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穿屋顶需要一把火,或者一颗太阳。
秦王政,正可以是这把火,这颗太阳。
如果秦王政不行,那么隐伏在楚国边缘的墨者们,也可以是这把火、这颗太阳。
鞠子洲可以是一颗打火石。
“但现在。”荀况鄙夷看着鞠子洲:“你的那把火,不,都到了这一步了,你已经不是这件事情的主导者了。”
秦王政的意图是他们都不了解的。
但有一点——以法律直接审杀一名王者,直接打散韩国境内的贵族势力,秦国索要付出的代价是非常非常大的!
这样的果断与决绝,那位主持这一切的人,那位年轻的秦王政,他所想要的,绝对不只是什么循序渐进的把屋顶烧穿,先把光和热洒进来。
他已经在拆除房子的地基了。
他拆了七分之一了!
破坏掉这屋子之后,谁知道他是会另外建造一间崭新的铁屋,还是另外建造一幢木房呢?
“玩火,会自焚的。”荀况明悟了这一点,毫不留情地嘲笑鞠子洲:“你这样的思想,比起你的那位师弟,可卑劣渺小太多了。”
“人,是不能被控制的!”荀况这么说着。
更何况,是秦王政那样的人物?
“是我的错啊。”鞠子洲叹息:“我太自负了。”
身为穿越者、身为后世人、身为经受过完整的精英教育的高材生的种种过去,令他内心始终维持着一丝傲慢。
韩地之中。
秦王政走进了祭天的祭台。
改名叫做翦县的新郑,此时的人们正在等待。
韩人在等待秦王政的安置。
秦人则在等待秦王政的答案。
以法律诛除一国之王,这是一件大事,更是一件令人拥有无限力量的事。
因为韩王安被诛杀的名义是杀人。
不是杀士人、或者杀庶人。
只是杀人。
秦法以杀人罪判处韩王死刑,并且执行。
韩人、秦人共同见证。
他们并不会知道,如此判处的逻辑起点是韩王所杀的“人”,与韩王自己是平等的人。
他们认为这是同态复仇的一种。
差俅不多。
强者杀弱者要被法律制裁。
那么对于弱者而言,这份愿意为自己出头,愿意维护自己的生命尊严的法律,就是正义。
执行这法律的人,就是代表正义的人。
他们不是什么侵略者,而是正义的使者,是带来光和热的人。
他们是希望。
韩人视秦人为希望。
秦兵也觉得自己是肩负了这份使命的。
但一切还没有定性。
这场战争落幕了。
主持战争的,主持法律和审判的秦王还没有给出一个为一切定性的答案。
所有人都在等他。
翦县最近有小孩子唱新的童谣了。
这童谣传唱度很高,嬴政也听到了。
不好意思,这几天喝得有点不那么清醒,实在抱歉。
虎狼虎狼,食我羔羊。
秦王嬴政登上了新近用青石板铺成的道路。
道路平坦,石板是工匠一块儿一块儿打磨过的。
无我羔羊,何养我爹娘?
青石板道路的尽头是台阶。
台阶之后便是祭天用的天坛。
嬴政走到了青石板的尽头,上了层楼。
天坛之类的东西,为什么非要是在很高的地方呢?
他有些疑惑。
随后这疑惑自然释然。
并非是抛诸脑后,而是他得到了答案。
很多问题,在脑海里过一遍,自然也就有了可以解释它的答案。
虎狼虎狼,食我肝肠。
踏遍台阶,走上天坛。
祭坛是圆形的,看似平坦,然而施工时候总有些细微的弧度。
嬴政居于祭坛中央,面前是装满了六牲的供桌。
如今的局势,嬴政是很清楚的。
正到了自己需要做出抉择的时刻。
无我肝肠,何以充腹膛。
这一份抉择,本应该是不存在的。
因为按照原定的计划来的话,按照与鞠子洲的约定来的话,按照朝堂里的秦人的期望来的话,按照自己所学到的义理来的话,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的话……
按照那么多的情况中的哪一种都可以。
按照那么多的道理中的哪一条都可以。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哪一条道理,他都不应该审杀韩王。
他都不应该一打下韩国来,立刻就大批大批地得罪本地地贵族,不应该立刻与这些地头蛇为敌。
他们本来可以是朋友的!
但他偏偏没有那么做。
他不愿意。
不想!
没有什么道理,没有什么情况,没有什么来由。
依照内心深处最朴素最不理性最不讲道理的心愿来看。
嬴政,不想那么做!
他就是要杀掉这些虫豸。
杀他们和不杀他们,理由或者利弊都很多。
只是,嬴政并非出于这些利弊的考虑。
他想的话,可以很轻易地想清楚这一切。
但他什么都没有想。
依着情绪,他用了重法,向前追溯刑罚。
他很清楚,这些人身上必然会有能够让严苛的秦法将他们判死的罪。
当世的大部分贵族身上都会有这样的罪。
以往没有人觉得这是罪而已。
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他们做事根本就没有遮掩。
稍一打听,也就出来了。
因此,虽然是秦法判杀了那些人。
但实际上,嬴政很清楚,是自己想杀他们。
自己这样想,他们才会被秦法度量。
他们才会尊严扫地。
一切的一切,真的没有太高明的政治考量与利弊衡量。
只是,因为,我想!
过程是符合法律的。
但法律终究是为统治者服务的。
是被统治者操纵的。
而现在的统治者,想治罪!
想杀他们!
一切,其实跟法律的严苛程度没有太大关系,不是吗?
嬴政这样想着。
祭天的时候到了。
典仪开始了。
轰隆隆的鼓声。
编钟悠扬。
笙瑟起来。
天兵骤降,斩虎杀狼。
仪式感很足。
但其实,嬴政觉得并没有什么意义。
也没啥作用。
就是唬一唬台下不经常见到祭天、不常听音乐的人而已。
他用手指戳了戳供桌上的肉。
很硬,估摸着是半熟的。
半熟的肉,嬴政曾试吃过,总的来说是不好吃的。
哪儿的什么野神这么没品位,会喜欢吃这种东西?
放在鞠子洲那种人面前只怕他都吃不下去吧?
无非是祭完天,拿了去给人吃罢了。
至于为什么煮个半熟。
这大概是因为以前食物紧缺时候,这么多的肉需要留着慢慢吃吧?
煮个半熟,用盐巴腌渍了,可以存放更久。
嬴政没有念什么祭天的文稿。
他根本没有叫人准备那东西。
无聊!
斩虎杀狼,取我羔羊。
但是祭天总要说点什么,总要做点什么的。
更何况是如今面对着这样的选择。
阳光有点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