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儿,这就是胡子哥.脸上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和他的年龄极不般配,一脸刚毅的胡子顽强地生长在满是沟壑,崎岖的脸上,怪吓人的.他双腿岔开,双臂上扬,在凌晨的北京大声喊道:北京,我来了.如果当时就有北京欢迎你这首歌,我敢打赌他一定会唱:迎接另一个晨曦带来全新空气…
英子蜷缩在我的怀里,和我一起走在我哥身后.我亲了她的额头一下,说:我们到北京了,我第一次带你出远门,你得记着.英子不在意地撇了撇嘴.是的,这些话落成文字看起来还算是温暖,可真的在生活中说出来,的确有些酸.但我想我说的没错儿,这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唯一的一次的远足,我让她记得,这有错儿吗?错就错在最后居然是我忘记了.
老四的家在郊区,很远,凌晨的时候还没有车,我们对打车去他家没有概念,所以听信了老四的建议,我们去看升旗.
最起码在我看来.那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当时我想,如果我和英子还不是男女朋友,那么在天安门广场上我向她示爱,是多么浪漫和轰动的一件事儿?
说句实话,第一次看到天安门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它宏伟和壮观,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么小啊?英子对矗立在每个角落的武警战士产生了浓厚兴趣,她饶有兴趣地问我:你说,你要是过去和他说话,他会敬礼吗?
这是很无聊的测试,但,为了英子,我干了.
我装作问路,但问题很蹩脚:请问,您知道”大栅栏”在哪儿吗?这是我在公交车站牌上看到的一个名字,但我忽略了一个问题是,从字面上看,这三个字念大栅栏(dazhalan),而实际发音却是dashilaner,据说,北京人以此来判定你是否是本地人.而对于初到北京的我来说,我自然不知道,于是我操着生硬的东北话问那个最可爱的人,你知道大栅栏在哪儿吗?最可爱的人明显地楞了一下,然后潇洒地一抬左臂,指向我身后的方向,之后就目视前方不再理我.
是的,他没有敬礼.或许他不认为这是必须有的礼节,或许他认为那只是徒费力气.于是我输给了英子,背起她,在全世界最大的人民广场上喊到:我爱你!英子.
这不是我第一次对她说我爱你,却是第一次被她要求说我爱你,我有些别扭.但我如此地善于安慰我自己,我对自己说:这辈子,我能有几次机会在这里对一个姑娘说我爱你呢?于是我心甘情愿地喊了.之后英子趴在我的肩膀上小声说:你第一次带我来北京,我会记住的.
一点儿不酸,动情至极.
我们正准备更加煽情的有所动作,比如在众目睽睽大庭广众之下亲嘴儿什么的.这在现在不算什么,满大街都是,可那时候,我们这算比较大胆的了.但没能付诸实践,因为胡子头把我们拦住了.当时他虔诚地看着那根孤独树立的旗杆说:我三十多岁,从没现场看过国旗升起,这或许是这辈子唯一一次.请大家端正自己的态度.然后双手合十双目紧闭.恍惚间似乎看到了泪光.
这如果放在一个年逾花甲的归国华侨身上是很值得钦佩的,但放在面目狰狞一身西部牛仔打扮的胡子头身上就有些滑稽.我想乐,我哥瞪了我一眼.
我相信一切冥冥中都有注定.胡子头说,这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看到国旗升起,是对的,因为最后他的腿废了,走不了那么远的行程;我要英子记得我带她到了北京也是对的,因为我说了那是我们最后的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远足.
[六十三]北京
北京有那么几个地方值得一逛,比如西单,比如动物园.我对购物没什么兴趣,看猴儿这种行为应该是老四爱干的事儿,我和英子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带她吃一次麦当劳.
麦当劳我只听过,没吃过.我读书和生长的城市在那时候还都没有麦当劳这个玩意儿.
当时我以为那是西餐的代表,真的.很多年以后我和朋友去吃sorabol,吃friday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当时英子赖在我怀里说:想吃麦当劳啊.我都没吃过.也许那时候一顿麦当劳就是她所认为的浪漫和爱.
奔赴北京吃顿麦当劳,这事儿我干了.我认为那是一种态度,我爱英子,我愿意把她想要的一切贡献给她的态度,尽管那只是一顿现在成为我走在街上赶时间时才会享用的西式快餐.
老四带我们来到了我和英子渴望已久的麦当劳,英子还和门口冰冷的麦当劳叔叔照了张相片.进去之后我哥每样东西点了一份,然后胡子头问那位可爱的姑娘:啥玩意儿?没有酒啊?啤酒也没有吗?
