上戴块手表……哇哈哈哈趴桌子开乐。
我和糖糖又同时转向怪叔叔的双手手腕,没有表啊~~怪叔叔可能看出我俩的疑惑,回答说:天热,我摘了。
然后我和糖糖也憋不住开始笑,估计当时怪叔叔一定郁闷死了。我真的是无意的。
怪叔叔还在为自己挽回面子:这就是个人习惯而已……
我强忍着笑拍拍他肩膀说:别上火,这没啥,我爸也有戴手表的习惯。但是有了手机后就不戴了。哇哈哈哈哈~~~~
现在回忆起来,这真没啥好笑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能笑的那么开心。腮帮子都乐酸了。
转眼又到周末了,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