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爷爷燕宗海脱罪,他忙上忙下,却被告知,原本半年后才定罪的燕宗海,早早的“主动”插队,走完了所有的流程,直接判刑入狱。
燕宗海倒是很淡定,像是早就知晓有人整他一样,见到燕南天后便叮嘱他转移资产,深夜将贵重资产送至某个地址,实际上,就是燕宗洋的隐匿地址。
除了燕南天可以证明的全额奖学金,还有在“英烈”父亲名下的那套房产之外,其他的资产全部划为燕宗海的资产,纽约的数套公寓,包括燕南天现在居住的公寓,全部扣押封存充公。
“俺曾见,金陵玉树莺声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过风流觉,把五十年兴亡看饱。那乌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凤凰台,栖枭鸟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
燕南天亲眼看着自己家的楼塌了。
那一刻,他高傲的心被击得粉碎。
他变得一无所有。
他再也没有心情没有勇气去追回欢哥,如何面对那个住在高级私人社区里的情敌?拿什么?
家世?财富?帅气?学历?
燕南天不想自取其辱。
面对如此巨变,没有人来安慰他,因为他将此事瞒得死死的,即便在好友齐源面前,他都没有透露出半点风声。可能,是他的自尊心作祟吧。也有可能,是他的内心很敏感,担心好友齐源因此而疏远他,友情这种事情最怕考验,他不敢考验。
唯一陪伴他的就是爷爷燕宗海严厉要求他必须精读的那部明史。
这个黑暗的日子里,他差点将整部明史背下来。
也正是这段背诵明史的日子,让他有事可做,没有因巨变而沉沦下去。他从明史中疯狂的汲取着养分,让他逐渐蜕变。
从此欢哥是路人,再见只是陌生人,最熟悉的陌生人。
上天没有给他和欢哥再见的机会,欢哥就像是消失了一样,而燕南天的心思也只有学习、毕业、复仇。
即便他极为看重的友情,也开始主动的逐渐疏远了好友齐源。唯一让他好受一点的是,是他“主动”疏远,而非是齐源主动疏远他。
当时,他的内心极为敏感,与其让他人来伤害自己,不如自己主动伤害他人,并且在自己的心里安装了一个厚厚的保护壳,拒绝情感伤害。
如今,近六年过去了,他经历了无数的风雨,早已将欢哥尘封在心底,一万年都不解封的禁忌之咒!
慕容雪衣居然告诉他,欢哥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谁会信?”
“反正我不会信。”
“因为这根本不可能!”
燕南天内心矛盾,自言自语的反问着自己。
但他却不敢赌那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因为时间线刚刚好对得上。
慕容雪衣用黑客技术发来的信息,好处是无处不在,信息可以随时出现在燕南天的面前,不好的地方是他无法回复慕容雪衣,无法跟她互动交流,问得更加清楚些。
燕南天一直处于彷徨踯躅状态,犹豫的煎熬比面对未知的结果还难受,他决定亲自去看一看这个孩子。
在没有确认结果之前,他没敢向宋雅艺坦白此事,借由某个项目谈判去了旧金山。
在机场,他无意间发现了赵皮特的身影,装作不认识的样子,他跟在赵皮特的身后,偷偷的看到赵皮特的机票是飞往温哥华。
温哥华,是北美华人的聚集地,洪门的总部由檀香山移至温哥华之后,更成为华人的天下。据说,在这里生活的华人,无需使用英文交流,许多社区小镇都有华人的商店和餐馆。
燕南天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后,便匆匆坐上了飞往旧金山的航班。
如今,杜珊已经带着燕莎坤去了北京,照看已经怀孕的陈星月,洛杉矶的豪宅交给了全职保姆打理看家。
他就省了从洛杉矶转弯去旧金山了,不然的话,怎么也要先到洛杉矶跟杜珊揉搓一晚,然后再去旧金山办正事。
到了旧金山国际机场后,竟然忐忑起来,加上舟车劳顿,他只能在附近的逸林希尔顿酒店休整一晚。
说近乡情怯肯定不妥,但越是靠近欢哥昔日的住址,他的心情越紧张,甚至有些惶恐不安,总觉得心里像是永远失去了些什么。
燕南天坐上计程车来到沃尔玛,他没有直接抵达目的地,提前下来就像想溜达一段路程,好平复自己的心情。
从沃尔玛向北走了两个街区,来到了三和粥粉面店。
店旁有一个上二层居民楼的楼梯,燕南天一步一步的缓步而行。
他走得很慢,随时都有回头的可能,但他终是忍下这个念头,想要勇敢面对未知的世界,他觉得慕容雪衣没有必要欺骗他。
不管如何拖延时间,楼梯就这么短,他面前的房门是一道铁栏门,锈迹斑斑,只有门把手那里磨得光亮。
他伸了两次手,才下定决心,深呼吸之后,敲响了房门。
很快,铁栏门里面的那道木质房门打开,露出一个白人姑娘,眼神犀利,像是随时暴起杀人的样子。
“对不起,敲错了。”燕南天赶紧说道。
“没错,进来吧。”白人姑娘打开了铁栏门。
“不,是我敲错。”燕南天吓得就要走人。
“sky,你是sky吧?”白人姑娘有些轻蔑的冷笑道。
燕南天立刻停在那里,微微转身道:“你认识我?”
其他房门发出响声后,露出邻居的身影。
白人姑娘扬起下巴示意道:“先进来。”
燕南天不想被围观,只好跟着进屋。
屋子很小,但五脏俱全,所用的装饰等都是有年头的味道。
一进门的地方就紧紧的挤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有儿童画笔等玩具,再往里,屋子的客厅深处有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光彩夺目的照片,照片的主人正是许久未见的欢哥。
燕南天知道自己找对地方了。
但是,此刻,他宁可找错地方,因为他不想面对欢哥去世的事实。
“欢哥……真的,真的……去世了?”
这一刻,他才知道欢哥仍在他的心里占据了很大的一部分。
想要忘记一个人,真的很难,何况还是他真正的深爱过的女人。
“一个月前吧。”白人姑娘说道。
“噢……还未请教……我是燕南天,是欢哥的……欢哥的朋友。”他艰难的开口说道。
“我是arenins,叫我凯伦就行。”白人姑娘说道。
“你和欢哥是……”他像是失去了社交能力,内心一片苦楚。
“朋友,合租朋友。”凯伦指了指两件卧室,一人一间。
“噢,欢哥……欢哥,怎么就去世了?”
“她的卧室里有一本日记,是留给你的。你自己去看吧。”凯伦示意他。
“凯伦,咱们见过面吗?你怎么认识我?”燕南天挪了挪脚步,又回身问道。
“你看过日记,一切都会明白。”凯伦没什么好心情说道。
见自己不受待见,燕南天便走进了欢哥生活过的卧室。
床上是孩子的衣服,想来是孩子在这间卧室睡觉。