点餐的姑娘含笑看着胡子头,一言不发.胡子头有些不可思议的端着餐盘走到座位,冲老四说:北京真牛逼了,这麦什么的咋跟食堂是的?还得去窗口打饭?还没有酒?然后咬了一口汉堡吐在桌子上:这是什么**玩意儿?能吃吗?
他的声音不小,引来周遭人群的观看,英子端着汉堡包皱着眉头.我心想:这是那个天安门广场虔诚地观望升旗的胡子哥吗?我哥对胡子头说:不吃放那儿,一会带你吃面条去,哪儿那么多话?胡子头现在很听我哥的话,翘起腿,点了根儿烟不再言语.服务员走过来客气地说:先生,这儿不许抽烟.
胡子头彻底炸了,轰的站起来,刚要发作,看了我哥一眼,然后气呼呼地走出门去,坐在麦叔叔旁边,一个小丑,一个牛仔,在首都街头相映成趣.我哥示意我们继续吃.在他眼中,胡子头永远是一个有勇无谋的屠夫.幸亏的是,他现在很听我哥的话.
所以我们继续埋头吃.
说实话,我不怎么爱吃麦当劳,我哥和老四也是,于是我们三个大男人眼巴巴地看着英子精雕细琢地吃着汉堡,一根根地叼着薯条,慢悠悠地喝着可乐,一直到她吃饱喝足.她作势拍了下肚皮,对我哥说:哥,我陪你们吃面去吧…
多么懂事多么冰雪聪明的孩子.老四指着桌上我们剩下的东西说:这些要不要带回去给你吃?英子瘪了瘪嘴说:其实真不好吃,我也就是吃个新鲜吃个念想儿!满足了!不要了
说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拍了一下胡子头的肩膀说:胡子哥,委屈你了,让小楼陪你喝几杯去.
胡子头惊雷一声喊:打车找面馆儿!
在出租车上的时候英子拉着我的手说:麦当劳也不好吃啊?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惦念一种东西,或者一种理想,一种希冀.等到我们真的得到了,达到了,或许我们真的会失落.曾经企盼的希望没有了,甚至还会是失望.于是我对英子说:吃过了就行了,你想吃啥我都带你吃.
这话是实心实意的.
车停在一个炸酱面馆门前,老四和我哥还有胡子头已经先一步到了.胡子头一手插在兜里手指着对面一个部队大院对老四说:这是国安足球俱乐部吗?
我们都一头雾水问他,你怎么看出来的?
胡子头一撇嘴,扬了一下嘴角说:那墙上不是写着呢吗?足球事业!
那时候还没流行那句时髦的”晕倒”,否则我们会全部晕倒.
胡子头所指的是一个部队大院.那墙上是伟人写的四个繁体大字”实事求是”,硬是被他给看成了足球事业!
我哥低头走进面馆,边说:赶紧回东北,不够丢人的!
回吧.北京对我没有其他吸引力了.我已经带我心爱的女人看了天安门,看了升旗,还在天安门广场亲了嘴儿,吃了麦当劳…在一切我想做的都已经做过了之后,便索然无味了.
于是我问我哥:买什么时候的票?
胡子头凑了过来:那不行,我还想去西单呢!
北京之行,是胡子头的快乐之旅.
所谓饱暖思淫欲.
酒足饭饱之后,胡子头嚷嚷着必须西单一行.尽管我们都有些累了,那么也去吧.他许诺老四说:去西单简单转转,然后就去看望老四的父母.
西单自然一片繁华,不输现在.我们在著名的西单转来转去.我没什么想买的东西,真的没有.对于那些每个城市都相差无几的纪念品与玉镯翡翠更是丝毫兴趣没有.偏偏胡子头兴趣盎然.每个摊位前都要停停,问问:这个多少钱?
三十.
十块钱卖不?
拿一个吧.
喔,我不买.
如果换做戴着金丝边眼镜的我,这样一定被狠狠地抽,但胡子头没有,因为他的长相,也因为走在一起浩浩荡荡的我们的队伍.
可粗暴的土匪长相并不是在首都横行的资本,这是西单,不是七经街.
当时我哥跟老四去买水喝.胡子头站在一个卖黄金链子的摊位跟前,我搂着英子站在他身后.看着那些链子我们都相信那不会是真的黄金,但金灿灿的看上去的确又特别像是真的,最为吸引人的是旁边立着的一块招牌,赫然写着:不论多长,一律一块.
便宜吗?就是这么便宜!
到了今天我还在想:如果是我,在当初的年纪轻信这种商家的谎言还说的过去,胡子头也算一个久经沙场的社会人儿,怎么也就掉坑里了呢?是的,他的确被吸引了,然后被骗了.
他问:不管我买多长.都一块钱?
嗯.
为啥这么便宜?是黄金吗?
黄金能有这价儿么?想什么呢.
嗯,对!肯定不是.那真的不管我买多长都一块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